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下午,受江天勇父亲委托,本律师以法制日报社和检察日报社关于江天勇案的报道侵犯了名誉权为由,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朝阳法院立案窗口让我去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立案,酒仙桥法庭高姓法官看了我的材料后,称该案尚处于公安刑事侦查阶段,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否则是干涉法律,坚决不收案件材料。
我以立案登记制和无罪推定与其再三交涉,高法官让我下周一上午去朝阳法院找立案庭庭长反映(朝阳法院只有每周一是庭长接待日)。外地律师在京城立个案真难,已经是今年第三次被北京法院坚决拒绝收材料了。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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