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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刑4年的湖北京山维权人士鲍乃刚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 已转湖北沙洋广华监狱服刑

2021年08月09日 23:55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8月9日,本网获悉:被以一审判刑4年的京山人士上诉,二审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鲍乃刚于2021年7月29日已转湖北沙洋广华监狱服刑。

鲍乃刚:湖。男,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人,复转军官,曾在绵阳市北川县经商,因为父上访申冤10年。2003年,被当局栽赃入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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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因在网上响应茉莉花革命,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长达9个月,之后被逮捕,同年11月被取保获释送回原籍湖北。

2017年2月10日,鲍乃刚因旁听武汉王芳涉嫌案庭审遭户籍地京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处罚。2017年2月1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京山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状,要求撤销京山县公安局京公(宋河)行决字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恶意剥夺公民权利的京山县公安局向公众公开道歉。后遭法院枉法判决。

2018年10月18日鲍乃刚刚到北京就被湖北京山维稳人员强行劫持,押解回当地,第二天,鲍乃刚在京山公安局接受询问并被抄家,警方拿走了鲍乃刚的电脑、手机,以及一些上诉材料等。

后2018年10月20日鲍乃刚被京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京山市看守所。

2019年7月25日荆门鲍案在京山市法院开庭审理,已超过一年半后于2021年2月3日被判刑4年。 2021年7月,二审维持原判。7月29日被转入湖北沙洋广华监狱服刑。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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