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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为什麽被迫退出联合国?

2020年09月19日 7:40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 转载自:google,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为什麽被迫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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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合国代表权的政策底线 1970-1971 年间,蒋介石已经清楚认知政策趋势在变,台湾没有办法遏阻美国改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

1971 年夏秋,他为了确保中华留在联合国,对美国一再退让和迁就,同意「双重代表权

1960 年代,阿尔巴尼亚等国持续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代表中国的提案,即着名的阿案,台湾称为「排我纳匪案」 该案强调代表权的实质是中国的一个新政府替代一个旧政府,而不是一个新国家入会的问题,从而避开美国在内的否决权。

1961 年美国提出所谓的「重要问题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作为必须经过联大三分之二多数赞成才能决定的「重要问题」,阻止中国进入联合国 直到 1970 年 11 月,都能以相当优势获胜。

1970 年 11 月,第 25 届联合国大会上,「排我纳匪案」首次获多数支持,51 票赞成,49 票反对,25 票弃权,但未达重要问题案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而未通过。

12 月 31 日,蒋介石主持外交会谈,面对众大使,他指出,不能轻言放弃联合国席位,应审慎考虑後再为决定。

他不反对对「双重代表权 台湾外交官与美日外交官分别在台北、东京及华府等地举行多次会商。在历次会商中,台方强调对「一个中国,两个代表权」的「双重代表权」方案,因与反对「两个中国」之基本立场相悖,中华民国自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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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方案决不容损及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之地位,否则决非台方所能容忍。

如果采取「双重代表权」模式,美国不可避免的要遇上安理会席次的归属和「台湾地位」问题。

特使墨菲去找蒋介石谈谈。尼克森认为蒋不会退出联合国,「他们会叫闹,但那是做给内部看的;最後他们还是会顺从美国政策。」事後证明,尼克森对蒋介石的判断是正确的。

蒋警告墨菲,如果美国提出新方案,必须保持中华民国在联大及安理会的席次,因为这两者「不可分割」。如果安理会席次被剥夺,那他别无选择,只有「宁为玉碎,毋为瓦全」。

蒋又认为只要能「独立固守据点」,则主张退出联合国可「不必顾虑其後果」,「只要留得青山在,何患冬尽春不来」。

他继续在退出或不出席之间犹豫,在灵活外交策略和道德正义之间摇摆不定。蒋介石再三犹豫,不想退出联合国,内心以为自己还能有不同选项 5 月 26 日,副总统严家淦代为主持国家安全会议,会上国安会秘书长黄少谷与外交部长周书楷建议修改「汉贼不两立」的方针,提出如果某邦交国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只要它符合三个前提:

1. 不得承认共匪政权为中国唯一合法之政府

2.不得有涉及中华民国领土台湾之叙述

3.继续承认我政府为中华民国政府,不得认我政府为所谓台湾政府,可与之维持外交。这实际上是接受「两个中国」的安排,蒋经国当场表示要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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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蒋介石没想到的是,几乎就在蒋墨会谈同时,周恩来给尼克森发来了密信,中美秘密沟通突破,使美国与台湾磋商变成无关紧要,尼克森顿时心思大变。

1971 年 5 月底,尼克森与季辛吉转而认为「双重代表权」的作法,对美国寻求与中国关系正常化的总目标是有反作用的。若采取「两个中国」政策,既得罪中华民国,也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都不会接受,这个问题的最终结果只能一个入会、一个退出,不可能两者都在联合国,中共迟早要进联合国,那是无可避免的。

尼克森说,美国最好还是坚持重要问题案,「但不要努力为重要问题案拉票」,而由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对最後结果负责,美国最好能够控制此事对美国与台湾关系的损害。

尼克森决定不必为修正的重要问题案努力,但当时美国国务院和蒋介石对尼季两人改变想法,放弃「两个中国」政策,都毫无所知。

6 月 30 日,返美述职的美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马康卫在白宫与尼克森谈话。 7 月 1 日下午,季辛吉秘密出访北京前夕,与中华民国驻美大使沈剑虹谈话。季辛吉表示,今年联大代表权案,美方将遵照墨菲四月与蒋介石所谈路线进行,但关於安理会席位, 7 月初开始,周书楷在台北频繁会见马康卫,就联合国问题进行沟通。实际上,台美交涉有周书楷同马康卫在台北,沈剑虹同罗吉斯在华府两条线同步进行。7月2日,马康卫告诉周「美国政府认为贵国应准备万一,并沉着应对,此即万一中共获得安理会席位,而因贵国仍在联合国内,中共拒绝进入,此时盼贵国能勿遽言退出。」周答:「吾人此事努力之目标为使任何将安理会席位给予共匪之案均无法通过,是以吾人必须及早着手。 7 月 8 日,在看了周的报告後,蒋经国特意接见马康卫,提出如果中华民国不能保有安理会席位,则「必需重新考虑其立场」,「安理会席次的结果,将影响中华民国政府後续的行动」

