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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莉起诉公安部及陕西、安徽两省公安厅案件北京市两级法院不受理,裴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起诉书

2018年07月14日 0:07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合肥市女访民裴莉为洗清“”冤案对安徽省和省两地公安提起信息公开,并经后将公安部和两地公安厅起诉到法院,裴莉在本网信息员周维林陪同下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和4月24日上午,裴莉分别就两件起诉公安部的起诉材料提交给北京市东城区,其后裴莉欲等待法院电话通知,结果在河北省香河县与本网信息员周维林于4月26日被香河警方控制,合肥警方当晚赶到将二人强行带回合肥市。而北京市东城区人院在7日内及之后就没有给裴莉任何电话通知是否立案;无奈之下,裴莉只得于2018年6月11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立案,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特快专递后并未与裴莉联系,却与7月2日作出两份告知书,告知裴莉起诉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及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的两件行政诉讼“经审查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现将你的起诉材料退回”,裴莉于2018年7月5日收到。

裴莉对北京市法院拒绝受理她起诉公安部行政案件不服,再一次于7月9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提交上诉书,要求法院立案,依法判处公安部撤销其作出的驳回裴莉不服安徽省公安厅和陕西省公安厅的信息公开答复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判令公安部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求法院撤销陕西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分别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判令两省公安厅按裴莉(原告)的要求答复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

据悉,裴莉的所谓寻衅滋事罪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后,虽二审法院已经找裴莉去法院询问情况并要求律师提供辩护词后迄今未作出决定。

而裴莉于2016年4月4日清明节到陕西省富平县习仲勋陵园献花篮表达对改革开放元勋习仲勋的敬意,并在当地警方及政府工作人员安排下到达咸阳火车站购票欲乘坐火车返回合肥,何以竟然被火车站派出所扣留,后被刑拘并转交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警察带回合肥市刑拘后取保,经起诉、一审法院以所谓寻衅滋事罪判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而所谓的立案时间是2016年的2月份,如果立案时间是真实的,裴莉就无法使用又怎么能够出行乘坐火车、住宿旅馆,更何况在进入习仲勋陵园时是要经过当地警方安检,要出示身份证在安检系统里刷的,如果此前裴莉真的被警方刑事立案,裴莉不仅进不了陵园献花蓝,应当场被富平县警方抓获。因此,裴莉分别向两地公安提出信息公开:2017年7月向合肥市公安局提出的是认定申请人向习仲勋陵园敬献花篮是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向安徽省公安厅申请公开或者责令、督促合肥市公安局公开,申请安徽省公安厅查处合肥市公安局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经办责任人和领导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合肥市公安局的最终回复是“经查本机关未对你向伟人习仲勋敬献花篮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认定,现告知你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这就如裴莉就所谓训诫书向北京警方申请信息公开一样,信息不存在。

如果事实真的如合肥市公安局所告知的那样,裴莉就疑惑了,不是因向习仲勋陵园敬献花篮的事被判刑,可此前未被刑拘,没有警察刑事传唤,所谓立案网上追逃,她却能使用自己身份证购买火车票乘车过安检,住宿旅馆,甚至能够通过习仲勋陵园的警方安检这些怎么可能做到的?难道是陕西省富平县公安在渎职,未能履行职责将她这个网上追逃的“犯罪分子”放进陵园?为此,裴莉向两地公安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结果都是信息不存在,逼使裴莉不得不逐级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请求上级主管机关公安厅督促下属公安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在省级公安厅维持下属公安局决定时向公安部提起行政复议,在公安部维持下属公安厅决定后,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裴莉在本网信息员周维林陪同下于4月23日和4月24上午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了对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的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没有提供收据,随后裴莉与本网信息员在河北省香河县等待法院通知,却于4月26日上午在香河县旅馆被当地警方控制,当晚合肥警方赶到香河县强行将二人带回合肥。

此后,裴莉没有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任何信息,看来是没有立案,只得向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今,该法院倒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了“告知书”,告知裴莉该法院没有管辖权,裴莉只得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起诉材料,期待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受理,或者指定法院管辖。

法治社会,必须受到制约,否则公权力必然作恶,使公权力失去合法性。在制约公权力的制度安排中,法院是非常重要的机构,但从裴莉就强拆提起民事诉讼未获得公正判决,被迫走上上访之路,却在上访路上屡遭公安行政拘留,被以所谓寻衅滋事罪判刑,法院成为政府附庸,配合公安打压迫害公民维权,其公正性何在?而裴莉为洗清冤情提起政府信息公开,并最终将支持下属公安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陕西省公安厅起诉到北京市有管辖权的法院,可就如裴莉与本网信息员被公安绑架回合肥一样,既在意料之外——以法律预测则不应有此种事,又合乎中国国情,中国向来就是对公权力毫无约束,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东城区人民法院是杳无音讯,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其没有管辖权,但没有告知有管辖权的法院,裴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给民众一个法治的希望,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希望也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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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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