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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中国大陆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8年 5月31日)第32期(共 761人)(第8部分)

2018年05月31日 22:19 PDF版 分享转发

(续上,第8部分)

37/判刑2年8个月,1人:刘清阳

1、刘清阳广州市番禺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练习、宣传法轮功,被当局知晓,就于2015年12月被番禺区洛溪新城派出所警方非法拘捕,被关押在番禺区沙湾看守所,罪由是涉嫌“进行邪教活动”。刘清阳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三次庭审后,2017年7月10日被番禺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2年8个月,并被罚款三千元。其不服立即上诉,2017年9月15日经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仍然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清阳依然不服判决,认定即使根据“两高新的司法解释”,自己也没有罪,并认为对其案的处理存有明显的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问题,参与的公检法人员也有严重违法,并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申诉书,要求撤销一审、二审裁决,改判无罪。目前被关押在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8月。

38/判刑2年7个月,2人:玉苏普﹒乌散(哈萨克)、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

1、玉苏普﹒乌散(哈萨克):30岁,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哈萨克族穆斯林,良心犯。2017年,在一次当地“主麻日”集体祈祷仪式上,因阿訇未能及时到场主持祈祷仪式,其由于曾经在乌鲁木齐官方宗教学校学过宗教入门课程,所以就代替阿訇主持了仪式,因此,其后即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警方抓捕。2017年10月,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冤判有期徒刑2年7个月。目前被关押在奇台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2月。

2、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29岁,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哈萨克族,良心犯。由于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清真寺内参加了合法的学习班,进修学习阿拉伯语,所以在中共当局打击新疆穆斯林宗教意识的专项活动中于2017年初被抓捕,2017年夏季被乌鲁木齐市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冤判有期徒刑2年7个月。目前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市某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8月。

39/ 判刑2年6个月,6人:李国志(又名仰华)、韦朝芝、沈爱斌、秦尉、孙德坤、罗建华

1、李国志:1977年3月28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又名仰华,贵阳“基督教活石教会”牧师。因所在活石教会拒绝加入官方背景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故遭当局逼迫和强烈打压,不仅其教会活动常被骚扰阻挠,信徒常受警告、威胁及挑拨离间其个人言行举动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及邮件书信往来、电话等亦遭到长期严密监控。2015年12月,因其在网上转载了一份当地宗教局题为“贵阳市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的内部文档(即要求宗教局按照政治任务处置该教会),引起社会热议,同年12月20日即被南明区警方以涉“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拘;2016年12月30日又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2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但至今二审仍未宣判。据悉,其在被提审时一直拒绝认罪,2017年3月20日代理律师获知,近日其腿部突然发炎溃烂,灼疼难忍夜不能寐,但狱方医生却仅按“脓包疮”对待,让其服用止痛片或简单输液治疗,导致治疗时机延误,效果呈越发严重之势。目前羁押于贵州省贵州市南明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9日。

2、韦朝芝:1955年5月18日出生,安徽省合肥市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农民,维权访民。2000年曾因全家及其他村民家土地被政府征占,且仅给予极低的青苗补偿费(每亩地给600元青苗补偿款),其房屋被强拆,其人身自由被限制,甚至其财产被政府毁灭,为讨回正义与公道,其被迫逐级上访投诉;上访期间,因控告政府部门贪腐不公,曾多次遭训诫、行政拘留、非法密押等胁迫打压;2012年4月6日曾被合肥警方从其农田中抓走,以“致使安徽省人大等无法正常工作”为由劳教1年6个月,2004年3月18日曾被合肥当局强制送进“疯人院”密押64天,2015年10月4日曾被北京警方关进马家楼,并殴打致伤。2015年12月18日再次被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警方拘捕,至2017年5月被合肥市高新经济开发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安徽省合肥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7日。

3、沈爱斌: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退伍军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维权公民,公民记者。曾因与丁红芬、沈果冬等多人营救无锡6.23黑监狱访民,而于7月3日被无锡市滨湖区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惨遭刑讯逼供,2014年11月27日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判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后,依然坚持维权,同时累遭当局非法监视、跟踪、拘留及传唤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被警方以涉“故意伤害罪”刑拘37天,释放后旋即被监视居住。2016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会期间持续维权而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无锡市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转刑拘,并宣布逮捕。2017年5月27日,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月23日。

4、秦尉:50多岁,北京画家,原北京市八一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1996年5月,开始信仰、修炼法轮功,为人正直、乐于助人。2006年曾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期间狱方通知他被北京八一学校开除,成为五无(即无医疗保险、无工龄、无退休金、无住房基金、无工资)人员。据悉,曾遭当局严厉打压迫害,先后被多次非法关押、劳教、关洗脑班及判刑。2008年刑满出狱后,靠教授画画维持生计,但仍受警方经常上门骚扰监控。2016年5月18日,当秦尉在北京海淀区世纪城一个公园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海淀区曙光派出所警方再次绑架,后被刑拘、逮捕于海淀区看守所。2017年11月3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现已被送到前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1月17日。

5、孙德坤: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对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于是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击逼迫。在沈阳市政法委“610”的操纵下,2016年4月14日孙德坤一家四口被沈阳市国保警方在沈阳市大东区绑架,并被送到大东区上园派出所关押。其妻邢安梅遭到警方毒打,当晚其家遭查抄,抢走电脑和耗材等多件私人财物。之后孙德坤和其儿子被刑拘在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其妻和女儿被刑拘在沈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其子女虽被暂时释放回家,但其在大东区看守所却被迫害得哮喘病加重,心慌、气短、呼吸非常困难,其妻在看守所亦遭毒打,以致牙齿脱落,患低钾血症,身体极度虚弱。2016年12月6日,其涉“邪教案”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开庭受审,至2017年2月27日,最终被大东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2年6个月,罚款1万元,刑期至2018年10月13日。

