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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北稷:外逃贪官理应揭露中共罪行 向人民悔罪

2016年10月26日 5:45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共官媒消息称,中共发布百名嫌犯后,至2016年8月底有33人归案;2014年以来,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100多人,追回赃款72亿多元。分析认为,西方国家是,他们完全可以向当地政府,交出赃款,申请庇护,但是他们他们不向人民悔罪,不揭露,可怜可悲可恨。

原辽宁省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在东躲西藏,惶恐不安,有病不能就医,有交通工具不能乘坐,担心被人发现,和妻子成了非法移民,他不敢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只能不停地换合租屋,甚至不敢跟女儿见面,象过街老鼠一样。

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儿子程慕阳,在加拿大化身为迈克尔·程、加拿大房地产开发商身份,在中共发布百名嫌犯通缉令后,迅速从公众视野中消失。

美国大学执行主任认为,这些不肯向人民认罪,是第二次犯罪。

“他把这形容的这样恐怖思想是扩大、歪曲的。美国人没有身份他也不需要那么恐怖,他不是警察国家,没有那么恐怖,所以他们是贪官是第一次犯罪。但是他们到西方来如果向民主社会投诚,向西方媒体公开中共的迫害人民、窃取政权、窃取财富的真相,他们就可以赎罪,也可以获得西方社会的认可、政府的谅解、中国人民的理解,他们就可以争取政治庇护、可以在西方自由世界开始新的生活。这是有道路走的。”

汪北稷表示,不管他们被中共现在的法律惩罚,还是将来被民主中国的法律惩罚,他们都是罪有应得。

“包括程慕阳,他贪污很多钱,程维高的孩子、孙女在加拿大百般的狡辩、百般的抵抗中共的遣返。但是他就没有向西方世界投诚、揭露中共黑暗的统治,他一定知道中共很多内幕。(但是)他没有追求自由和民主、没有追求一个完善的人格,这是他们的悲哀之处、可恨之处。他的罪恶俗贪污人民的财富,又不向自由世界投诚、向人民认罪的,都是第二次犯罪!”

汪北稷认为,包括这些回去的可恨的家伙,他们也是罪有应得。他们不但现在受到中共的惩罚,他们更应该将来受到人民的审判。

“给了你机会、给了你向中共决裂的机会,他还去拥抱(中共),这种人罪加一等,不值得同情。(他们考虑的)其实就是利益的交换,不是真正的良心的选择、正义的选择,他没有正义。他们这种是二次犯罪、是助纣为虐,他不是善的举动或者悔罪的举动。他为什么不对人民悔罪、他怎么不对西方的民主世界去揭发中共,做真正的忏悔?所以我不赞成他们这种做法,我觉得他们可悲、可怜、也可恨,是二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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