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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的迷雾】何比干不滥用刑杖积德

2018年05月30日 3:29 PDF版 分享转发

记者/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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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少卿,汝阴(今)人。西汉法律学家。曾任汝阴县令,丹阳都尉,时任廷尉。

何比干任汝阴县的司法官时,他主张用法律治理国家,但不滥用刑杖,被他平反救活的蒙冤之人有数千。后来升为丹阳都尉,审判案犯时,着重证据和调查研究,经他审判的案件,没有被冤枉的囚犯,史称“狱无冤囚”。由于他执法公正,得到人民的爱戴,淮汝的老百姓都尊称他为“何公”。

汉武帝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三月辛亥日,这天下着大雨,何比干去官在家里,他躺着看书睡着了,梦见有贵客车马停满了门庭,醒来把这个梦告诉妻子。话没有说完,门口有一位老婆婆,请求进屋避雨。当时雨很大,她的衣服和鞋子却没有沾湿。

雨停后,何比干送她到门口。她对何比干说:“先生有,现在上天赐予你符策,使你的子孙兴旺发达。”于是她拿出怀里的符策,形状如竹简,有九寸长,共九百九十枚,送给何比干。说:“你的子孙后代能佩戴官印的,会像此竹简的数目那样多。”

后来何比干的子孙后代果如老妇人所言,大都富贵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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