6、罗建华:49岁,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维权访民,广东佛山荒诞 “八名中老年妇女敲诈政府案”人员之一。因与其他7人名佛山禅城区妇女(原村居的村民),持续多年举报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信息公开村务政务和进行维权,于是遭到当地政府打击报复。2016年8月16日,在她们从贵州旅游返回佛山后即遭禅城区警方拘捕,罪名是“敲诈勒索”(祖庙街道维稳工作人员)。该案经两次退侦后,于2017年6月初起诉到禅城区法院。2018年5月14日,其一行8人被统一宣判,其中,罗建华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5日。其余七人分别已缓刑或于2018年5月15日已刑满释放。

40/ 判刑2年3个月,1人:林炳兴

1、林炳兴:1974年10月28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镜洋村镜洋街66号居民,维权人士。2002年10月曾因被福清市当地某黑社会人物怀疑自家违章建筑被林家举报,随指派人马闯进其家及所开服装店中打砸抢,造成其与其父母重伤,险些丧命,至今留下严重后遗症。后其多次投诉控告而无果,被迫走上了维权之路,后来成为一名坚定的人权捍卫者,并屡遭当局严厉打压和逼迫,曾多次被北京警方恐吓、监禁、拘留、刑拘。2014年2月14日曾因在北京维权喊冤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并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出狱后,2015年再次被福清市警方两次以“违反监管规定”为由分别拘留10天;2016年8月28日,时至G20峰会,其在当局布局的“福州大抓捕”行动中再次被福清市警方先行政拘留10天,9月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刑拘。同年10月12日,其被福清市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控因参与“每周一聚”(含聚会、聚餐)、自由行等活动,涉嫌“寻衅滋事”,违反了相关法律,系“福州大抓捕同案要犯”。2017年3月1日其案(注:共含14人,均系福建大抓捕同案犯)被福清市检察院移交福清市法院;2018年2月6日其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其不服,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12月7日。

41/ 判刑2年,12人:张炳钗、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海文明()、黄世科(回)、孙晓龙、江天勇、齐晓友、王翠娥、严兴声、陈凤玉

1、张炳钗: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6月。

2、王江峰:1970年2月7日出生,山东省招远市人,网名转莲,活跃网民,维权公民。2003年5月26日曾因涉嫌给一家果汁公司收购800吨苹果拿取了2万元奖金,而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判犯“贪污公款罪”,后因上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又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其不服判决,释放后坚持上访申诉,随被多次行政拘留,且遭威胁恐吓;2013年1月6日,因为频繁上访申诉,而被烟台市会员会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以劳动教养1年,同时送烟台市劳教所服教,直至2013年7月被释放回家;2016年9月9日,其再次被山东省招远市警方刑拘,罪名是以涉嫌“寻衅滋事”,同时其家被抄,拿走手机3部、计算机主机1部及很多上访材料,9月28日其家再被查抄,又拿走路由器、无线上网设备及1个手机卡等物品;2016年10月16日,被招远市检察院转正式逮捕,被控罪由是利用在微信和QQ群上转发了民主维权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罪”;2017年4月7日,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2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11月1日二审改判为1年10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招远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7月8日。

3、詹丽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6年6月2日在浙江杭州旅游期间被杭州市富阳区城西派出所警方以涉“邪教罪”绑架。2016年10月18日其在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开庭受审,律师虽做无罪辩护,但2017年6月初依然被冤判2年。其不服,已于2017年6月7日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杭州市富阳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日。

4、王志辉:山西省阳泉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 于2016年9月5日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警方以涉“邪教罪”绑架、刑拘。2017年6月1日其案件在未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被盂县法院秘密判刑2年。目前被关押在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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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文明(蒙古):1984年9月12日出生,本名文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特特根嘎查草布尔日高村人,蒙古族,原呼和浩特市二连海关及某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某房屋中介公司职员,商人,维权网民。早年曾就读于北京法官学院,并曾在呼和浩特市二连海关及教育部门任职,后弃职从商;因为人正派,赋予正义感,又喜上网发帖,故而深得亲朋好友及网友欢迎;2016年12月12日因在微信群里披露家乡村民与邻村国有林场之间发生土地纠纷,以及村民多次上访遭当局打压等事实真相,随被呼和浩特市国保警方带走,三天后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7年1月20日被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以正式批捕。2017年9月9日获悉,其被内蒙古哲里木盟法院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12月14日。

6、黄世科(回):1968年4月24日出生,新疆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回族,“穆斯林礼拜”、“梁堡道堂文化学习”微信群主,回教礼拜解经人。2016年因组建微信群“穆斯林礼拜”、“梁堡道堂文化学习”,并向两微信群中的亲朋好友用文字、音频传授如何做回教礼拜的方式,及讲解回民古尔邦节宰牲的目的等内容,遂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击。2016年8月24日被伊犁州伊宁县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刑拘,同年9月6日被伊宁县检察院批捕,指控其“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从事教经、讲经的宗教活动,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16年12月12日其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其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9月11日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二审,又被更换罪名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刑2年。目前羁押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8月23日。

