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22人判无罪 台地检署上诉
2017年04月30日 6:59 PDF版
台湾“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的22名被告,包括林飞帆、陈为廷与及政党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早前获判无罪,台北地检署周五(28日)提出上诉。
地检署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裁决首度采纳的“公民抗命”概念,在刑法犯罪审查体系中地位未明,须具体论述及确认的必要,而且裁决未衡量言论自由与公众利益之间的界线,裁决中“煽惑”的定义亦有争议。
事缘于2014年3月17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以极速时间完成审查“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学生在立法院外静座抗议;翌日林飞帆、陈为廷等人,带领数百名学生占领立院议场,展开为期24天的太阳花运动。
22人其后被控涉嫌煽惑他人犯罪及妨害公务等罪名,至今年3月底,法院认定符合“公民抗命”概念,认为抗议行为动机与目的,都与公众事务有关,遂判全部人无罪。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无罪判决不仅结论正确,更具宪政民主的高度意义,他对检察官上诉不感意外。
而陈为廷指尊重检方上诉权利,他仍会作出无罪辩护。
来源: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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