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原副省长缪瑞林被控受贿 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2019年11月20日 2:13 PDF版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公开宣判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受贿一案。
缪瑞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缪瑞林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缪瑞林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说,经审理查明,缪瑞林于2005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与个人在企业项目审批、获取贷款、工程项目承揽、费用结算及亲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缪瑞林的上述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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