7、孙晓龙: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笔名姚征亿,早年曾为临泉县某广告公司负责人,自由写作者,民间舆论监督人,职业举报人。2008年前,在安徽省临泉县经营一家广告公司期间,因印制了少量DM广告宣传页及一份河南刊号的杂志(仅供某单位内部使用,数量有限),此后虽无类似行为,但又由于长期关注,报导和举报家乡临泉县官员以及其他相关负面事件,惹恼当局,随遭明显打击报复。2010年6月因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益,而被广东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刑拘6个月,终因证据不足而于2010年底被取保候审释放。2016年9月突然又被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和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警方联手在网上追逃,后被临泉县警方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抓捕,并被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警方指控其在十年前曾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被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警方指控其在七年前曾涉嫌“诈骗罪”。2017年9月8日其被安徽省临泉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刑2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阜阳市临泉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

8、江天勇:1971年5月19日出生,河南省罗山县人,著名人权律师,政治犯。 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4年11月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供职。 2005年受托代理陈光诚案。此后还参与了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艾滋感染者维权案、乙肝携带者维权案、浙江东阳特大环保案、新疆法制报记者海莱特上诉案(家属迫于官方压力放弃委托)、四川藏区普布泽仁活佛案、甘肃拉扑楞寺久美案等宗教信仰案。2009年7月遭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其后继续坚持以公民身份参与人权维护工作。2011年2月19日遭警察绑架,失踪长达两个月之久,其间遭酷刑折磨。2012年5月4日,因为探望正在北京朝阳医院住院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被国保秘密警察残酷殴打,导致左耳鼓膜穿孔,双耳听力下降。至少有五名国保秘密警察参与了这次殴打。2014年3月因探访黑龙江建三江黑监狱,遭到警察拘留和殴打,致八根肋骨。2016年11月21日到长沙探望709案谢阳家属后遭遇强迫失踪,2016年12月1日知其被长沙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月17日,被以涉“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档、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17年5月31日又被三易罪名,最终又被长沙市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2017年8月22日其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11月21日被该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2年,剥权3年。其当庭表示不予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11月20日。

9、齐晓友:辽宁省阜新市人,齐玉甫的儿子,良心犯。齐玉甫被迫害后,其儿子齐晓友就一直被迫流离失所,有家难回。2016年10月10日,被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五龙派出所警方突然绑架,并被刑拘在新地看守所。后被正式逮捕,并被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不知名罪由判刑2年。现在辽宁省锦州市南山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0月9日。

10、王翠娥:60多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人,法轮功学员。和苏坤为夫妇。因信法轮功而屡遭中共610办公室严厉逼迫打击。2016年6月20日,当二人与法轮功学员革振华一起坐着微型面包车去哈尔滨市尚志市亮河镇挂条幅、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时,被恶人告发,回来的路上在亚布力镇,被赶来的当地警方围堵抓捕,前挡风玻璃被打碎,车辆被扣押,次日即被警方以涉邪教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二人被转正式逮捕,同时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10月9日,其案件被尚志市检察院向尚志市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对革振华、苏坤冤判4年-6年,对王翠娥冤判2-3年的建议。2016年12月2日,二人被哈尔滨市尚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枉法重判:苏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4万,王翠娥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二人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3月17日,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重新改判:苏坤被判6年、罚金2万,王翠娥被判2年、罚金5千。据悉,关押期间,整整有半年时间,其家人均无任何他们的消息,知道后也不许家里人接见、只叫存钱,不许带进物品,庭审也没有通知家属。最终,苏坤刑期至2022年6月20日,王翠娥刑期至2018年6月20日。

11、严兴声:1973年10月22日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山边23号居民,维权人士。2011年4月7日曾被福州市中级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3年,缓刑5年。后因经常维权,并积极参与福州维权公民举办的“每周一聚”(聚会、聚餐)及到褔建省高级法院上访等活动,2016年9月13日在当局布局的“福州大抓捕”行动中被福州仓山区城门派出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0月12日其被福清市检察院以同罪由正式批捕,被控涉及三件罪由:参与民主自由行,参与“勿忘六四”并拍照上网,参与“每周一聚”活动等; 2017年3月1日,其案(注:共含14人,均系福建大抓捕同案犯)被福清市检察院移交福清市法院;2018年2月6日,其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不服,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据悉,羁押期间,曾遭诱供和逼供,但因其坚称自己无罪,而被看守方超期关押长达一年多之久。目前被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12日。

12、陈凤玉:女,64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自1998年练习法轮功以来,因不放弃信仰,曾多次遭非法绑架和监禁、拘留。2000年曾被宁夏中卫市警方突然绑架到拘留所,拘留30天;2002年又被非法绑架,后被释放回家。2015年下半年,她因用实名控告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虽遭当局严控、跟踪。2016年9月18日,其被中卫市公安局镇罗派出所警方突然抓捕、抄家,并被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后因出现严重病症,她随于当年12月9日被取保候审回家。2017年12月,她又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起诉,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曾为此开庭二次,至2018年3月26日她被该法院冤判2年。她倍感冤屈,现在家人已为她聘请了律师帮她上诉。刑期至2018年9月17日。

42/判刑2年以下,20人:胡金彦、赵振甲、付胜强、叶卫东、林生亮、沈国明、何远坤、江智安、贺清敏、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彭妙林、罗红梅、胡必佑、刘迎春、何根良、朱石雄

