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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杀无辜者必有恶报

2019年08月07日 15:5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心空 来源:正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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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刊登了一篇出自《还冤记》的文章:宋朝元嘉年间,丹阳人陶继之任秣陵县令时,有人在夜间抢劫掠夺,被县令抓获。是太乐伎引路抓到的。当天夜里,太乐伎和同伴们去别人家住宿也被抓去了。陶继之没有认真审理,给他判了个不真实的罪状,上报了朝廷。尽管太乐伎所住宿的房主和宾客们都证明太乐伎没有参加。后来陶县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乐伎,上报材料不真实。但是上报的文书已经发走了,他不想自找麻烦,就将错就错了,太乐伎和抢劫者都判在郡门斩首。太乐伎将要被处死那天说:“我们虽是贫贱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时心里就羡慕善良的人,从来没作过坏事。陶县令已经全都知道了。现在我们冤枉也被杀害。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状。”然后弹着琵琶,唱了几首歌被处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没有不掉眼泪的。

经过一个多月,陶县令就梦到太乐伎来到他的桌案前说:“过去我们冤枉被杀,现在我告到天帝那里,所以今天来杀你。”说完便跳到陶继之的嘴里,然后就落到肚子里,陶继之立刻吓醒了。不一会倒在地上,象得了疯癫病一样,很长时间才苏醒,不一定什么时候发病,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后家里变穷了,两个儿子也死得早,还剩下个孙子,穷得在路边受冻。

冤杀无辜者必有恶报,不是这种形式,就是那种形式。担任县令的丹阳人陶继之冤杀无辜,恶报自身以及后世儿孙。

人世间是个迷的社会,人也不能为所欲为,是由善恶必报的天理制约着。它的表现形式人用肉眼看不到,但可以通过人间积德行善得福报,作恶造业遭恶报的形式感受的到。

《后汉书卷四十三.朱乐何列传第三十三》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西汉有个叫“何少卿”的人,精通法律,在汝阴县担任狱吏,救活数千人。后来担任丹阳都尉,狱里无蒙冤的囚犯。西时,何少卿担任廷尉的职务。他与张汤是同时代的人。张汤办案严酷,但何少卿务求仁恕,数次与张汤力争,虽然不能每次都能争取成功,然而何少卿救活的人数以千计。

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阴历三月,天阴,下大雨。何少卿在家午睡,中午梦到贵客车马满门。睡醒后,告诉妻子。话还没说完,门外有八十多岁的白发老妇人,恳求避雨。雨很大,老妇人的衣鞋却滴水不沾,很干净。雨停了,何少卿送老妇人到门口。老妇人对何少卿说:“您有阴德,今天送给您‘’,来使您多子多孙。”

于是,从怀中掏出护身符,形状如同竹简,长九寸,共有九百九十枚护身符,传授给何少卿,告诉他子孙佩戴这些护身符就会昌盛。何少卿这年五十八岁,已有六个儿子,五十八岁后又生了三个儿子。从此,世代都是名门望族。

何少卿的善心得到了善报。他不但多子多孙,后代当官的很多,被记载到正史《后汉书》中,名垂青史。

活人性命,是行大善积大德的大善举,不仅福报自身,还荫及子孙后代。这样的故事在传统文化【小编推荐:探寻复兴中华之路,必看章天亮博士《中华文明史》】典籍里数不胜数。如宋代学者一生,古语讲“富不过三代”,但是范仲淹家族富到了八代,今天还有范仲淹的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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