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审判处1年半的河南女访民张淑平“妨害公务”案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2016年05月08日 14:55 PDF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8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河南访民张淑平,一审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近日,二审河南许昌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律师称此做法值得肯定,但依法应直接改判。
11年的河南访民冯改娣案,也是二审否决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将在近期重审开庭。
以下是来自【财新网】实习记者罗国平2016年5月8日的报道:
2014年10月,张淑平赴京上访;10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程某某、许昌市魏都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王某等人,“受单位指派”赴京对张淑平进行劝返时,与张淑平发生撕扯。因此,张淑平被控妨害公务罪,由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分局逮捕。后魏都法院认定张淑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该案辩护人之一、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姬来松律师称,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被告将被判无罪。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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