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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司长与法官的踟蹰

2018年01月19日 9:29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李怡

林郑为挺郑若骅,这么说:“在今天要放弃自己一个非常成功的私人执业,进入所谓‘热厨房’担任司长,是一个作出牺牲的决定。……组班过程真的非常困难,特别是这个位是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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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自己成功的个人事业,去担任公职,这样的人过去并不罕见。为香港厘定联系汇率的港英时代的彭励治(John Bremridge),1981年出任财政司之前,是太古集团大班,薪酬远高过财爷,社会地位、国际联系也不遑多让。主权转移后,梁锦松、唐英年也先后从高薪厚职及相当成功的家族生意转去担任公职。其他国家这种例子就更多了。比如连任三届纽约市长的彭博(Michael Rubens Bloomberg),是全球最大的财经资讯集团创办人,他任纽约市长时为自己定下的年薪是1美元,显然有比金钱重要得多的志向。这志向或是基于新教的奉献精神,或是想贯彻自己的政治理念,或是因感激而想回馈自己的社会。

牺牲实利,不须把他们想得很伟大。一个人的幸福与快乐是多方面的,在生活所需大致充足的情况下,更多的金钱不能使人快乐。今天,是人的所有功能包括思考都可以被AI机械人取代甚而做得更好的时代,我们被称为“人”的理由是什么?日本作家小川仁志在一本书中表示:理由是人拥有机械人所没有的“情感”,他把情感概括为:成就感、义务感、幸福感等七种,我认为还应该加上荣誉感。人生由这些情感组合而成。不少人从事公职是认为可以在成就感、义务感、荣誉感中得到私人事业所得不到的满足。

不过,放弃成功的私人事业去担任公职会考虑两个条件,一是你必须相信所加入的,是一个较完善与较合理的体制,你不必要求它完美,但至少你信任这体制,认为可以在体制内发挥你的所长或实践你的理念,可以使体制向完善与合理迈进一步;二是你必须信任与你合作的团队,尊重和信任邀你参加公职的领导人。它不必是完美的团队,领导者也不必是完人,但至少不是讲话时不停霎眼睛的习惯说谎者。

资深李柱铭昨天的文章说,一个成功的大律师大多抱有使命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回馈社会;“放弃非常成功的私人执业”去担任律政司司长这种公职,是大律师们人生目标的实现。获邀出任,更会视为结束自己大律师生涯的荣誉。相信许多法官,以及除梁爱诗外的九七后的律政司司长,都是因为持上述观念才任公职的。

新任律政司司长刚踏入所谓“热厨房”即踟蹰不前,不敢面对传媒和公众交代与个人诚信相关的事,特首又叫社会对这个执掌检控权的高官包容。首席法官马道立就说法官人手短缺,建议延长法官年龄到70岁。

如果大律师们对向来视为生涯荣誉的法官都踟蹰,那就证明公正审判已越来越难;如果连袁国强都要急不及待辞职,其实已经可以想象现在要去当律政司司长的是什么样的人矣。作为社会盘石的法治,九七后这种变化不能不令人怵目惊心。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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