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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引争议 天津大妈浙江警察同案不同命 法院左手判罪右手卖枪?

2017年01月04日 16:19 PDF版 分享转发

雷洋案刚落幕,在街边摆射击摊用玩具枪、塑料子弹打气球的大妈赵春华被鉴定拥有6支“枪支”,遭判三年六个月的新闻。但是河南新县法院去年10月和12月两次公开拍卖类似天津大妈的可发射BB弹玩具枪,此外购买水货仿真枪练手,甚至和警察领导一起玩,被判无罪。更甚的是,”之一的富二代曾用枪威胁他人,而且藏有四只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仅判缓刑。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枝,那新县法院、浙江警察和京城四少王烁更应该被判刑。

大妈摆射击摊被判刑三年半

摆射击摊的大妈为今年51岁的赵春华,家住天津市河北区,从一位老汉转手买下射击摊后,已达两个多月。这个用玩具枪、塑料子弹打气球的摊位在今年10月12日晚间,被巡查的公安机关找上门,并抓捕赵春华。

据澎湃新闻报道,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形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认为,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但“坦白情节、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判赵春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赵春华认为判太重,因此将提出上诉。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向媒体表示,她们认为那是玩具枪,而且没想过摆射击摊会被判刑,还这么重:“根本不知道那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啊。”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此案代理律师徐昕认为,赵春华涉案物件不构成枪枝,其枪口比动能与真枪相差百倍,将玩具枪认定为真枪并据此定罪量刑,违背常识。他表示已邀请律师共同为赵春华作无罪辩护。

类似的案件并非偶然。检索相关判决书,类似的案件最近在国内有数十起。

比如,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武器罪,判无期徒刑后上诉。2015年9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少年的辩护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枪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但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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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摆气球射击摊老太被判刑引发司法争议。图为2016年2月5日,安徽省蚌埠市乡村集市上售卖的仿真玩具枪等。摄:李斌/Imagine China

法院网上公开拍卖BB弹玩具枪

赵春华案在网络上引起争议的同时,河南信阳新县法院近日又被发现网上拍卖BB弹玩具枪,此事又将争议声音再度扩大: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枝,那新县法院是在公开售卖枪枝吗?

据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报导,新县法院于2016年10月30日和12月28日分两次拍卖了25支玩具枪,包括“反恐狙击枪”、“穿越火线SVD模型枪”等,包装说明上亦写明可发射BB弹。

媒体引述新县法院一名法官称,这些都是小孩玩的塑料玩具枪,法院只是进行了价格鉴定,未鉴定“枪口比动能”。但该法院官方并未做出回应。目前这两场拍卖均已结束,事件引起热议后,相关拍卖信息于1月3日中午被删除。

事实上,在淘宝网等平台上,塑料BB弹玩具枪一直有卖,而因类似仿真枪获刑的案件近年来也多次发生。2010年11月,上海人唐某等4人先后购买了10只能够发射6毫米BB弹的仿真枪,后分别被法院判刑。2014年,江苏男子张某也因从网上购买仿真枪及BB弹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浙江警察购买仿真枪练手无罪

绍兴市袍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案中队前中队长钱卫强,因经常参加射击比赛,2013年底,他从深圳水客那买了仿真枪练手,当时的同事和领导没有提醒过他不能玩,而且“还一起玩呢,他们可能也不知道这算真枪。”2014年8月绍兴市海关缉私局找上他,经调查,发现其持有的“枪支”不属于走私武器弹药,便于2015年4月将案件移交给绍兴市公安局。钱卫强说,案件被移交后没了下文。为了不给警队带来影响,他提交了辞职报告。他认为,“现行的枪支认定标准不合理。鉴定标准从来没有在媒体上宣传过,我敢断言,一半以上的警察都不知道枪支认定标准是多少。”钱说,从自己被移交到绍兴市公安局到现在,只做了一次“询问笔录”而非“讯问笔录”,从此便没了下文。当时一起从水客买仿真枪的还有2、3个朋友,他们的案件已被移交检察院。由于自己有射击专长,还曾被安排给公安、交警队当射击教员,教了7、8年

此外,2011年北京“京城四少”之一的富二代王烁在与另一名“四少”发生冲突时,拿出一把枪指着对方。当时检方还指控其藏有4支具有杀伤力的枪。但最终仅获得缓刑,理由是社会危害不大。

枪支标准太低,沾边就犯罪

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枪支是如何界定的呢?规定,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在2007年前,公安部规定只要射出的弹丸能够嵌在“干燥松木板”上(后经推算,枪口比动能约为16焦耳/平方厘米),就算枪支。

据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余超解释,1.8焦耳/平方厘米仅相当于军用枪支动能标准的1/154;相应的,香港对枪械的认定标准是大陆的4倍,为7.07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的认定标准则是大陆的10多倍,为20焦耳/平方厘米,“一些在台湾、香港完全合法的成年人枪形玩具,一旦入境就会成为军火,势必面临走私武器罪的极其严厉追究”。

澎湃新闻报道,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针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规定,当“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但报道指出,这标准一直饱受争议,被认为过低,不合常识,也没有权威部门对此标准的致伤力进行过描述。

评论称,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与0几乎没有分别,“几乎是沾边就犯罪”。

知名律师斯伟江认为,现在中共法律上所谓的枪支,已经不是老百姓所认为的枪支了,坦白说,小孩的玩具枪,很多拿去鉴定,也会被认定为“枪支”的。

斯伟江表示,中共公安的枪支认定标准,是几个专家闭门,按照领导的需求制定出来的,制定出来,其实就是法律,因为中共立法机关,已经把枪支的认定标准,授权给公安机关了。

阿波罗网收集网友评论:

前脚刚看到天津老太经营玩具枪打气球摊被判非法持有枪枝罪领刑三年半,后脚就看到某地法院公然非法买卖枪枝??真是神奇的我国司法,广告语我都帮你们想好了:上午买枪,下午坐牢,中国法院,全心全意给你贴心一条龙服务!(编注:该条微博被转发数千次后遭到屏蔽)——中国魔术师*张焕Evan

原来老太太是射得不准才会被抓的,中共的司法是看人下菜的啊。

大黑–Lx:新闻啊,就怕比着看,我还能说些什么?感觉这个事情乱七八糟的。警察都搞不清楚,普通群众怎么搞清楚状况?

秦砖汉瓦89580:对专制体制来说,司法越糊涂越好,太清楚,不利于操控,没有了余地,利益要受影响。这样模糊,才给权力变现,甚至有需要时,惩罚不听话的,整肃异己,大开方便之门。

雄关漫道0007:一半以上的警察都不知道枪支认定标准是多少。

ozolo:MD我一钥匙链还被当做仿真枪跟机场安检给扣了,哪有什么标准,不是看心情么。

月牙泉里的七色沙:枪的定义可以按警察的需要改写,一个赤裸裸的流氓警察国家。

忠心漢室:拿玩具枪的屁民把拿真枪大炮的给吓尿了!不禁要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啊?

大炮与嗡嗡蚊:标准当然不能公布,就像财产不能公示一样。要的就是想依法干你,依法。

张洲:“塑料弹,6支枪形物被判3年半。打个鸟判无期。”

穆罕默德马麦逼:“只许州官开坦克,不许百姓打气球。”

阿波罗网林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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