1971 年 7 月 9 日,季辛吉秘密抵达北京後,他告诉周恩来,美国将提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获得简单多数的方式加入联合国,而且中国可以获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但是,排除中华民国需要联大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7 月 11 日,季辛吉离京前,周恩来对美国新方案表示:「我们将反对这个方案,因为那意味着『两个中国』。」季辛吉辩称:「『一中一台』是临时性的提法。」周恩来回应:「台湾也将反对它,

7 月 19 日,尼克森公布访问北京计划之後,罗吉斯告诉沈剑虹,如果安理会席位不给中共,双重代表权案即无通过希望,故美方不愿空试,「美方深知此在贵国为一项艰难之决定但实因各国支持之票数不够,故不得不如此,方能保持贵国之会籍。」沈剑虹抗议:「我为代表权案等候两个月而所得为尼总统之如是宣布。」 罗吉斯特别训令马康卫立即向蒋经国强调,即使没有安理会席次,台湾仍应保卫联大席次,以便保持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

7 月 23 日,马康卫依训令求见蒋经国,希望台湾能早作决定。马康卫认为即使放弃安理会席位亦为值得,中华民国如果脱离联合国将蒙受损害并形孤立。

蒋经国与马康卫谈话後,蒋介石与决策高层经数日研商,态度稍有松动,决定采取较和缓的立场。7 月 27 日,周书楷让沈剑虹正式答覆罗吉斯,但要绝对保密并勿列入纪录:

1. 倘各友邦如美国、日本确认为有提出双重代表案以击败阿案之必要,我国可予以了解,惟切勿在案中提及我国在安理会之常任理事席位

2. 倘其他国家拟对以修正案方式或单独提案方式剥夺我国在安理会之合法席位,务期美、日两国切勿参加连署及勿投票支持,

3. 我国对任何方式之双重代表案,均必须发言反对。 其实,蒋介石还决定发言反对但不投票反对双重代表权案,可见,他想利用尼克森背着他与中共打交道的「不义」行为,转化为美国欠 7 月 27 日,根据蒋介石最新指示,沈剑虹和驻联合国大使刘锴向罗吉斯说明,把安理会席位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是因为其他国家提出修正案,而美国只表明它会同意联合国大会的多数决定,便已符合中华民国的要求。这是蒋介石对「双重代表权」方案的重大让步,但已经太晚。

罗吉斯坦白相告,如果美国拒绝对安理会席次表明立场,势将无法取得足够票数以保障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会籍,结果阿案会通过,这将铸成大错,因为最紧要的是保住中华民国的会籍。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谈话,罗吉斯清楚地表明了美国国务院的最新立场,但是,他并不完全了解季辛吉在北京的承诺和尼克森的真实立场,因此,沈剑虹和刘锴被罗吉斯误导了。

1971 年 7 月 15 日,尼克森宣布即将访问北京的当天,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 23 国向联合国提出决议草案「两阿提案」,即後来的 2758 号决议案。

8 月 2 日,罗吉斯正式发表了《关於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的声明》,表示美国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但中华民国不应被驱逐。 8 月 17 日下午,马康卫告诉周书楷,美政府已决定 8 月 21 日前向大会另提「中国在联合国之代表权案」,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有代表出席,同时亦应规定中华民国之代表权不容剥夺。」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就「双重代表权案」发表声明,强调反对联合国中有「两个中国」代表权,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主张,反对台湾地位未定论及台湾独立。 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

8 月 26 日上午,蒋介石召集决策高层讨论代表权问题,还坚持美国「提案中不能提安理会席次给匪共,否则无异逼我国退出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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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蒋介石正式接受了美国「复杂双重代表权案」,把安理会席位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天,罗吉斯向尼克森报告:「台北已经好不容易才走到这一步,发展出更务实的外交政策,远比许多人预测更进一步。」

9 月 16 日上午,周书楷、沈剑虹、刘锴在华府会晤罗吉斯,罗吉斯告诉周「目前为使此举得获成功,美国必须获贵国幕後之支助,此外美、日、澳、纽必须全面尽力寻求支持。」周追问,美国政府是否考虑列第二道防线?如果「复杂双重代表权案」及「修正的重要问题案」都失败怎麽办?

9 月 16 日下午,得到周书楷默认後,尼克森公开宣布,美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并取得安理会席位,同时,美国反对驱除中华民国。

9 月 18 日,奉蒋介石指示,黄少谷致电率团参加联大的周书楷,布置联合国行动策略和以防万一的备案。黄少谷质疑,美方原本说将安理会席位给中共,便可使「复杂双重代表权案」及「修正的重要问题案」多获支持,现在仅有八国及十三国分别联署,这究竟是各国本身踟蹰不前,还是另有内幕

「因此我方除一面依预定步骤继续坚苦奋斗外,一面必须切实提高警觉,於判明 IQV 及 DR 两案通过无望而阿案通过却成定局时,断然主动退会以免完全陷入於受辱地位。」

10 月 1 日,美国宣布以「修正的重要问题案」为优先,即排除中华民国须联大三分之二会员同意,争取联合国大会半数同意;然後再通过「复杂的双重代表权案」,将安理会席位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并让两个中国都有联大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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