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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因领土告中共政府!高院:中国人无权知道国土版

2018年11月06日 10:30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退伍、独立研究人员殷敏鸿先后向外交部提告2次,控诉刻意隐瞒领土唐努乌梁海遭俄罗斯占领的消息。(图撷取自推特)

、独立研究人员殷敏鸿先后向中共外交部提告2次,控诉中共政府刻意隐瞒领土唐努乌梁海遭俄罗斯占领的消息。中共外交部认为,国土讯息涉密,不属于政府向人民公开的资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驳回殷敏鸿上诉,决定不予立案。法律服务公司讽刺道,法院的回答显示,无权知道中国国土的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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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中共外交部以殷敏鸿申请的资讯涉密,不属于政府资讯公开范畴为由拒绝答覆殷敏鸿。(图撷取自推特)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今年9月10日裁定,驳回殷敏鸿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决定不予立案。(图撷取自推特)

综合媒体报导,去年8月15日殷敏鸿向中共外交部申请政府讯息公开,查问「1949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没有签署过放弃中国国土(唐努乌梁海地区)的协议?」据了解,唐努乌梁海历史上属于中国领土,1914年被沙俄占领16.8604万平方公里,建立「图瓦共和国」;1945年,美苏英三国签订雅尔达协议,承认外蒙古独立,但是没有对唐努乌梁海做出明确指示,中国也并未在法律上放弃俄占唐努乌梁海的领土主权。

去年9月,中共外交部以殷敏鸿申请的资讯涉密,不属于政府资讯公开范畴为由拒绝答覆殷敏鸿。回函中称,如果不服,可申请行政覆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殷敏鸿在今年3月7日对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其后裁定不予立案,殷敏鸿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今年9月10日裁定,驳回殷敏鸿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决定不予立案。该法院认为,签订边界领土条约属外交国家行为,但已签订的条约属政府资讯,外交部答覆政府讯息公开申请示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外交国家行为,诉讼请求仅仅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外交部公开签订过的关于唐努乌梁海归属的相关条约(如果签订过的话)如果没有签订过则回答没有或不存在,并未对签订领土边界条约的外交国家行为提起诉讼,如要求修改,废除相关条约等。

中国的「律酷法律」服务有限公司5日在微信上指出,这么简单问题,为甚么搞得这么复杂,「外交部答覆:中国领土版图涉密,中国人没有权利知道;北京回答:外交部答覆正确,我们不管。中国的版图中国人不能知道,谁能知道呢?!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无法解答。」

「律酷法律」提到,中国刑法第282条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律酷法律」讽刺说,「某些人小心了,如过你知道中国实际版图,是否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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