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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法律人发出公开信呼吁司法部长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

2018年03月03日 6:03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律师权益关注网

2018年2月28日,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王理乾和祝圣武、被暂停执业的律师陈家鸿、无法执业的律师彭永和以及无法办理律师实习证的施平发出一封题为“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长张军的公开信。

公开信列举了2017年以来律师遭打压的部分案例,提及了张军部长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曾经为偏离法律轨道的重庆运动式“扫黑除恶”站台,最后却显得非常短视和可笑的教训,指出:

一、对律师尤其是部分维权律师的秘密调查和立案完全是操纵的结果;

二、公检法司甚至街道动用各种组合手段对维权律师进行打压;

三、报复性处罚的痕迹比比皆是。

律师在被处罚后经过复议,然后到法院要求起诉司法部门,法院要么不接收律师的材料,或者有的法院接受了律师的材料,也会很快裁定不予受理。

   

    律师权益遭到公权力侵害,却得不到律师协会和司法局的有效帮助。

可以看出,这封信既是对发出的,也是呼吁全社会关注律师权益、关注中国自由、民主、法治、平等等核心价值观的公开信。

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

——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

张军部长:

我们是2017年司法部统一部署打压的被吊销、强制注销律师执照或由于其他不公正原因执业受阻的部分人士。

我们深知,虽然给中央党政军、各部委高官的公开信常有见到,有言辞激烈的、温和的、跪求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总是有太多人在求告无门之后,会将希望寄托于登闻鼓响,如果给地方官吏的信件还偶有回应的话,给中央各级高官的信件很可能无一例外石沉大海。

还有更多的人尤其是维权律师因为抱着善意和忧国忧民的情怀给各级高官写信,最后往往招致各种刁难、失去律师执照、甚至失去人身自由等同样是五花八门的报复,不用说太远了,近期著名维权律师余文生就因为给全国人大写信提交了人事任免建议和修宪建议,最后不但丢了工作,还被以莫须有的妨碍公务罪拘留,最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指定监视居住,至今生死不明杳无音信。著名的维权律师程海和邹丽慧等前辈曾经于2017年10月牵头给你写了一份公开信,言辞不可谓不诚恳,态度不可谓不恭敬,举例不可谓不充分,说理不可谓不透彻,可是2018年才过去没几天,程海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被强制注销,一向以法治律师自嗨的程海律师也面临着此前其他很多律师经历过的失去律师工作的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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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和其他很多律师一样,也希望你作为新任司法部长会善待律师,因为你毕竟做过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是引以为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法官,虽然中国的法官常常会受到政治的干扰,可出于对同样一套法律系统的尊重和信赖,我们还是隐隐对你寄予莫名的奢望。

可是你不管是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还是今天的司法部部长,你从来对律师就不够友善,对法律也没有敬畏,对时局判断也不够精准,更无法奢谈严管厚爱,悲天悯人之士人风骨。

法律界有名的“小河案”,你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著名的“闹庭”律师言论言犹在耳。

2009年,重庆打黑曝出李庄律师伪证案,虽然该案从一开始就荒唐无比,任何法律人都可看出其中的破绽和漏洞,你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不但无视李庄案中的“法律黑洞”,却忙着为重庆的“黑打”涂脂抹粉唱赞歌。据网易新闻,2011年5月10日,你曾经远赴重庆主持召开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你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薄熙来书记的领导下,重庆开展“唱红打黑”,建设“五个重庆”,人民群众得到诸多实惠……在“打黑除恶”案件刑事审判中,重庆司法部门坚持法制精神,重罪重判,轻罪轻判,认真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对重庆的“打黑除恶”,最高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市高院结合重庆实际,既追求程序公平正义,又保障实体公正,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前列。重庆在“打黑除恶”刑事审判中的许多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可是你话音刚落,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生了你起初根本预料不到的一系列事件,让你在重庆的发言显得非常短视和可笑。

2012年2月6日,主导重庆打黑除恶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在这次见面会上,温家宝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虽然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是‘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

2012年4月10日,薄熙来因严重违纪,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

2013年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天你的很多言论同样冠冕堂皇。

比如你刚接任司法部部长,就提出了著名的“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的论断。你认为尽管律师在法庭上是提出不同意见者,有时候在法官的判断之外,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正是律师的这种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

比如你说当年我们是为找不到律师而烦恼,今天我们的烦恼是如何能为律师提供更好的服务、如何能给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提供保障,这本身就体现了我国法治事业的快速发展进步。

比如你提出“律协要挺在前面”的新主张,发表对律师要“严管厚爱”的论断。为此,律师协会应成立维权、惩戒两个“中心”,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协行业维权的作用,就是要改变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只能自己呼喊、效果有限、影响也很坏的现状。

