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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村民京城卖豆腐与城管冲突 反抗中城管死亡遭逮捕

2016年11月04日 5:20 PDF版 分享转发

小贩与冲突,遭逮捕

 

河北保定村民王双才,9月19日在北京垂杨柳中街与城管发生争执,过程中城管队保安王志强重伤医治无效死亡。事发后,王双才被朝阳区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北京律师11月3日会见了王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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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汉中律师表示,这个案件目前官方没有说法。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就是侦查单位的说法。

“我们推测,这个案件起诉是肯定的。从我个人的经验来讲,这个案件定(村民)有罪,也基本上没问题。就是怎么量刑的问题,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会有争议。目前比较保守的说法,被害人(城管)有重大过错。律师目前只能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对方有重大过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王双才的刑事责任。”

黄汉中律师说,王双才9月18日上午推着电动三轮车在马路边卖豆腐遭遇城管,城管以车上的广告牌不符规定为由,强制扣押其三轮车,并把1000元左右现金用塑料袋包装后交给王双才。王双才被城管带到双井城管大队门外,保安王志强在门外支走其他城管后,抢走王双才的钱袋,并暴力殴打王双才,致其右手臂受伤倒地昏迷。醒来后打110报警,又数次打城管投诉电话无人接听。

次日(19日)上午,王双才骑到朝阳区垂杨柳中街,找到昨天扣车的城管,保安王志强怕他说出他昨天抢钱及行凶打人的经过,威胁王双才,被在场城管领导制止。领导走后再次朝王双才冲过来,王双才本能的抓起自行车上的切豆腐的刀防卫,王志强冲过来,身子扑到刀上,被扎伤后还跑离了现场,后倒地送医不治身亡。

黄律师分析导致城管身亡的社会根源。

“因为没有官方的说法,现在这个保安也只有王双才一方的说法。这个被害人究竟什么身份是一个问题,如果被害人确实是城管雇佣的保安,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城管,现在在中国它已经是执法机关了。作为执法机关,城管使用这样的人是不是恰当,导致很多社会矛盾。作为被害人,虽然是城管,但他们没有正式编制,是一种短期雇佣人员,实际上收入很低,在这样的氛围里面,他难免要用非法的手段维持自己的生计,这是导致这种悲剧的一个很深刻的根源。”

黄律师认为,王双才是被迫防卫造成对方死亡。

“就目前来讲,王双才本身在事发过程中没有太大的过错,拿出刀来,也是为了他(城管)前面有抢他(村民)的钱,打伤他的手臂,他的手到现在还很疼,在这种情况下,并且(城管)又一次扑上来威胁他(村民),他自己人身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拿出他随身带的卖豆腐的刀子,这应当是为了防卫自身的人身安全,采取的防卫措施,虽然这个防卫造成了对方的死亡。”

律师表示,目前只有王双才一方的说法,要看到两方的情况后,才能做后做结论。

舆论认为,这些年来,城管暴力执法遭反抗致死的案例一再发生,崔英杰、夏俊峰、天津村民打死村长的王复春等案,都被中共最高法院判处死刑, 崔英杰在舆论呼吁中,最后被判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城管这个执法部门制造了多少暴力事件、暴力致死事件,民众有目共睹。谁制造出“城管”部门、谁赋予他们权力,他们是维护了社会治安还是制造了更多冲突,民众心中也都清楚。

国际广播电台田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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