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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村委,罢免代表 ——重庆江津白沙宝珠村砂石场维权案通报

2017年12月16日 19:25 PDF版 分享转发


地址:市江津区白沙镇宝珠村

案情:2010年,宝珠村书记邹勋全和村主任刘友红等人,以举办村办企业的名义,欺骗宝珠村7组(以前叫2组,或叫高占社)村民,由村委会租用村民江边土地,实际用来开办江边砂石场,大肆采挖江中砂石谋利,至今已整整七年多。

今年政府出台命令,严令长江边砂石场搬迁,该砂石场才开始匆匆搬运。由于该砂石场当年租地协议租金极低,这次搬迁又不主动履行江滩土地复耕,宝珠村7组村民便与之发生争执纠纷。11月14日,白沙镇政府和白沙镇公安分局组织警力,抓捕了多名维权村民,关押超过24小时,并在关押村民的情况下,逼迫村民签订所谓“补偿协议”,将江滩土地复耕的责任推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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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找到重庆人士谢丹,请求帮助。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了解,现查明事实如下:

2010年,邹勋全、刘友红等人,以宝珠村和村主任的身份,打着举办村办企业的幌子,低价租用村民的土地,实际开办的是长江边砂石场,而且该砂石场完全是私人股东的公司,村委会和广大村民无权享有利益。公司就是以邹勋全的名字命名,叫重庆市江津区勋全砂石有限公司。现邹勋全已死亡。谢丹从江津区工商分局查获的资料显示,该公司的股东有杜叔成、陈元均、刘友红、肖梅、赵全利。法定代表人现在是刘友红。肖梅是已故村党委书记邹勋全的妻子。

刘友红现任宝珠村党委书记,白沙镇

刘友红身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利益,损害村民合法权益,所经办的私人所有公司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勾结白沙镇政府和白沙镇公安分局有关人员,对依法维权的村民实施打击报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已丧失了一个员的起码要求,已不能代表宝珠村广大的利益。

鉴于此,宝珠村村民已将刘友红的行为举报到白沙镇、江津区党政纪检监察部门和环保部门,并向江津区法院第三法庭起诉宝珠村村委会和勋全砂石公司,但遭到第三法庭违法超期不立案,也不答复。

11月27日,宝珠村村民,以选民的名义,向本选区九名江津区人大代表和白沙镇人大代表下达了《人大代表紧急约见书》,由于白沙镇人大机关的失职,未能约到全部代表。选民通过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的渠道被阻断。

12月15日上午,宝珠村村民,以选民的名义,依法向江津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对刘友红的《人大代表罢免申请案》,该罢免案已征集到七十位该选区(宝珠村)选民的支持签名。

对于案情的进展,我们将试目以待。敬请关注。

白沙镇宝珠村村民:

李官兰(电话:15002385452)

胡祖伦(电话:13667680521)

刘明玉(电话:13896108918)

执笔、代理人:谢  丹(电话:15213281040)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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