1、胡金彦:63岁,山东省昌乐县人,原山东省昌乐县酒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长期遭受山东当局打压逼迫,曾多次遭非法关押、洗脑班教育、拘留及劳教,并遭毒打、酷刑折磨。2017年1月15日,因开着电动三轮车带家属去昌乐县尧沟镇走亲戚,顺便在大集上宣传法轮功,立即被昌乐县尧沟镇派出所警方强行带走,后被抄家,并被送昌乐县看守所关押,他的电动三轮车也被扣押。之后他被昌乐县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批捕,案子由昌乐检察院起诉到昌乐法院。2017年 6月15日,其涉邪教案在山东省昌乐县法院被秘密开庭受审,2017年6月26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1年6个月。但检察院竟认为判得太轻而提起抗诉,现案子已被提交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等候二审宣判。这期间其家人仅收到一份拘留通知书,其它一无所知,曾多次去国保、昌乐县看守所要人及要求探视,都被拒绝。刑期至2018年7月14日。

2、赵振甲:1950年11月13日出生,辽宁抚顺人,民主维权公民。曾于1974年因写评论性文章被中共当局定为“反革命集团主犯”,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后缓期2年执行,直至1985年才被沈阳市中级法院改判为无罪,之后又因其平反的善后工作得不到落实,多次进京上访,至2000年又被辽宁省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3年。2008年再次被抚顺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2年因参与解救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郴州市驻京办“黑监狱”中的访民,第三次被北京市当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3年5月19日期满获释,之后因与张福英等维权公民在北京南站附近等地拉横幅举行“平反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再度引起北京当局的恐慌忌恨,随于2013年6月9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16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批捕。2014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区法院又以“寻衅滋事罪”秘判1年10个月徒刑,至2015年4月刑满获释。2017年1月—2月,因再次在北京发起要求落实“两办”反截访《意见》活动,遂数次遭截访、训诫等恐吓打压,至2月9日被辽宁抚顺新抚区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 刑拘;2月24日被转正式逮捕,并被关押于抚顺市第一看守所。7月8日被监视居住于家中;2017年10月13日突然又被抚顺新抚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刑1年,并被收监,但判决书里虽有1年的刑期,却没载明何时出狱日期。

3、付胜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6年10月6日曾因在外办事时,途经公路边的一个电线杆,在电线杆上写了“法轮大法好”,被人告发,就当晚被武汉市黄陂区警方抓捕,并关押在黄陂区八里看守所。刚开始,黄陂区警方仅是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分,但随后黄陂区检察院却在付胜强被行政拘留期间,在无任何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将其进一步批捕和起诉。2017年6月23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对付胜强案进行开庭审理,尽管在法庭上其坚称信仰无罪,练习法轮功无罪,但2017年8月1日他依然被武汉市黄陂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1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5日。

4、叶卫东:江苏省海门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并在微博、QQ空间里转发了海外明慧网(法轮功网站)的文图资料,曾于2011年4月被以涉嫌邪教罪非法抓捕,至2012年3月被枉法判刑4年,其哥哥姐姐也因转发这些文章而被随后判刑入狱。出狱后,2016年10月28日,因其继续坚持信仰和宣传法轮功真相,随被江苏省南通市警方、海门市国保警方、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行七八人撬门入室,将其再次抓走刑拘,并非法抄家,抢走手机、电脑和法轮功书籍等多种物品。2017年8月2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海门市法院开始庭审,次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处2年有期徒刑。其不服上诉,2017年11月9日,其辩护律师告知家属,叶卫东被非法判刑1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27日。目前被关押在海门高新区看守所。

5、林生亮:深圳市某企业财务人员,维权公民。近年来,因积极活跃于网络线上线下各种社会维权活动,尤其是在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后,他积极为被捕的维权同道呼吁,积极专注于江西赣州明经国抗强拆杀村官事件和四川泸州市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赵鑫坠亡事件等等,而被当局公安国保秘密监控。2017年5月底,由于为了传播涉及中共贪腐的“郭文贵爆料”讯息,在摩拜单车上涂写“上推特、关注郭文贵”等字句,并在网上转发,而被深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至2017年11月14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处1年零2个月。其不服,拟要上诉。目前被羁押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7月底。

6、沈国明:维权人士沈国明被“妨害公务罪”案2018年1月29日下午2: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法庭第三法庭开庭。沈国明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9个月,将于2018年6月28日刑满。。沈国明是2017年9月29日被“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2017年11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执行逮捕。

7、何远坤:(网名”南洲部族”)四川巴中南江籍农民工。在河南务工转微信三百条获刑1年6个月。何远坤因活跃于互联网,于2017年8月22日在建筑工地失踪。何远坤,男,汉族 70年代生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赶场镇红岩乡人。一九八九年因反抗地方政府暴力强征高额农业税而除灭红岩乡乡长,何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因南江县多个乡镇农民上游行请愿,获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投入四川省川东监狱强制劳动。何在服刑期间深受关押于此的著名民主运动人士许万平、候多蜀、蒲勇、廖亦武等在狱中斗争争取人权的精神鼓舞,对自由民主理念充满渴望。出狱后在建筑工地维持生计,为表达对八九民主运动的敬意,曾将劳动所得用于巴中南江籍八九民动人士蒲勇的祭祀。在其前被捕入狱的释大成系何远坤的师父,为释大成大和尚的入狱一直呼吁。在刘晓波被死亡、郭文贵爆料事件的立场与中国政府构建的舆论导向存在差异可能是此次何远坤被秘密绑架的主要原因。