可事实上,你说出上述温情款款的话还不到几天,就对律师大开杀戒,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各级公检法司通力合作,对律师的举报立案遍地开花,在你的指示下,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挥舞大棒,约谈、警告、秘密调查、立案、处罚,对律师的管束日益变本加厉,动辄得咎,可律师的权益被侵犯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对律师的正常言论随意审查,甚至动辄对律师的言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和浙江的吴有水律师,他们仅仅因为在微博上发表了和律师职业无关的评论,即使依据宪法也是正常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范畴,可是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理由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

山东的李金星律师、广东的隋牧青律师还有湖南的文东海律师,仅仅因为办理了所谓“敏感”案件,在法庭上极力抵制法院的公然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你的说法,他们原本也是帮助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维护法庭的真正权威和司法公正,可同样被以扰乱法庭秩序的污名被处罚和被调查。

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上海的彭永和律师因为对律协未能真正给律师维权,反而对律师进行打压不满,而公开声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他们此后同样受到来自司法部组织的统一报复,王理乾和王龙德被吊销律师执照,彭永和被原律所解聘,新的律所在当地司法局的压力下不敢接收,以致彭永和律师至今无法执业。

……

短短的半年多时间,先后有十多位敢言正直在业界有一定声望的维权律师被以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处罚或受到各种刁难以致无法执业。还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它律师也受到各种各样的刁难、报复、整顿和注销。

对律师的“严管”无处不在,对“律师”的厚爱又如何呢?我们在被处罚前律师权益经常受到公检法的严重侵犯,之后向各地律师协会和司法部门提出的维权申请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湖南文东海律师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办理的一个信仰案件,从审查起诉直至开庭完毕,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给文东海律师复制案卷,到了开庭当日的法庭上,他们也不给我文东海律师和被告人案卷查看核对,对于这类完全无视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文东海律师寄希望于湖南省律协维权,并要求他们将有关情况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汇报,但直至今日,文东海律师没有收到湖南省律师协会的任何反馈。全国各地曝出来的律师被各级公检法侵犯权益的事件有增无减,并不是因为对律师严管了,司法机关侵犯律师权益的行为就收敛了,相反,律师在高压下不敢反抗,招来的是律师权益更加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比如迟夙生律师被沈阳某法院非法赶出法庭事件,卢廷阁、黎雄兵等律师在四川会理法院被殴打事件,多地爆出律师被非法禁止会见(比如余文生律师被以妨碍公务罪拘留却拒绝律师会见)、不让阅卷等,更加广为人知的709事件的系列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王全璋律师被关押近1000天,至今会见不到律师。

薄熙来的重庆因为置法律而不顾的运动式打黑除恶而臭名昭著,今天对律师的整治同样是一场运动,是延续709事件之后对律师的另一场非法打压运动。而你作为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时未能及时纠正那种偏离法律轨道的打黑,就预示着你今天对律师的运动式整治成为必然。

首先是对律师尤其是部分维权律师的秘密调查和立案完全是操纵的结果。律师是现代文明法治的产物,更深植于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中,对律师优劣的最直接评价本应当来自于律师的客户,可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曝出的多起所谓维权律师违规案件,没有一起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投诉的结果,相反这些律师大都是在业内有比较良好的口碑,并受到很多客户的认可,他们被立案调查有的是因为司法部门主动启动调查程序,而且调查的事项也不是因为律师执业不规范所致,而是对律师的正常言论进行审查的结果,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和浙江吴有水、北京的程海等律师;有的是因为公检法集中大规模的投诉或司法建议,比如山东的李金星、湖南的文东海和杨金柱;有的是翻陈年旧帐,比如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广东的隋牧青等。

其次,公检法司动用各种组合手段对维权律师进行打压、羞辱。很多律师被立案前经过了长期的秘密调查,立案后不久就会要求开听证会,尤其荒唐的是,很多地方根本就不理睬拟被处罚律师及其代理人的任何合理合法的辩解,会后几天就会被处罚,甚至是当天开听证会,第二天就可以拿到处罚决定书。余文生律师在被北京市司法局强制注销律师证后,由于提了一个修宪的建议,即被北京警方抓捕并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北京的李昱函律师同样因为代理了709案件以及他和沈阳警方的一些纠纷而被抓捕。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司法部门的高压下以各种理由逼迫律师转所,在转所过程中司法部门不让新所接收,最后使该律师在六个月内找不到新所而不得不注销律师执照,比如北京的余文生律师等。

第三,报复性处罚的痕迹比比皆是。律师的依法执业本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在这些已经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案例中,一些维权律师往往是代理了一些相对“敏感”的案件遭公权力机构痛恨,对他们处罚的理由也往往是由于较真法律而违背了公检法司内部存在潜规则,对他们的处罚过程也非常简单粗暴,并且配合污名化的处理手法被大肆宣传,这些被处罚律师的救济渠道也往往会被围追堵截,有些律师在被处罚后经过复议,然后到法院要求起诉司法部门,法院要么不接收律师的材料,或者有的法院接受了律师的材料,也会很快裁定不予受理。

