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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也陷庞氏骗局 投资者欠款追讨难

2016年04月11日 17:32 PDF版 分享转发

2016-01-05 01:11 来源: 美国之音 作者: 慕小易

2016年1月1日,投资者在南京新街口示威维权(RFA使用过的人士提供的图片)

中国多个城市爆发的e租宝投资者与去年曝光的泛亚骗局不无相似之处。同样是庞氏骗局,同样是数十万规模的受害者,同样是突然断裂的资金链,同样闹到群情激愤、街头抗议的地步。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相关责任人也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外媒报道,元旦假期,在、无锡、南京、杭州、南昌等多个城市爆发了e租宝投资者街头维权行动。元旦当天,聚集在北京市国家信访局门口的维权者多达上千人。他们举着横幅和标语,要求e租宝全额返款。媒体报道了e租宝被调查一事,但未提及投资者的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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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的公司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背后支持企业是安徽钰诚集团。E租宝推出的六款金融产品(e租财富、e租稳盈、e租年丰、e租年享、e租富盈和e租富享)都属于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宣称年化收益率在9%-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在《2015年网贷评级报告》中,e租宝被给予C-评级,是评级名单中的最低档。

警方正在调查中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平安北京 12月16日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e租宝官方微博@金易融-e租宝 发布的最后一条微博写道:“目前,本公司因经营合规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在此期间,公司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产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该微博12月3日还曾发布声明对“e租宝有员工被警方带走”的传闻进行过辟谣。

据财新网报道,12月9日,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公司40余名员工。

记者随机采访了三位资金被套的e租宝投资者。他们均表示,目前只希望“等待调查结果”。其中一位投资者还谈到,他们的维权群体已经多次接受中国媒体采访,但都未见报,因此“不能再相信任何人”。据元旦当日赴维权现场采访的外媒报道,维权者表示:“打了很多媒体的电话,都不敢报道”。报道还提到,在场的外媒记者遭到警方驱逐。

专家:维权者讨钱成功希望不大

凭借着高收益、高流动性的诱惑,e租宝短短两年间就聚集了84万投资者。截至目前,待还款数额高达700亿余元。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笔巨款若想如数还上,相当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在英凡研究院主办的《互金的新趋势与新挑战:平台事件的反思与建议》学术沙龙上谈到,诸如e租宝之类的P2P型互联网金融产品若想正常运转,必须打破刚性兑付。他说:“这个需要对投资者进行教育,提高买者自负的意识,这样能够分散监管的压力。同时,各个互金平台的风控信息披露也要做到位,通过类似大众点评这样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自己选择。”

所谓“刚性兑付”指的是信托产品到期后,如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而“打破刚性兑付”也就意味着将一部分投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让消费者明白,投资P2P型互联网金融产品,本钱有可能找不回来。

杨东在该沙龙上还谈到,目前对于P2P产品的监管方向有两种。一种是只备案,不设门槛,即政府不承担刚性兑付的责任;另一种是在备案制的基础上采取事中事后监管。

监管办法已起草完成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12项禁止行为,并要求实施备案登记。这12条禁止行为中,首当其冲就是“不能自融、不能做资金池归集资金、不能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而e租宝由于没有第三方的参与,是典型的自融型金融产品。

该《办法》还规定,此后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网信办将进行协同监管。但是,监管部门不负责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办法》称,平台作为纯中介,不可以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这也就意味着,平台只要保证信息披露准确,如果出现坏账或借贷违约风险,最后承担责任的将是投资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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