8-14江智安、贺清敏、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均系福州市人,均系“福州大抓捕14人同案犯”受害者,维权人士。2016年9月,适逢G20峰会时期,在当局为维稳而专门布局的“福州大抓捕”行动中悉数抓走,家都被抄。虽然之后张秀屏、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吴宏福、林善忠等人曾被暂时取保候审,但很快又被收监逮捕(注:他们被取保候审时,同被抓捕的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三人已被批捕)。2016年10月12日,其一行14人被福清市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控他们因经常参与“每周一聚”(含聚会、聚餐)、自由行活动,以及参与“勿忘六四”拍照上网等活动,涉嫌“寻衅滋事”,违反了相关法律,系“福州大抓捕同案犯”。2017年3月1日其案(注:共被宣判14人,均系福建大抓捕同案犯)被福清市检察院移交福清市法院。2018年2月6日,其一案14人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予以宣判。其中,江智安、贺清敏被判1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6月;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等1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7-8月。

15彭妙林1944年1月27日出生,上海市金山区人,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早年曾因为其女儿被银行无辜辞退工作上访而无果,故坚持上访十余年,期间屡遭不公和当局打压、迫害。2011年10月曾被上海市金山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2014年3月曾被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七日。2014年5月曾被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2014年9月因维权再遭司法构陷,竟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7个月。出狱后,2016年4月又被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2017年11月22日,其到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继续上访,在提交登记表后到信访办后门口的上海人民公园里休息时,突然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金山卫派出所警方强制带回,当天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2018年1月30日,被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以同罪名秘密判处1年6个月。目前被关押在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18日。

16、罗红梅:福建省福州市人,福州大抓捕受害者之一,维权访民。2016年8月至9月杭州G20峰会期间,林炳兴、江智安、严兴声、罗红梅等十余名福建访民被当地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直至2016年10月1日,罗红梅被取保候审获释。2017年3月,因其在两会期间再次到北京信访局上访,于是被福州维稳人员当场发现后当即遣返福州,并被以“寻衅滋事罪”直接收监逮捕,关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2018年3月22日,其案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最终被一审判处1年3个月徒刑。其不服,当庭表示上诉。刑期至2018年7月7日。

17、胡必佑:50多岁,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原湖南省化工学校教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2002年,曾因在暑假期间给学校的学生介绍法轮功以及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而被警方抓捕抄家,并刑拘、关押在冷水江市看守所。2003年被以宣传邪教罪判刑4年,之后送湖南省常德市武陵监狱服刑,被遭非人折磨。出狱后,依然因信仰事宜,2017年5月13日晚突然再次被警方抓捕,自此失联,后得知其被冷水江市警方处行政拘留15日。行政拘留期届满后随即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于冷水江市看守所。2017年9月7日,其案在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法院开庭受审,至2018年4月获悉,其已被违法判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1月27日。

18、刘迎春:刘迎春与闫新亮、刘静民3人都是河南省漯河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7年5月19日被驻河南省马店市西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突然绑架,在西平县看守所被刑拘关押一个月后,又转到漯河市临颍县看守所继续关押。2017年11月20日其三人涉邪教案在临颍县法院被开庭受审。 2018年4月20日获悉,此三人已被临颍县法院枉法宣判,刘迎春被判1年6个月(2018年11月18日),闫新亮被判3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1月18日),刘静民被判3年(刑期至2020年5月18日)。现已都在郑州市新密监狱服刑。

19、何根良:40多岁,湖南省岳阳县人,岳阳县黄沙街农民,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而遭到当局的严重打压逼迫,曾于2005年3月中旬被当局拘捕,后被以邪教罪冤判3年,在湖南省津市监狱一监区二中队遭受迫害。2018年1月24日下午,因用自己的车带了几同修去学法小组去学习讨论法轮功书籍内容,而再次被岳阳警方抓捕,送岳阳县看守所关押。2018年3月初,何根良案件被岳阳县检察院起诉,至2018年4月4日即被岳阳县法院枉法快速冤判1年。刑期至2019年1月23日。

20、朱石雄:55岁左右,广东省茂名市家电维修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轮功,2017年9月20日,被茂名市610、茂南区610、茂南区公安局、站前路派出所及居委会等十几人绑架,并分两批人对朱石雄家进行抄家,搜走若干法轮功书籍等资料,之后被茂名市警方以涉嫌“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和转正式逮捕。2018年2月6日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以同罪名一审枉法判刑1年6个月,处罚金2000元。朱石雄不服,已提出上诉。目前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3月19日。

43/ 刑期不明,19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项逢选、苏东亮、纳杂尔﹒叶尔江(哈萨克)、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哈萨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哈萨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萨克)、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哈萨克)、沙部旦﹒沙伊合(哈萨克)、耶尔肯别克﹒达列力(哈萨克)、肯杰别克﹒达列力(哈萨克)、玛乌提﹒么斯尔汗(哈萨克)、张红艳,字会梅,张绍彩

1、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1981年11月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年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年1月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拘捕;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年11月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3-8年,最多将于2022年1月14日出狱。服刑监狱不详。

2、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1988年1月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年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年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年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月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年10月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年1月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年2月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2月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3-8年,最多将于2022年1月14日出狱。服刑监狱不详。

