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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民王明德被以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北京被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 已出狱

2018年03月03日 8:45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3月3日,本网获悉:德2017年9月8日就被朝阳区法院以“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 ,2018年1月2日已出狱。此前王明德一直被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

王明德是因2016年9月在facebook所发“中国铲共党,近期将协助境外某组织对北京长安街一带的官府发动恐怖袭击”令中共当局神经极度紧张的。王在广州发的32个字就令北京调动120多名公安防卫一周,北京国安局还进行境外核查,王到北京3天后(2016年10月3日)在北京西单路口被北京公安被拘,所涉罪名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016年11月9日被逮捕,2017年1月6日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延期到2017年2月20日,到期后又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后于2017年9月8日被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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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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