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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凤因要求打开庭审网络直播,镇江行政庭法官竟宣布按原告撤诉处理

2019年04月24日 23:42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4月24日,昨天(2019年4月23日)上午,市维权人士诉润州区公安分局行为违法一案,在润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庭审前马玉凤要求主审耿宇剑打开庭审现场的网络直播,结果耿宇剑竟直接宣布按原告马玉凤撤诉处理。

马玉凤女士是政府滥用职权非法强拆所制造出来的信访人。2013年4月3日,马玉凤家的200多平米房屋一夜间被镇江官办的交通产业集团暴力拆除,在这之前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强拆后家中所有财产至今下落不明。目前居住在镇江市润州区林隐路红星桃花源小区的马玉凤,因为上访维权,被当局以“维稳”名义,雇佣社会人员经常非法拘禁在家中,目前累计被非法拘禁600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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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马玉凤诉润州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违法一案,是源于2018年10月15日去北京信访被接回后,由被告润州区公安分局在没有任何扰乱秩序的证据情况下,滥用职权对马玉凤处以治安拘留而引发。

据马玉凤女士说,在自己之前诉润州区公安分局的6个案件中,均是由耿宇剑主审,其在审理的这些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外都枉法裁判,所以自己才要求打开网络直播,让全国人民来监督,想不到其竟然恼羞成怒,直接宣布按原告撤诉处理。而多位遭到耿宇剑枉法裁判的旁听民众,也纷纷谴责耿宇剑恣意妄为的行为。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原告不按法院传票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仅仅在公开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要求法庭打开网络直播,完全符合相关规定,作为主审法官的耿宇剑直接宣布按原告撤诉处理,无疑属于于法无据的司法乱作为行为,人大与检察院应当行使司法监督职权,按故意枉法裁判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全国很多有条件的法院,均已通过网络直播实施司法公开,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镇江,其地方法院当然具备网络直播的条件。

马玉凤电话:13775371669。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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