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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被以“侮辱罪”正式批捕

2018年06月24日 22:32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6月24日,本网获悉:2018年5月16日被警方以“罪”刑事拘留的人士,于6月22日被以涉嫌“侮辱罪”正式,现羁押在看守所。

2018年5月16日济南、青岛等地十余位被警方传唤,其中济南于新永已被刑事拘留。此次山东十余维权人士被传唤,警察审讯的内容主要是5年前他们纪念6.4学运的事,警方指称有人举报他们在5年前非法聚会纪念6.4学运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此举涉嫌“寻衅滋事”。后十余维权人士被释放,但是唯独于新永却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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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许多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由此被山东维稳警方视为重点维稳人员。

2018年3月3日,于新永与十余位维权人士前往山东聊城家聚餐,被警方深夜抓回济南连夜传唤,之后于新永又被街道办事处人员劫持到桃源酒店非法拘禁,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于新永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却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了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于新永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及责令燕山街道办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后于新永又多次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要求回复他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经济损失3万元,5月16日于新永就被辖区警方传唤,并于当天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刑事拘留。今又被更换罪名以“侮辱罪”正式逮捕。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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