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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勇:陈同佳投案应循官方管道申请入境签证媒体放话无意义

2020年10月05日 17:58 PDF版 分享转发
涉案香港青年陈同佳刑满出狱资料图片
涉案青年刑满出狱资料图片 路透社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台北特约记者 陈民峰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陈同佳赴台投案一事今天又绕回了一年前的争执焦点。内政部长今天在立法院答询表示,香港官方都没跟台湾官方联系,只是在媒体放话,这样没有意义;应该先把该有的签证,从官方管道申请入境才有意义。台媒分析,台港政府过招,政治算计凌驾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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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报导,协助陈同佳投案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透露,陈同佳要在十月赴台投案,台湾律师已经收到陈同佳的指示,今天(5日)将和台湾官方见面。不过直到下午为止,台湾官方仍然一副事不干己的反应。

包括内政部长徐国勇和刑事警察局局长黄明昭都在立法院公开表示,除了看到媒体报导之外,官方没有正式接到陈同佳要投案的讯息。徐国勇说,刑事局和都和香港设有单一窗口,但香港官方都没有联系,只是在媒体放话,这样没意义。

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质疑,既然台湾具有司法管辖权,相关单位就应积极向律师了解。徐国勇说,这些当然有了解,但还是要透过正当管道,先把该有的签证,从官方管道申请入境之后,才有意义。

有关「单一窗口」的事,台湾陆委会日前已经放话,说陈同佳随时可以透过单一窗口联系,不过香港保安局立即郑重否认有跟台湾设立「单一联系窗口」,呼吁台湾「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

去年,台湾希望藉此案建立台港司法互助管道,凸显台湾的司法主权。因此,陆委会一再要求香港应就此案展开协商,并建立司法互助,但香港断然拒絶。之后,台湾改为指定「单一联络窗口」,但仍要求香港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和「由港方交人」的模式。但两岸关系不佳,香港一再表示无法介入陈同佳在台杀人案。

去年,管浩鸣曾打算带着陈同佳到台湾投案,但台湾政府把陈同佳列入入境黑名单,导致他无法入境。当时台湾的理由是,不能以「自由行」方式来台投案,坚持一定要「由交人」。香港则一再表示,出狱后的陈同佳是自由人,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日前更明确表示,对陈同佳来台投案,现在香港政府「没有什么可做的」。

台湾媒体分析指出,过去曾有香港嫌犯在台湾被警方逮捕,香港警察搭机来台,在桃园机场把嫌犯带回。依此模式,这次台湾警方也可派人到香港机场把陈同佳带回。分析指出,陈同佳来台投案之路一波三折,不仅受害者的公道迟迟无法讨回,司法正义也无法伸张,台港两地政府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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