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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主委:台商遵守大陆法律做生意 不涉反渗透法

2020年01月02日 21:59 PDF版 分享转发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资料图片
台湾主委资料图片 网络图片

(法广RFI 作者: 弗林 )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周四重申,中国大陆从商当然必须遵守当地法令,他说,只要没有接受渗透来源指示政治献金、游说等行为,就不会有违法疑虑,并称,“是反渗透,不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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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争议性法律的生效,陈明通强调,《反渗透法》只针对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委托或资助,而违法捐赠政治献金、助选、游说、破坏集会游行及社会秩序、传播假讯息干扰选举的不法行为,并称“反渗透不是反交流”。据中央社的报道显示,针对媒体记者提问,许多中国台商协会章程都载明,接受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或地方台办指导,且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等,台商协会成员若涉及政治献金是否有违法疑虑。

陈明通回答说,台商在大陆做生意,当然要遵守有关做生意的法规,例如环保法规、五险二金等,“但如果派你回来进行政治献金,就伤及国家主权”,只要把握这个精神就可以放心。他说,正常从商、求学、宗教、表演艺术交流都没问题。另有媒体追问,条文提及“渗透来源是指境外敌对势力政府、政党之组织、团体等,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台当局将如何界定其中的“实质控制”。陈明通对此回答称,以陆资而言,“实质控制”的定义在相关法规都有规定,个案涉及司法举证,他不便评论

同样就这一话题,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高雄市长韩国瑜近日在脸书帖文批评民进党运用多数暴力,在选前10天,强行通过《反渗透法》,他强烈谴责并说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耻辱的一天。”韩国瑜的帖文提到,《反渗透法》从11月25日提出草案至今,只有短短的37天,没有给予社会大众讨论的机会,完全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程序上应属违宪。他并称,《反渗透法》的内容也不忍卒睹,更可怕的是以模糊不清的法律规定入人于罪,根本就是戒严时期惩治叛乱条例的“借尸还魂”,没有戒严之名,却有戒严之实。

韩国瑜表示,若他当选总统,一定联合立法院的多数先停止《反渗透法》的效力,重新审查这个没有经过妥善审议的恶法,重新研究有无立法的必要。北京方面,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周二回应称,民进党当局为了谋取政治和选举私利,大搞“绿色恐怖”,破坏两岸交流交往,制造两岸敌意对抗,伤害两岸人民感情,严重损害台湾民众福祉利益。岛内各界人士强烈谴责、坚决反对民进党当局倒行逆施,对民进党当局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的后果表示深切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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