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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囚四年半

2019年01月28日 17:18 PDF版 分享转发

WANGWANG

法院早前指案涉及国家秘密会闭门审理,而在公布判刑后,法院的微博及内地媒体都没有公开宣判情况的照片。
维权律师谢燕益指出,王全璋被判监4年半,扣掉被拘留的日子,还有约15个月的刑期。他认为4年半的刑期,是“黑抓、黑刑、黑审、黑判贯穿全过程,将特色法治演绎到了极致”。
谢燕益又指王全璋一定会抗争到底,除提出上诉、将案件提到更高级的法院之外,他的家属现在到处上访、提出申诉,而他即使入狱,亦会是冤狱,获释后亦会提出申诉,向当局要求交代。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出,王全璋与瑞典人达林等人合谋,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接受境外组织的资助,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等名义,组织“赤脚律师”培训,传授与政府对抗的方法、技巧,并积极向境外提供、发布调查报告,攻击中国法治和人权状况,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起诉书还指控王代理三宗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抹黑司法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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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胡力汉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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