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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人被港警打破头 「岳」字青年原来是他...

2019年09月17日 16:18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午有大量市民到庭声援,约下午二时许,法庭百多个公众席已被坐满,庭外另有约有二百人排队轮候。散庭时,市民在法院大楼外列队等候被告,并不断拍掌叫喊:「义士!加油!」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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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于港岛区「自由行」,及后发生警民冲突,当晚更有疑似北角福建帮殴打市民及示威者。有员于北角追捕市民时,身穿印上「岳」字T恤的青年疑为救人而涉嫌袭击警员,遭警员制服时更被打至血流披面,又遭迎面喷射胡椒喷剂。青年被控袭警及管有罪,案件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中午有大量市民到庭声援,约下午二时许,法庭百多个公众席已被坐满,庭外另有约有二百人排队轮候。散庭时,市民在法院大楼外列队等候被告,并不断拍掌叫喊:「义士!加油!」

就读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的被告陈以晋(19岁),被指于本月15日在北角七海外,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马智圣。他又被指于同日在七海商业中心外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伸缩棍。

控方原本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0月28日再讯,以候警方继续调查及征询意见;但主任裁判官钱礼指当日一天之内已有九宗同类案件,控方遂顺延一天至29日再讯。

控方不反对被告保释,被告获准以一万元保释,其间不准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并须每周一次往警署报到。被告亦须遵守晚十朝六的宵禁令,亦需禁足英皇道、油街、电气道等地。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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