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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外五县”近700公办教师到省政府上访维权

2019年01月23日 23:08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9年元月22日上午9点多钟,来自市“外五县”也即农安、德惠、双阳、九台和榆树五区、市、县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集体到吉林省政府上访维权。近几个月来,“外五县”公办学校教师几百人上千人集体维权已爆发多次了。

参加上访的教师中,有的是符合高级教师评聘条件,因评聘中存在不合理因素,而没有晋级;有的是工作三十年以上(截止2013年)一线在职教师,因十七年不给老师评聘职称,此次评聘教师职称时,主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即退休和年龄大的两部分老师,而工作三十年以上一线老师没有解决。

昨天的教师们,没有拉横幅、喊口号和唱红歌。教师们在省政府大门左侧“散步”,省政府有工作人员向“散步”的教师们喊话,要他们到政府或市信访局去,但教师们就是不听。教师们不离开省政府,是因为前不久,长春市教育局开了一个“听证会”,认为教育局在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没有错,不再接待上访教师。

昨天上访现场警察不少,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公安局也去了不少截访的人。

教师们上访有很多条理由,认为他们应该被评聘晋级,同时对那些完全不符合条件的人晋级了很是难以接受。

一是晋级者身份造假。非任课教师以任课教师身份晋级,如学校领导、工勤人员都是以任课教师身份晋级的,又如教育局附属单位(进修学校、招生办、装备处、基建办、督导处、少年宫、后勤管理中心等)的教师都是在各学校以任课教师的身份晋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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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工作业绩考评造假。多年不上班的和调研员工作业绩考评 居然合格并成功晋级。2013年以后从各乡镇调入县城各学校的教师在县城各学校参评,并且他们也参与了对其他教师的评价,互不了解,评价结果一定不真实。

三是晋级凭证造假。文件规定市级以上荣誉与论文方可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凭证,突破到县及乡镇的荣誉即可晋升高级教师职称,与教学无关的论文、荣誉也可以作为晋级的凭证。农安一中、农安四中、农安五中、青山中小学,黄鱼圈中小学等学校具备三硬件的老师几乎全部晋级。青山小学所有参评教师用一个班主任课题晋级。

昨天长春市“外五县”公办学校教师、到省政府“散步”活动,在下午4点30分结束。

附件1、长春市外五县(农安、德惠、双阳、九台、榆树)“三硬件+优”教师的诉求书

尊敬的吉林省政府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外五县符合高级教师(附高)评聘条件,却因评聘中存在不合理因素,而没有晋级高级职称的全体教师。所以,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给我们补聘为高级教师。

    诉求理由如下:

    一.根据教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所以说,县级优秀教师是名副其实的,是教师德、能、绩的优秀表现。可以和县级骨干、名优工程等教师相提并论,远远超过乡级骨干教师。县级优的发证机关是县政府,是符合67号文件要求的荣誉称号。

    二.根据本次职称评聘:2014年至2019年退休的教师,凭三硬件晋级副高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我们在职教师,晋级副高也是理所当然,毫无疑问的。因为我们参加工作早,退休晚(男60周岁退休),所以我们的教龄比他们长,有的教龄高达35年以上;资历比他们高,主要是进修早;能力强,因为我们都是多年从事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再者说,67号文件也没规定职称评聘实行“双轨制”。根据《教师法》第六章《待遇》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宪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显而易见,在职教师晋级副高是有法可依的。

  三.自2001-2017这17年当中,教师职称一直没有评聘,并且从来没有公开职称评聘文件,解读文件,尤其是农村教师更不知晓,隐藏了2004年67号文件,剥夺了教师的知情权,严重了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致使教师没有准备论文而被拒之门外。看似合情合理,其实不然,是完全错误的决定,并且十分荒谬的,因为根据中央国家教委的文件精神,农村教师不能把论文作为纲性条件,作为评聘教师职称的依据。只是作为辅助条件仅供参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部分不作为造成的,即十七年不评不聘。人生能有几个十七年呢?!如果一年一评,谁能不准备论文呢?为什么现在人人都有论文呢?这个事实尽人皆知、不言而喻,我们不知道十七年的职称不评不聘,是地方政府不作为?!还是长春市政府乱作为?!还是省政府不负责??!!所以不能把没有论文的责任强加给没有论文的在职教师身上!叫人费解!

   四.本次职称评聘基本上解决了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全体教师表示由衷的感谢!但是,还没有完全从根本上解决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三硬件+县级优教师的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没有召开教师听证会或者民意测验的情况下,凭借条条框框或者官僚主义的作法把我们的合格的三硬件县级优秀教师拒之门外,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综上所述,我们的诉求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理可言。恳请政府职能部门能够认真听取我们的诉求,合理解决我们的职称问题,并且尽快补聘为高级教师(副高)。还教师一片蓝天!否则,我们广大教师,将一如既往、千方百计,坚决继续依法维权到底!

外五县“三硬件+优”全体教师

2019年1月20日

附件2、长春市教育局视频会议精神

一、长春教育局解读答复:

1、89中函,参评副高必须符合双25,根据67号文件单25不符合文件要求。67号文件2004年出台,2004年之前退休教师如果是按单25执行,不追查。

2、连跳不可以。如果因为政策问题没及时评上的,符合条件再评审可以适度放宽。

3、2004年之前退休的中师毕业不在调整范围内。2005年退兑现待遇

4、2017–2019退休,不参评要待遇的是当地自己制定的政策,并且由教师本人自愿。现在要证书或者要求返岗不符合。因为职称评定不可追溯。现在在编在岗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不参加本次评审。

5、弄虚作假,评审存在漏洞。有举报查实就处理。

6、关于政策放宽。本次职称评定依据的是67号文件,2011 8号文件,吉林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等文件。申报业绩条件时给予了适度放宽。

7、年龄偏大教师以后是否有机会评上副高,教龄满30年是否直接晋级?(执行省22文件没有突破)

附件3、各中小学校长收到的通知

通知:传达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等几部门今日会议精神,请各位校长把此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单位职工及相关退休教师。对于以下几种情况的教师的上访问题,上级相关部门已给出合理解释,不许再上访,否则要给予严重处理或拘留等。一、89中函教师。二、连级跳教师。三、14至19申请待遇教师。四、岗下教师。五、其它情况不准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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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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