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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法学博士桑普(一):中共“反恐法”范围之大可包山海

2016年01月24日 10:06 PDF版 分享转发

【摘要】当局去年底(12月27日)通过“怖主义法”法引各方关注。法案定义“恐怖主义”是通过暴 力、恐吓造成社会恐慌,危害公众安全等。备受关注的第18条提到,电讯业及服务商要为中共机关提供技术及解码支援,当发现所谓的“恐怖“讯息后,要 停止传播及删除,但却要保存记录,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香港法学博士、政治评论人桑普

【希望 之声2016年01月02日讯】(本台记者梁路思报道)中共当局去年底(12月27日)通过“反恐怖主义法”法引各方关注。法案定义“恐怖主义”是通过暴 力、恐吓造成社会恐慌,危害公众安全等。备受关注的第18条提到,电讯业及互联网服务商要为中共机关提供技术及解码支援,当发现所谓的“恐怖“讯息后,要 停止传播及删除,但却要保存记录,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香港法学博士、政治评论人桑普在接受希望之声专访时表示,中共“反恐法”范围之大可包山海 。下面是采访内容:

“反恐法”包山海 多团体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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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共当局新的“反恐法”出台,有什么隐忧吗?
桑 普:其实在整个“反恐怖主义法”有两方面很令人担心,一是关于言论、思想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均令人担心;另一方面涉及到它对于一些电信业务的 经营者、互联网业务经营者一系列的限制,不但涉及到个人资料、隐私,甚至还有知识产等权相关问题。这两方面都是相当辣手。

问:法案第18条规定,电信与网路业须向公安与国安机关提供解密技术支援。
怎么解读这个条文的利弊呢?

桑普:其实第18条无论是政府、国会、商会都相当关切。第18条的原草案更加夸张,现在的18条等于是原草案的那把刀放到了剑鞘一样。
我先讲原草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原草案是15条, 当时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中,建设一个技术接口。什么技术接口 呢?当时讲的是一个通道;另外要将这个密码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查。就是当他们去监听时,他需要一个解密方案给监管机关,为急需时去监听所用。当局称若没有技 术接口,未报审密码方案,就不能使用这些产品和技术。
另外,有一条文规定所有的设备和用户的数据都要留存在中国境内,如果不留存的话,这些业者就不可以提供服务。
由于这两点相当困难,受到来自美国的国会、及多个政府的圧力,当局使用掩眼法,将之前的第15条化身第18条。第18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 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合作。就没有先前原草案讲的具体详细,但还是我说的,他只不过把那把剑收在剑鞘里,随时可以抽 出来。因为监听就是对言论、思想自由、隐私的侵犯;解密方案本身就牵涉制作商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受损。

“ 反恐法”立了之后,对于网络商、电信业者和使用者有什么影响呢?

桑普:我想,能够做的地方很有限,因为他是一个强行的规定, 尤其是在现今法律里面, “反恐法”的第84条有一个行政拘留的规定,就是你不去做,最重的情 况首先是在行政法方面,公安机关可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就是将这个主管抓走,不见天日15天。但拘留之后是不是15日就可以回来呢?你知道 中共的国情是怎么样的再算啦,再加上他有刑法在后,如果牵涉到一些帮助别人去实施“恐怖”活动,就要负担一些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就相当大。
话事 说你“恐怖 ”有口难辩

除了这方面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整套法律在媒体很少讲的一点就是认定的制度的。什么是认定的制度 ?这条法律上已经定义什么叫“恐怖主义”?什么 叫“恐怖活动”?恐怖主义就是所有的用暴力、破坏、恐吓的手段制造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威胁逼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他政治意识形态的目 的和主张的行为。
其实这个定义中国共产党这么多年来都是在做这些事,所以,(这个)“恐怖主义”的组织,他现在要讲给大家知道,他不止是一个酷刑经营的组织,而且是一个恐怖 组织。恐怖主义这样定义法让很多人怕,因为他可以对付一些民间的团体,尤其是一些宗教的团体或者是政治团体,是相当毒辣的。比如无论是远在外面的
东伊运、甚至共产党最喜欢搞的西藏的流亡政府以致,他都可以用这个条例来说这个是“”。因为它是一个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他是这样定义的。

 
而他说讲的“恐怖活动”是无定义的,他的“恐怖活动”也是包山包海的。他还有一个兜底的条款,就是其他“恐怖活动”,就是说共产党认定你是“恐怖活动”、你 就是“恐怖活动”。怎样认定呢,他是写得很清楚的。在第12条写的是:国家设“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他是负责认定“恐怖组织”和人员,接着透过他的 办事机构去公告,认定是由他们去认定,并且向同一认定机构申请复核一次,如果他维持决定,这个复核程序是最终的决定,就是他们完全说了算。
之后如果你到法院去起诉,法院可以去认定,但是你知道,这个所谓的“反恐怖主义”国家这个机构、这个法院都是“共产党”开的,所以最后他认定你是你就是了。这个是违反所有的准则的。

中共指责美国双重标准,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对美国来说他的法律,它有违宪审查、国会监督、独立司法、有自由媒体及开放与论,而中国没有这些。正因为没 有这些关键的东西,他的法律出来就变成了一个统治工具,他可以用这种制度来认定,罗列一个清单,讲什么组织、什么人员属于“恐怖组织”、属于“恐怖活动” 人员,然后来予以打圧,这一点只要他列在清单里面,他随时可以加、可以减、可以改,再用资料存库储存,这个做法相当可怕,也是对整个与论、集会、结社、人 身的自由很大的妨碍。
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以159票赞成、0票反对,一致通过“反恐怖主义法”法。“反恐法” 共有十章97条,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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