如湖南文东海律师在起诉云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侵权一案中,本来已经确定了开庭日期,可是在开庭之前一日,法院告诉文东海上级有命令,这个案件不能够开庭,所以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文东海律师起诉云南省峨山县法院法官柏为良名誉侵权一案,法院在收了材料后又把材料退回,文东海在投诉后至今未有任何回复。近日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在被山东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照后,经过复议起诉到法院,法院不接收律师起诉材料。

运动式打压和常规的管治不同的是:

1、运动式打压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对多位律师启动调查立案行政处罚程序,据司法部粗步统计,2017年下半年就有四十多位律师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被处罚,且不论这种处罚的依据是否充分,但短时间内对这么多律师进行处罚,而且所依据的大部分事实都是早就存在和发生,那司法部门以前都去干什么了,他们是不是有意地放纵违规行为发生,该不该对他们此前的失职行为追究责任?

2、对部分律师启动调查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在非运动时期内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事情,由于这种理由的非正当性,所以经不起时间和正常法律程序的考验,如果处罚的程序和时间拖得太长,最后不但不可能起到打压的震慑作用,反而会不断凸显打压的非正当性,所以这种运动式打压必须在短时期内结束,此前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的几位律师如祝圣武、吴有水、王理乾、王龙得、隋牧青等案例来看,正符合这个特征,而且由于对这部分维权律师的非正当性处罚混同在其它一些理应受到处罚的律师里面,模糊了是非的界限,使整个事件看上去不像是专门针对某个律师群体。

3、公检法司街道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对维权律师的全方位整治。这种密切配合首先体现在公检法等单位对维权律师的密集举报投诉上面;其次共同配合对维权律师进行秘密调查,有时候甚至会捏造或夸大一些事实,而且作为拟被处罚律师自始至终都拿不到完整的证据材料;第三、切断对维权律师的法律救济渠道,作为律师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法律,但在运动期间,这种法律救济渠道也会被切断,大部分模式便是不管律师复议诉讼的理由如何充分,都会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期内被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做的更过分是有些法院都不接受律师的起诉材料,不会有听取意见的机会,也不会开庭;第四、部分维权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被迫参与对维权律师的打压和整治,常用的手法便是以解聘律师相威胁,或直接解聘律师,而律师被解聘后如果在六个月内找不到新的律师事务所接收,他的律师证就会被注销,另外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往往负责对律师的日常行踪进行监控,防止被处罚律师有其它不可控行为发生。

如广州申请实习人员施平,在申请实习期间,仅因曾被公安部门以莫须有的理由刑事拘留(后释放),就遭到河南和广东司法部门的各种刁难不给办理实习律师手续,直至今天仍处于失业状态。按照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其已被确认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但广州市律师协会仍以其被立案查处没有结果为由“暂缓登记”。

经过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大踏步地奔向现代文明。现代文明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法治,而要贯彻法治首先就要杜绝各种运动,把社会的治理纳入日常的法治轨道。虽然对律师的依法约束和管治也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这种管治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畅通各种法律的救济渠道,否则运动式执法在破坏法律的同时,也会把全社会拖入无序和混乱之中。

或许你认为通过对律师的高压可以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掌控,这也许是你在向更高层级的官员汇报时的漂亮词汇,但这种想当然的词令可以在短时期内蛊惑人心,却无法长期蒙骗所有还在思考的人们。因为很显然的是,作为掌权者,你们可以管住律师不说话,可你们无法管住所有人都不说话和思考。作为普通的公民,他可以没有律师,但他们那些受到抑制的权利如何伸张?没有现代法治规则意识的指引,丛林规则便大行其道。当下那些触命惊心的极端案例还要再发生多少?

而事实上,恰恰是那些依法履责、全力维护公民私权利的维权律师,成了你极力围剿、打压的对象!你戴上虚饰的面具向世人展示着你的公正,然后悄悄提起屠刀,向法律神圣天平一端砍去——重复着数年前你在重庆的表演……

如果律师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律师具有理性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以及律师对现代社会文明规则的尊崇。没有律师们坚定而广泛地参与,所有人都会面临一种不确定性,无人例外。砍掉了天平的一端,我们每一个人包括部长大人你的命运都可能不受控制。

今天对律师的打压也许会暂时满足部长大人的自尊心,为你搭建通向更高权力的阶梯,而我们不过是那个敢于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小孩”。虽然我们已经被你指挥各级司法部门吊销或强制注销了我们的律师执照,但我们才是真正的“中国律师”,因为我们仍然具备作为一名律师所需要的勇气和情怀。

在此,我们发出最诚挚的呼喊——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必须终止!

因为,这是我们民族能否接受现代文明规则的重要考验,这是我们国家能否真正确立自由、民主、法治、平等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标尺!请三思!

签名:施平    王理乾

彭永和  陈家鸿

祝圣武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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