3、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1992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维吾尔族名Atikem Rozi,著名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维吾尔在线”网站义工。2010年—2012年,因个人护照申请连续三次被当局以政治原因而拒发(尽管其无任何政治不良记录),随将其遭遇发布到新浪微博上,之后各大媒体如《都市北京》(Metro Beijing)、“维吾尔在线”和《环球时报》等官媒便竞相刊发或转载了涉及其本人与其他维吾尔人申请护照时遭遇双重标准的文章,引发社会热议;此一举动因惹怒了中共当局,并遭到当局严厉打压;2013年2月5日被乌鲁木齐警方以在“媒体上辩论”为由传唤,被审问6小时后才被释放,两天之后又遭威吓骚扰;2014年1月15日因其多次使用twitter,facebook以及新浪微博等网站发布文章和讯息,并利用网媒广泛寻找被失踪多日的男友穆塔力普•伊明,随被以曾是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是“维吾尔在线”网站义工为由被北京警方传唤,1月17日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2月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3-8年,最多将于2022年1月14日出狱。服刑监狱不详。

4、扎西顿珠(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人。2015年12月17日,因独自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城,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以小跑方式在主要大道上开展抗议中共暴政的示威活动,随被当地警方在极短时间内控制、拘捕;据悉,此前其所在村镇藏民多年来一直因土地遭政府强占、暴力逼迁且得不到任何安置,而多次展开过和平请愿活动(含派代表进省城上访、集体静坐、呈交联署信、集会讨公道等),要求政府当局核实土地征用过程是否非法,并予以公正处理,但却无果而终;2016年,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服刑监狱不详。

5、扎西杰(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人。2015年12月,曾因拍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人扎西顿珠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在若尔盖县城大街上进行抗议中共暴政的抗议过程,并传于网上,随被当地警方于12月19日左右抓捕、刑拘,具体罪由不详;据悉,此前其所在乡镇藏民长期因土地问题而被政府强占、暴力逼迁,得不到安置等所困扰,村民多次展开和平请愿活动而无果;2016年,其与扎西顿珠一起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服刑监狱不详。

6、项逢选:1975年出生,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朱溪镇小园村人,网名“皓月”,广州市某洗衣店业主,维权公民,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早年因年少气盛,好打抱不平,曾做出过违法行为而被抓捕判刑5年。出狱后前往广东谋生,并在亲友帮助下在广州珠海区开设一家洗衣店。因为人慷慨,极富同情心,经常接济社会底层群众,体会到无钱看病、上学、买房等国计民生问题给普通百姓造成的困惑和巨大压力,遂积极探索社会改革和新公民运动之路。此期间,与张六毛等多位维权人士结成志同道合好友,并经常参与街头围观、抗争声援;2015年3月因在多个QQ群中以“皓月”网名积极宣传“要通过武装暴动改变现有体制,走民主宪政之路”,并成立“民选党”,遂遭到广州市当局的疯狂打压;2015年8月15日与张六毛、苏东亮等多人一同被广州珠海区警方抓捕,张六毛当时被以涉“寻衅滋事”罪由刑拘,而其被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指控“要以武力推翻现在政权”,“正在制造爆炸物准备搞破坏,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现实危害”。2015年11月4日,张六毛被酷刑致死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而其一直没有音信。2016年5月22日获悉,其已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制造炸弹危害公共安全案主犯”重判。此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具体刑期不详,只知刑期较长。

7、苏东亮:1981年出生,前陕西省府谷县法院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维权公民,新公民运动参与者。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之后,2009年,在陕西省府谷县法院参加工作并任书记员;2013年,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此期间,一直对现行司法体系的混乱与腐败等问题感到悲凉和无奈,并积极寻求如何改变社会问题的民主之路;2014年初,他毅然辞去原有工作,前往广州等地参加民主活动,并与张六毛、项逢选等人结为好友,经常参与围观声援、同城聚餐等活动;2015年8月15日与张六毛、项逢选等多人一同被广州市珠海区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一个月后被广州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式批捕,并被定性为“制造炸弹危害公共安全案”主犯之一;2015年11月4日,获悉与其同案的维权公民张六毛在广州第三看守所被酷刑致死,而依然毫无信息,其家人亦因受官方恐吓而拒绝与外界联系。2017年9月得知,其可能已与项逢选一起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案主犯”判刑。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不详。

8-16、纳杂尔﹒叶尔江、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沙部旦﹒沙伊合、耶尔肯别克﹒达列力、肯杰别克﹒达列力、玛乌提﹒么斯尔汗:新疆伊利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市巴里巴盖乡人,哈萨克族,穆斯林。其中,纳杂尔﹒叶尔江26岁,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26岁,阿尔恒﹒巴杂尔别克27岁,乌木别提﹒卡斯木31岁,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37岁,沙部旦﹒沙伊合约30岁,耶尔肯别克﹒达列力30岁,肯杰别克﹒达列力27岁,玛乌提﹒么斯尔汗约30岁。2017年4月-8月,因他们分别在私下里进行了穆斯林传统常规祷告仪式,而被中共新疆伊犁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当局知晓后拘捕,遂很快被阿尔泰市地方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和“从事宗教极端活动”为由分别判处3年-6年不等刑期。目前各人具体判刑不详,刑至日期不详,服刑监狱不详,服刑状况及健康程度等不详。

