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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实弹射14岁男生 李家超:合法自卫

2019年10月05日 13:36 PDF版 分享转发

昨日政府宣布引用紧急法禁止蒙面,引发示威于十八区遍地开花,元朗有便衣警遇袭曾开实弹,一名14岁男子左脚大腿受伤。保安局局长今早回应称,开枪“绝对是自卫兼且合法”。对于警方执法时亦有蒙面,他指警员展示编号已是放弃特权,已失去很多私隐。

李家超今日在商台节目上表示,事发当时一名便衣警员被截停及包围袭击,他要保护自己的性命,“当时袭击他的人都是疯狂,所以他开了枪”。他又指有人向警员投掷汽油弹,认为此等暴力行为行是不能接受。他指昨日警员开枪,“绝对是自卫兼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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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家超在港台节目上表示,被追问为何警员有特权不让人辨识身份。李家超反驳指,警员有编号已经是公开身分,已是放弃了他们的特权,“确保你人身安全的人,他放弃了权利其实是大的,他已经没有了很多私隐”。他强调制度上可以识别警员才是最关键,强调警员亦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又呼吁市民用同一把尺看待“暴徒”。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则在电台表示,政府订立禁蒙面法是深思熟虑,亦是迫不得已的艰难决定。她指订立条例不会影响市民参与合法和平集会。对于被质疑是绕过立法,郑若骅称有关规例只是先订立后审议,在立法会复会后第一个会议就会進行审议,强调并非绕过立法会。

来源: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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