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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不是窃国大盗,而是民国国父 - 张永东《百年之冤:替袁世凯翻案》(之三)

2019年04月10日 2:07 PDF版 分享转发

1913年,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和各国使节合影。(档案资料图)1913年,就任正式大总统,和各国使节合影。(档案资料图)

袁世凯不是亲日派,从未签署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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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梁启超为学生蔡锷的「护国军」起草讨袁檄文时,就指出袁世凯签署二十一条是卖国行径。而历史事实是,从一九一五年二月二日开始,历时一百零五天,袁世凯政府与艰难谈判,往返二十五个回合,采取拖延战术,利用英美各国向日本施压,也以中国反日民意为支撑,部分遏制了日本的蚕食鲸吞之企图,已经是弱国外交取得的最大成果。

袁世凯早年出使朝鲜,帮助朝鲜推动近代化改革,在日清甲午战争爆发前夕被迫离开,他对日本充满警惕和痛恨,他不是亲日分子。日本与袁商谈二十一条,从未拿出支持袁称帝为条件(恰恰相反,袁称帝失败很大的一个原因,乃是日本的反对)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拿来威胁袁世凯的,居然是流亡日本的革命党:「党与日本在野人士过从甚密,势力甚大,倘袁总统不表示友好,则日本政府实难控制革命党不在行事。」孙文等流亡者为在反袁上得到日方支持,早已向日本提出割让满洲和山东的建议。

五月七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调兵遣将,在五月九日期限的最后一刻,袁世凯及北洋政府接受了“二十一条”中的十二条,其他关键部分被删除即便。是接受的部分,如有关山东和满洲的条款,签订的条件与原先提出的大为不同,不是「留待日后磋商」,就是加进限制条件。五月二十五日,在签订“中日民四条约“后,袁世凯召集政府要员开会,通告此事并告知原因:「我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条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坚拒到底,尽了最大之力……我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故权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日本之最后通牒,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经此大难之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希望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对比孙文主动向日本提出条件超过二十一条的卖国协议,毛泽东六次感谢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才使其夺取政权,袁世凯难道不是真正的爱国者吗?

如果说袁世凯是当事人,有可能是为自己辩白,那么后人可以参考在野知识分子的对袁世凯外交成败的评价新文化运动领袖胡适评价说:「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乃历来外交史所未见」写过“袁世凯传”并对袁基本持负面看法的左倾新闻界人士焦隐菊也公允地评论说:「有一事可为袁世凯呼冤,就是外界传说他与日本人订立二十一条另有密约的事情,实在是没有这回事情啊!」

在对日外交中,袁世凯和北京政府确实作出很多妥协,但妥协不等于卖国,妥协往往是救国的惟一办法。张永东指出,书写,往往将主战派称之为「民族英雄」,而把主和派称之为「民族败类」。在传统的史学模式下,历史研究沦为一种宣传,忠奸的判断模式约束着人们的视野和思维。其实,主战派闭眼不去看中国的现实,被一种狂热的爱国激情蒙蔽,将中国带往危险的境地。而主和派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积极为和平奔走,才换来避免战争,生灵涂炭的结局。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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