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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访美前谈官员报告财产,报告给谁?

2016年01月29日 1:57 PDF版 分享转发

2015-09-23 02:34 来源: 之音 作者: 慕小易

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参加北京街头要求公示财产活动。(胡佳推特 2013年资料照片)

中国领导人说,六年前就已经规定官员报告个人收入,但观察人士认为,财产公示和必须报告,是两件不同事情。习近平这样说法,等于否认官员特别是高官财产应公开这个百姓长期发出的呼吁之正当性和必要性。

习近平是在正式访美前(9月22日)接受《华尔街日报》的书面采访中讲这番话的。他在回答“中国是否会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时说,中国在六年前就已经规定将官员财产和收入归入个人报告事项,每年定期抽查核实。

有观点认为,习近平的回答刻意避开社会公众这个群体,是在间接表示财产公示不会实行。也有评论说,习近平的表述正说明官员财产公示正在推进中,但是需要一个过程,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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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对华尔街日报说,“关于官员财产公开,我们在2010年就通过有关规定,将领导干部收入等涉及财产性内容列入个人报告事项,每年定期抽查核实,现在核实的比例不断提高,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对不如实报告的人,我们有硬性的处理措施。”

官员财产公开恐会流于形式

人大退休教授张同新对这段话的解读是,这是对群众反腐倡廉呼声的一个回应,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已经在推进的程序中。他说,“习近平先生接受美国记者采访的时候谈到这种状况,正是现在出台政府党政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的条例的过程当中,正在进行当中。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看到具体的办法。”

但是香港《开放》杂志编辑对官员财产公示的真正推行并不乐观。她认为,即便可以实行,也恐怕会流于形式。“因为要是习近平抓的紧呢,可能会做一点过场;如果抓的不紧呢,可能这个最后就会不了了之……所以我觉得习近平也知道这个是做不到……因为几乎是所有的官员都在贪,只是贪污的程度不一样。而且有的贪基本上是一种潜规则,是合法化的状况。就是说,都不属于党纪可以惩罚的东西了。”她说。

中国早在2009年就进行过官员财产公开试点,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也首次正式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但是,这个“新提任领导干部”如何定义,是部级、厅级还是处级?还是科级以下?中共并无任何解释和说明。

中国媒体说,去年,进行官员财产公示的省市地区接近40个,但没有一家媒体报道,这些省市地区的财产公示官员,到了哪一级别。另外,据一家中国媒体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试点地区的财产公开只是“昙花一现”。报道说,试点进行不下去的原因包括人走政息、遇到阻力、财产难以核实以及被上级叫停。

官员财产是向党公开,还是向人民公开?

蔡咏梅认为,习近平的回答“实际上就是说要求党员干部向党汇报、向领导汇报”。而张同新表示,习近平谈到的官员财产公示对象是包括社会公众的。

他说,“他(习)既然要办了,在财产公开制度实行以后,自然会把查到的情况用不同的方式向民众公开。因为中国的情况跟美国的情况还不一样,对它总要有一个程序,有一个过程……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必然要群众知情。不知情你怎么能够监督阿?但是不能一下子呼啦啦的全展开,它得有个程序,它得有个具体办法。”

胡平:缺少媒体监督的官员财产公开难有公信力

前《北京之春》主笔胡平认为,要真正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前提条件是要确保新闻自由,否则财产公示得不到应有的监督。

他说,“公布官员财产这个问题,要真正落实它必须要和其他的一些措施配套。那当然首先是要有新闻的自由,要有独立的媒体。你这个都没有的话,那即便加以公布,也不会有任何公信力。而且事实上它也一定也就是虚假的。”

蔡咏梅也举此前落马的周永康、徐才厚等贪腐官员为例说,最后中共公布的贪腐数额比民间传说的缩水了许多。“所以你想他对待贪官都这样,那对待这些中国的广大的官员,怎么可能让他们都把自己的财产摊在阳光之下?我觉得这不可能的事情,”她说。

张同新表示,蔡咏梅谈到的现象“是一个实际情况”,但仍“缺乏远见”。他认为,真正实行官员财产公示是可预见的。

据报道,中国新公民运动的四名成员丁家喜、赵常青、李蔚和张宝成去年曾因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而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刑,最高刑期三年。此前,海淀法院也以同样罪名判处许志永四年徒刑,袁冬被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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