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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徽县民主维权人士龙克海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

2023年02月14日 23:16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2月14日,本网获悉:徽县龙克海 2022年7月30日因关注常玮平案而被以涉嫌罪被刑事拘留。2022年12月28日甘徽县法院以犯判龙克海有期徒刑2年, 刑期至2024年7月29日。目前龙克海被羁押在甘肃徽县看守所。

龙克海患有(高压180,低压120)、神经性疼痛、关节痛,左耳几乎没有听力。在徽县看守所中龙克海每日夜间后半夜被要求无规律的起床值班,不堪其苦,足见其狱中境况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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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克海简历:1966年6月1日出生,又名龙刻海,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嘉陵村人,基督徒,陕西省宝鸡市长驻居民,民主公民,政治犯。

因为人急公好义,忧国忧民,且信仰基督教,经常参加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聚会活动,随广受他人赞誉;积极参与各种公民圈活动而曾数次遭到警方“喝茶”、警告;

2018年12月,曾因民主聚会而被甘肃省徽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获释后,因不断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并要求警方予以国家赔偿,遭到当局的进一步憎恨和报复;

2019年3月4日,被陕西省宝鸡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后转正式逮捕;2019年8月30日,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起诉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指控其在Twitter、Facebook发布和转发一系列诽谤侮辱中共领导人及辱骂中国的言论信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年11月11日,其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不公开审理;11月26日,在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7月10日,经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0年9月20日,刑满释放。此前羁押于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

2022年7月30日,龙克海又因关注常玮平案而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2年12月28日甘徽县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龙克海有期徒刑2年, 刑期至2024年7月29日。法院认定龙克海的所谓犯罪事实是:多次辱骂前和现国家领导人和他人,诋毁党和政府,认为他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系累犯,从重处罚。 犯罪证据就是为Twitter@龍克海3的言论。目前龙克海被羁押在甘肃徽县看守所。

对龙克海先生的狱中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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