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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代幼教师500多人到该省信访局上访

2018年05月22日 22:48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5月21日上午八点多钟,来自省各区县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和的李炳元、康香太、陈荣和冷艳等老师500多人,集体到设在沈阳该省的上访

据参加的老师向信息员介绍,上访老师中一位拄着双拐的葫芦岛市73岁的高老师,教过初中、高中,因其转正名额被调包,被迫上访多年,她还曾进京上访过。据说她的腿就是在上访过程中、被截访人员推搡摔坏了而才使用双拐的。

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万家屯村杨凤贤老师讲,她今年70岁了,教书29年,现在每个月290元生活费,别的什么也没有。杨老师曾三次南下进京上访,昨天因有事,特委托老伴出征,代其

葫芦岛市绥中县的毕宝贤老师讲,昨天他们8人、准备早上在绥中火车站坐火车到沈阳去的,她刚到火车站广场,就被绥中县教育局工会贾姓主席带领的包括公安局警察和中共城郊乡书记等多人拦截而无法赶到沈阳参与上访维权。毕老师他们8人中,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56岁,刘桂芝老师教龄最长、有20年。据说朝阳、锦州等地也有不少老师被地方政府拦截而没有赶到沈阳参与维权。

昨天十点钟,教师维权代表李炳元等4人与教育厅派出的谈判代表进行了接谈,十二点左右接谈结束。老师们对教育厅派出的谈判代表的回答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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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点半前后,上访活动结束。

附:致省长的诉求书

辽宁省政府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原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现联名反映我们的历史遗留问题。党和国家诸多文件指令地方政府为民师增强福利待遇,建立福利基金,退养制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如,教计字(88,100 号)第 3 条,第 4 条;

如,中央四部委,(92,41 号)文件;

如,中央国办发,(97,32 号)文件,提出改善待遇,建立福利基金,全面落实五个字方针;落实退养制度;

如,中央三部一办,(2011,8 号)文件,第 8 条,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部1994,481 号)、《社会保险法》、《教师法》等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关心和关怀。可让我们这些老民师最痛心的是,
现在早已被遗忘,无人问津,辽宁省原民代师,为了公平,正义,合理的解决我们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致要求如下:

1、恳请省政府,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中央三部一办(2011,8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将被辞退的原教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应给予基数
100X 教龄,解决养老保险问题。调整与公办教师相同的增长机制。免费加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恳请省政府,按现在的公办教师的工资水平,依法向原民代幼教师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3、恳请省政府,根据中央国办发(1997,32 号文件)第八条,中央三部一办(2011,8 号)文件第三条,补发我们原民代幼教师被辞退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

4、对再就业已有保费和自费保险的原民师,应教龄视同保险工龄,合并计算按月发放。

5、我省有些地区对于自己购买保险的原民师执行了教龄补贴政策,而有的地区则没有执行教龄补贴政策,对于这种执行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的错误做法应给予纠正。

6、对已去逝的原民办教师家属,应按公办教师的待遇,并补发抚恤金。

恳请辽宁省政府领导,根据上述六项要求,做实实在在的事,公平,公正地解决我们的历史遗留问题。使我们在夕阳下真正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安度晚年。

此致

辽宁省全体原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

2018 年
5 月 21 日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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