17-19、张红艳、字会梅、张绍彩:鞠殿红、梁琴、张红艳、字会梅、杨顺祥、张绍彩六人皆为基督徒,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基督教传道人。2016年因在云南省多地/州/市传道和发展信徒,随被当局以涉嫌“参与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为罪由抓捕,其住处所在地遭查抄,搜走传道宣传品1831份、传单2556份,并从电子设备中提取到的电子文件82816个等。后被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检察院宣布正式批捕,并被指控6人是邪教骨干分子,“到云南省多地州市秘密聚会、传经布道和发展信徒,继续鼓吹、宣扬世界末日论,培养组织骨干,为秘密传教布道聚会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重建‘三班仆人派’组织体系等”。2017年12月28日,此6人分别被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13年不等。其中,鞠殿红因是要犯,被重判13年,刑期至2029年;梁琴因是要犯被重判10年,刑期至2026年。杨顺祥判刑4年,其余张红艳、字会梅、张绍彩3人,具体刑期不详。但此6人都因不服判决,都已提起上诉。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32期,肯定仍然会有遗漏和信息滞后的情况。希望大陆各地的人权捍卫者积极补充,请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统计人员情况、以及本报告名单人员的最新情况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以后的报告更加翔实和完善。

维权网联系方法:[email protected]

2018年5月31日

附录:上期名单取保获释及刑满释放人员共32人简介:

1-6、刘金英、谷天金、胡德花、胡富强、张树栋、沈德利:均是因北京 “因驱赶所谓低端人口及强拆事件”而遭刑拘的6名村民。北京新建村六名刘金英、谷天金、胡德花、胡富强、张树栋、沈德利12月初先后遭北京当局抓捕,被刑事拘留,罪名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都关押在北京大兴看守所。后获知,均取保获释。

7、黄永祥:黄永祥2018年4月25日上午十点到广州花都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后于23:15分左右被珠海市公安局从派出所铐手带走。珠海市公安局口头告知,是由于涉嫌煽动颠覆罪,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黄永祥(南方老头),1974年生,广东花都人,独立生意人,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及普通民众觉醒的召唤工作。2015年8月,黄永祥与孤家寡哥(卫小兵)、黄熹、刘亚杰四名广东民主维权人士因邮寄印有王宇头像的文化衫,声援被抓捕律师而遭被捕。2017年9月30日黄永祥又因海祭案被抓捕。后取保获释。这次又是因何事被当局抓捕仍不明朗。一个月后5月25日,又取保获释。

8-14、杨连焕、陈女、潘玉燕、杨燕冰、梁丽霞、霍笑、周柳珍佛山禅城区罗建华(49岁)、杨连焕(57岁)、陈女(65岁)、潘玉燕(58岁)、杨燕冰(61岁)、梁丽霞(48岁)、霍笑(69岁)、周柳珍(65岁)等八名佛山禅城区妇女(原村居的村民),持续多年举报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信息公开村务政务、信访维权。2016年8月16日下午,在她们从贵州旅游返回佛山后遭警察拘捕,罪名是敲诈勒索(祖庙街道维稳工作人员)。该案经两次退侦后,于2017年6月初起诉到禅城区法院。该案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九点在第十九法庭举行庭前会议,29日上午九点二十五分在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据悉,罗建华等人不承认自己犯罪。律师描述庭审情景时说:“这一场妇女敲诈勒索政府罪案的审判,开始和结束都出现了她们抽泣的情景,整个过程又几乎是她们在控诉维稳的恶行,真是一场悲情的控诉!”
广东佛山这起荒诞的“八名中老年妇女敲诈政府案”与2018年5月14日宣判,罗建华被判2年6个月有期徒刑,刑期至2019年2月刑满。而其他七人——杨连焕、陈女、潘玉燕、杨燕冰、梁丽霞、霍笑、周柳珍分别已缓刑或于2018年5月15日刑满,均已释放。

15江西南昌民主人士。2017年8月7号,南昌民主人士龚新华到达广州,准备找个地方住下后联系工作事宜。 8月9日龚新华已经被南昌国保抓回南昌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龚新华因为追求民主导致被残酷迫害,他是正常人,却曾被当局抓到精神病院里关押了2年4个月,经常被殴打被逼着吃药打针。后来他长期前往全国各地参与不公事件的围观和声援,所以经常被南昌警方喝茶或旅游,甚至关进黑监狱。2018年5月,龚新华取保获释。

16、索朗扎巴(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已于2018年3月10日刑满获释。此前在西藏拉萨市曲水县监狱服刑。

17、索朗次旦(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已于2018年3月10日刑满获释。此前在西藏拉萨市曲水县监狱服刑。

18、黄文勋:1990年3月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自2013年以来,多次进行公义维权,举牌声援,曾为深圳市中级法院枉法重判王登朝案件而举牌声援,遭警方抓捕、殴打及传唤。2013年3月10日曾因在深圳市中心华强北地段举牌,呼吁民众“不要恐惧”,并高喊“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专政”,“民主自由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中国”,“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等口号,被华强北和福田警方抓走,关押在华强北派出所;2013年5月25日因开展《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站,并与前来支持的维权民主人士袁小华、袁奉初等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宣传民主理念,引起社会关注热议,随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年6月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在赤壁看守所;2013年7月13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2016年9月28日被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剥权3年。2018年5月13日已刑满出狱。

19、包青巴吐(蒙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蒙古族维权牧民。多年来,因当地政府无视生态,只顾发展经济和提高自己的政绩,官商勾结,将原属于牧民的草场草坡林地等承包给享有特殊背景或特权的汉民进行耕种或办养猪等,严重影响了当地农牧民生活和生存权益,尽管他们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草场被侵占、得不到合理补偿等的问题,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并呈常态存在。2015年5月,因该地政府又以强征方式,不合理地将牧民的林地、草场等承包给汉民许某时耕种,信访投诉无果,遂包括包青巴吐在内的上百名牧民与承包人汉民许某发生矛盾冲突,警方起初传唤2人,后又拘捕多人,最终有35人被逮捕入狱和判刑。2017年12月27日,其一行35人案在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法院被以“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二罪宣判,分别判5年至6个月不等刑期。其中,包青巴吐被判3年。2018年5月已刑满获释。

