韩最高法院维持对世越号船长无期徒刑定谳
2015年11月13日 2:27 PDF版
【摘要】震惊世界的韩国世越号船难,韩国最高法院做出了最终裁决。
世越号沉没现场(网络图片)
来源:希望之声 (本台记者董筱然综合报导)震惊世界的韩国世越号船难,韩国最高法院做出了最终裁决。
最高大法院今天维持对世越号沉船案的二审裁定,认为船难发生当下,船长李俊锡具有绝对权力,发佈应对与离船的命令,在乘客极有可能被溺死的情况下,却先自行脱逃,因此酿下大祸。故认定李俊锡的杀人罪嫌,维持与二审时相同的无期徒刑裁决。
另外,包括轮机长、大副、二副与一般船员,大多维持与二审相同的刑期,获判1年半到12年。事实上,相较一审时的15到30年,仍有很大差距。韩国最高法院对检方指控的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名指控不成立,只认定犯有遗弃致死罪,并维持二审判决。
本次沉船案的最大争议,在于抛下乘客弃船逃跑的船员们是否犯有杀人罪。 一审法庭认为,从间接证据来看,船长已向乘客下令弃船,认定李俊锡涉嫌遗弃致死罪。
二审法院认定船长杀人罪名成立,认为船长逃离世越号时,船内广播仍在要求乘客原地待命,控方提出的未下令弃船的说法更有说服力。
一审法院判处船长有期徒刑36年,二审法院则改判无期徒刑。此外,二审法院还以其他3名船员受船长指挥为由,将这些船员刑期由一审的15-30年缩短到7-12年,终审则维持了二审判决。
世越号客轮在去年4月搭载476名旅客,从仁川驶往济州岛,途中发生事故沉没,造成近300人死亡。在船长与船员的刑责三审定谳后,接着是对海洋警察厅的失职判决,家属关注判决结果出炉。
责编: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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