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港商会指八成中小企不接受逃犯修例因当年人人都给红包

2019年04月16日 1:16 PDF版 分享转发

受到北京器重的几个大商会组织,在港府剔除9项罪行控罪之后,表态支持修订,但代表数以万计69个中小企行业的“香港各界商会联席会议”秘书长告诉苹果日报,他所接触过的八成商会成员表示仍然不能接受修例,担心之前在大陆做生意时入境随俗给干部官员红包,将成为今后头上的一把刀。

港府已在立法会提案条例修订草案,修例最为港人忧虑之处,乃港府今后可将被认为涉嫌犯罪的香港人,交给大陆公安和司法系统处理,而且草案并无列明追溯期的期限。港府为了安抚商界的忧心,特别把原本涵盖的46项罪行中,剔除9项罪行类别。包括香港总商会、厂商会和中华总商会等先后表示欢迎。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不过代表涵盖珠宝、钟表、电子、制衣等69个行业、代表数以万计中小企的“香港各界商会联席会议”秘书长沈运龙表示,他指出所接触的中小企行业商会,“八成并不收货”,如果政府现有方案原封不动,“我觉得大部份成员都不会接受”。

本身乃珠宝商古珀行总裁,身兼团结香港基金顾问和特首选委之一的沈运龙说,当年港商北上设厂经商,若没有送礼、没有红包,难以获得 大陆部门加盖图章放行,“过去(好多大陆官员)甚至会摊开来说,利是(红包)要包多少钱才会盖图章”。

身兼多项公职包括厂商会常务会董及品牌发展局副主席的沈运龙说,他早在1989年已在广东顺德设厂生产珠宝,当年大陆官员索取红包的情况常见,在港企任职的大陆员工,有时会主动替老板摆平,“帮你拿主意送礼、给了利是(红包)……当年叫饮茶,现在严格讲是行贿。这些事过往很常见,可能做了,老板都不知道”。

沈运龙担心,万一追究起来,港商是企业法人代理,随时要为多年前的行为负责。

他提到,现有的逃犯条例修订方案门槛较低,担心有些官员会借此条例“把事搞大”,“做很多以前做不到的事”。各界商会联席会议上周二讨论逃犯条例修订,已有初步共识,沈运龙指大部份商会认同修例有必要,但应集中针对严重罪行。

他们建议把引渡门槛由可判监3年或以上的罪行,提高至7年或以上;香港法庭可担任更重要的角色把关,判断相关罪行如在本港发生可否判刑7年或以上,才可启动移交程序,“如果不足7年,并非特别严重到杀人放火案件,又不是逃税几多个亿,就不要用逃犯条例”。

此外,据苹果日报报道,有民主派人士近日披露,有中小企老板对逃犯条例修订表示非常忧虑,担心逃会成为大陆不法分子设局“勒索”的手段。

若逃犯条例修订通过,中小企老板除了担心日后被追究行贿罪名,遭大陆引渡外,更担心万一有大陆员工趁机要挟,明知香港老板不清楚大陆法规,设局让港商背上行贿漏税罪名,“到时他跟你说,要就是给钱他摆平,要就是他去告发你,等大陆引渡你回去受审坐监”。

来源:RFI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