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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院长不服要上诉 传处理王立军案"留尾巴"

2016年11月15日 6:37 PDF版 分享转发

近日,中共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牛敏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牛敏不服判决,称要上诉。牛敏被指属周永康帮人马,此前有媒体称牛敏被查可能和当年处理案“留尾巴”有关。

11月11日,牛敏涉嫌“受贿案”在四川广元中级法院宣判。牛敏以“受贿罪”被判刑6年,并被处罚金40万元(人民币、下同)。牛敏不服一审判决,称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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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方指控,牛敏任都江堰市公安局长至成都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90余万元。牛敏多次接受四川华兴集团总经理赖德勇、三利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严统富等人的贿赂。从2005年新年开始,他先后收取严的贿赂或礼金37万人民币、36万港币及1万欧元。

此外,检方对牛敏的受贿指控共计64项,其中一部分为逢年过节、子女入学、结婚及其本人生病住院期间收受礼金,金额从5000至10万元不等。牛敏承认受贿,但对部分事项不认同。最终法院认定牛敏受贿260余万元。

2015年1月5日,牛敏被调查。

大陆《长江商报》2015年1月12日报导引述知情人披露,牛敏的问题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牛敏的妻子、都江堰市审计局长徐勤在主持审计所改制时,涉及不法行為,且长期被人举报。二是牛敏在主持成都市中院工作时,将案件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交给与他自己或妻子有关的审计机构,从中牟利并涉及职务犯罪。

而第三就是牛敏在办理前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案时,留有尾巴,处理得不干净。

报道引述猜测,至于对“王立军案”的处理,牛敏也可能出于某些方面的顾忌,而对“王立军案”给予了“特别处理”,可能做了枉法的事情。当时周永康的“四川帮”人马——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四川省人大原副主任郭永祥等人均未落马,牛敏的顾忌亦在情理之中。

2012年9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钟尔璞曾作为主审法官、审判长,将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的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判处有期徒刑15年。该案审判曾轰动一时。王立军被判决后,曾有多人举报该判决“漏罪”。

2013年8月13日,钟尔璞和多名被称为李春城嫡系的官员一并被免职,而钟尔璞对外自称是“年龄到点退休”。

牛敏任职期间,也与李春城多有交集,据称深得李春城信任。2001年1月至2011年11月,李春城先后出任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成都市委书记。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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