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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报章:谷开来刘志军减刑非享特殊待遇

2016年04月01日 23:45 PDF版 分享转发

2015-12-15 22:00 来源: BBC 作者: 叶靖斯列尔

早在一年多前就获监狱当局建议减刑。

中国媒体发现中共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与前铁道部长获得减刑的消息并予以报道后,两大报章均强调此举符合法律规定。

包括《人民日报》网站在内的党政机关媒体与多家门户网站星期一(12月14日)午后陆续报道,谷开来、刘志军获监狱当局建议减刑,北京市高级法院上星期五(11日)分别裁定两人死缓刑罚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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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宣传部主管的《京华时报》与《新京报》星期二(15日)分别引述法律学者称,两人减刑符合《刑法》第50条规定,并非特殊待遇。报道更列举了多名获得减刑的涉腐官员。

但两报同时引述中国政法大学专家称,刘志军是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获刑,因此仍有机会获得进一步减刑。

刚在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至于谷开来的减刑建议为何在提交超过一年后才予以公示,《新京报》称:“专家表示,对于减刑申请,法院也要组成合议庭进行立案和评议,延迟公示或因证据材料等问题。”

北京知名律师告诉BBC中文网说,减刑决定符合正常的法律程序,但为何在这个时间公布,则“很难揣测”。

“判死缓以后两年没有其他事由的话,通常是改判无期徒刑,”李方平说。

“但为什么集中在这个时间宣布,我也不太清楚,他们有他们的消息释放的意图吧。”

除谷开来、刘志军外,原薄家勤务人员张晓军今年11月13日获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裁定减刑至7.5年有期徒刑,以及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建议对前国美电器董事长黄光裕减刑一年的的消息也在同日传出。

其中,黄光裕的减刑公示将在星期二到期。

四人的减刑公示均在中国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刊登,但谷开来、刘志军的减刑判决书只出现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网站。

对于这次减刑判决延误多天才得到报道的问题,两报并未提及。

去年7月11日,东阳“80后亿万富姐”吴英死缓减刑案由浙江省高级法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宣判,中新社等官方媒体获安排到监狱实地采访宣判过程。

对于媒体报道法庭决定的时间和方式,李方平表示:“我觉得都是有选择性的——什么时候释放,要不要释放,达到这样高层级的(案件),通常都是要由很高的层面去批准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媒体报道上述减刑的同一天,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审结,但中国媒体并没有对此案有任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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