20、李翠芳:女,生于1944年4月15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年9月25日对李翠芳4年6个月。2018年5月27日已刑满获释。

21、赵多扣:1963年11月29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冤民,反腐斗士。1999年曾就购房合同事宜到当地法院起诉淮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同年9月,又带领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江陈村村民集体检举起诉惠利开发公司毁林300亩、违反开发“緑苑山庄”等违法贪腐行为,遂遭致地方官员的忌恨和打击报复,两个月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以涉嫌“诈骗三套房”及“敲诈勒索罪”刑拘,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至2007年减刑获释,出狱后立即与其家属进京上访申冤;2009年虽获安徽省高等法院再审决定,但结果依旧维持原判;因对当局的司法腐败现象已极度失望,故此走上维权之路,曾开着挂有“实名举报30名贪官,直奔中纪委”牌子的上访车,一路逐级到各省巿相关部门揭露投诉安徽淮南贪官及自己的冤情;2013年11月13日,因再到在北京上访而被安徽省淮南市警方抓回刑拘,一个月后被正式逮捕;2014年4月被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起诉,2014年8月又被追加“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015年12月9日,被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以“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听窃照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8年5月12日已刑满获释。

22、贾灵敏:1965年3月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年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员警,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年5月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年5月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年11月5日,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8年5月7日已刑满获释。

23、徐志强(圣观法师):1961年12月29日出生,重庆大足籍人士,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著名良心犯、人权捍卫者。2014年5月,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5月17日,当众信徒、网友及听众等为其离别送行赴宴时,被突然闯入的武汉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年6月25日,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年4月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结果至今不予宣判。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50号。 2016年4月8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宣判,圣观法师被判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18年5月17日已刑满获释。

24、王民兵:1948年出生,甘肃省两当县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常驻居民,法轮功学员。自2012年始,因与人经常到法轮功信仰者李翠芳所在的经营场所聚会、学习法轮功书籍和交流心得体会,并负责印制法轮功宣传品等,被当局严控人员知晓,随遭严厉打压;2013年12月28日,与李翠芳等10名法轮功信仰者被天水市秦州区警方统一抓捕、刑拘,被控罪由是“秘密建立制作法轮功宣传品的窝点,制作有法轮功内容的台历、挂历、真相币等,群发和拨打有法轮功内容的短信、语音电话,收集被政府处理过的法轮功人员的资料欲发送到明慧网”;2014年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关押于天水市秦州区看守所;2014年9月25日,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以同罪名秘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5年2月15日天水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至2017年6月27日已刑满获释。

25、李方洪:重庆市涪陵区“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涪陵区警方刑拘,12月26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8年5月25日,刑满获释。

26、吴银洪: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30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2018年5月29日,刑满获释。

27、杨昌琴: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8日在九龙坡区李家沱马王坪农贸市场上班时,突然被重庆市九龙坡区警方野蛮带走,家被查抄。后得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涉“邪教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6个月。其不服判决要求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2018年5月27日,刑满获释。

28、赵刘枝:河南省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人,维权访民。2015年3月26日,因村支书曹西海长期以来在村里出让土地、国家征地等问题上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村里群众自发组织到北京告状,赵刘枝也参与了去北京信访。2015年4月10日,赵刘枝被抓走,公检法对赵刘枝用尽手中所有羁押的权力羁押15个月超期审理,直到2016年才已“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个月。2018年5月9日,刑满获释。

29、陈昌英: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4日上午,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警察突然抓走,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涉“邪教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2年6个月。陈昌英不服判决,很快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2018年5月23日,刑满获释。

30、张继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7日被抓捕,此案于6月20日在绥中县法院开庭,6月30日,张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8年5月16日,刑满获释。

31、钱祥梅:女,安徽省枞阳县人,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2003年,其丈夫陆春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不幸被歹徒杀害,因广西司法机关怠于履行职责,致使有3名歹徒漏网,后经其不断上访督促,这3名歹徒才于2015年终于被警方抓捕归案。但因其替夫申冤曾频繁上访,而遭到当局多次训诫、非法绑架、行政拘留、殴打等严厉打压。2007年6月20日曾因上访维权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6个月;2012年3月1日至3月5日,在北京市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上访,及同年12月26日、2014年3月28日、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2月4日在北京“非信访区域上访”或抛洒上访材料,皆被枞阳县警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5年9月19日被枞阳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于9月22日被准予取保候审;2016年9月10日被警方以违法取保候审规定再次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4月24日被安徽省枞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其不服,已要求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安徽省铜陵市看守所。2018年5月12日,刑满获释。

32、孙根连:女,江苏省泰州市人,维权访民。仅因一次尿频尿急去医院看病,竟被错误切除子宫,造成医疗事故,但院方拒绝赔偿,遂被迫上访维权,但却遭到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的疯狂报复与迫害。在遭遇了一系列被截访遣返、非法拘禁、关黑监狱,面壁、捆绑、不让吃饭睡觉及毒打被迫等虐待折磨之后,2016年10月26日被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2017年9月21日其案在泰州市法院受审。因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所以该法院竟更换罪名,将其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判刑1年7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并坚称法院的判决完全是欲加之罪,自己的上访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她的上访行为只不过是为了揭露当地政府对她丧心病狂的迫害。目前被关押在泰州市看守所。2018年5月25日,刑满获释。


(完)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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