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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台湾被认定为陆资背后受阿里巴巴控制恐面临撤资一途

2020年08月26日 18:01 PDF版 分享转发
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
旗下网 网络照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台北特约记者 陈民峰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英商克去年十月以「淘宝」名义在台湾经营电商平台,经台湾调查发现,中国的阿里巴巴集团对克雷达具有控制能力,克雷达应该属于「」,但却没有依「陆资」的规定申请许可,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除了罚款41万元之外,限期六个月内撤回投资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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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台湾第一次以「实质控制力」认定为陆资的案例,台湾投审会认为,克雷达很难「改正」到合法,未来恐怕只有走上撤资这条路。

英商克雷达去年七月以「外资」身分向经济部申请在台湾设立分公司,十月增资到2010万元,当时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就接到检举,说克雷达背后是「陆资」,展开了调查。

投审会表示,阿里巴巴透过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达不到三成的股权,这一点并没有超过「陆资」持股认定的标准,但调查发现,阿里巴巴可操控克雷达的营运方针,因此认定阿里巴巴对克雷达「具有控制能力」。

所谓「具有控制能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投审会提出三点,一、依据英商克雷达董事会的章程,阿里巴巴虽然只有一席董事,但实质上对于克雷达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议案具备否决权。二、阿里巴巴授权「淘宝」商标、域名、平台IT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给克雷达在台分公司,设备和机柜的申请租用者也是「淘宝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可见克雷达在台分公司的营运,高度仰赖阿里巴巴,欠缺独立经营权力与能力。三、「淘宝台湾」的会员注册需要同意其「用户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台湾会员如果同意这项隐私政策,等于授权阿里巴巴使用用户个人资料和摄影机等权限,而且会员事务数据回传到中国的服务器,可能有资安风险。

不具名的台湾党政人士透露,台湾没有开放OTT TV(影音串流平台)落地台湾,但OTT TV却透过转投资方式在台湾从事业务与广告活动,今年甚至传出有业者与多家银行信用卡合作宣传促销,甚至已经上架到有线电视机顶盒,如今克雷达被罚,只是台湾官方开始严格执法而已。

据传,今年四月大陆中央电视台也曾打算循爱奇艺及腾讯的模式登台。行政院昨天表示,许多陆资长期利用转投资方式,规避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实质进行未经允许的投资项目。如今经济部针对电商平台是否「受陆资实质控制」进行审查,但为了相关业者及消费者权益,也给予六个月改善缓冲期,要求撤回投资或改正,行政院表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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