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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审判 李和平被控“颠覆罪”判三缓四

2017年04月28日 20:22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博谈网 作者: 苏智敏

维权律师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在没有任何预告下,二中院4月28日中午突然宣布维权律师李和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官方的说词中,李和平与其他当事人一样“感到很后悔”,“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天津二中院的官方微博称,因李和平案涉及国家秘密,已于2017年4月25日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宣称法庭充分保障李和平及其辩护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与对律师等人的指控相似,法院认定李和平通过互联网或境外媒体“攻击”国家政权机关和法律制度,并用境外资金“炒作热点案件”,让民众对中国社会制度不满。另外,法院指李和平与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共同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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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这场不公开的判决,法院宣称“部分社会群众旁听了宣判”,但并未表明有哪些人出席。能肯定的是,里面绝对没有李和平的妻子

诱骗软禁的手法

28日上午,天津国保、北京国保、天津挂甲寺派出所所长等十多人来到王峭岭家楼下,告知李和平已经被宣判,要她带着孩子去天津跟李和平团聚,但遭到王峭岭严辞拒绝。

王峭岭对媒体表示,709案的家属过去有好多人被骗去后,就遭软禁,等于变相劫持。

王峭岭坚持李和平应无罪释放,并认为李和平判缓刑后,依规定应可立即回家。但她担心当局可能害怕李和平在上诉期内反悔后又上诉,所以短期内可能见不到李和平。

同时,她还批评李和平案从25日开庭审理及28日宣判,家属均未获任何通知是极其荒谬的事。因秘密审判是破坏法制,显示当局对该案的处理方式心虚。

另外,这群包围王峭岭家的人中,还有李和平案的官派律师温志胜。在判决日当天上午,他为王峭岭带来一封所谓“李和平的亲笔信”,但同样遭王峭岭拒收,因为她认为官方造假太多。

王峭岭称她将继续为709案被捕人士维权,并起诉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非法闭门审理案件。

将“沉默四年”

曾为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李和平,于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抓捕后,一直无法与外界会见。今年还传出被以化名“李小春”密押于看守所内,及遭到电击酷刑等消息。

此次李和平律师被判刑的消息突然公布,立即引来批评。日前曾传出709案的律师于4月25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审,使维权人士、709家属、国际组织及各国驻华使领馆人权官员等上百多人都到场关注,但该案最终未开庭审理。因此有网友痛批,25日的长沙假消息使大量的人扑空,但在同一天,天津却对李和平秘密庭审,彻底披露中共的无耻手法。

国际特赦组织研究员潘嘉伟则对对路透社表示,判决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当局对他的指控“毫无根据”,且缓刑四年就意味着李和平律师将“沉默四年”。

李和平律师是继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后,第二位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的律师。天津二中法院去年判处周世锋律师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同样罪名,李和平律师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有民众认为今日的判决较轻一些,而这跟王峭岭等709家属长期的抗争有关。

中国知名政论作家杜导斌在推特表示:“这正应了那句老话:‘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目前,709案的涉案人士,只剩谢阳、王全璋、江天勇,及维权人士吴淦的案件尚未宣判。而王全璋、吴淦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谢阳、江天勇2人则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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