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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市“耶和华见证人”教案中获刑6年6个月的林在务长老的案情及简历

2023年04月24日 22:15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24日,本网获悉市“见证人”教案中获刑6年6个月的林在务长老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林在务:1982年8月24日出生,化名林大海、林忠,福建省人,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田尾17号村民,“耶和华见证人”宗教团体信徒,新疆“耶和华见证人”长老和管理人,中国在押良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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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教派,并被委任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音州)库尔勒地区做教会长老,在库尔勒市组成家庭聚会,举行上百次大型聚会及成员培训,大力发展信徒,随遭极左思维极强的中共新疆当局严打狠批;

2018年10月8日,在“耶和华见证人案”大抓捕中,被库尔勒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与多人先后刑拘;同年11月10日,又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转正式逮捕,指控其与教会多名长老和信徒因打着基督教旗号,组织会众聚会,宣扬“政治中立,蛊惑、煽动耶和华见证人会众及他人不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如不入党/团,不服兵役,不升国旗,不向国旗敬礼,不唱国歌,不参加选举等,并与境外人员定期聚会,借机敛财,影响群众正常宗教信仰,扰乱社会秩序,破坏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故而其等行为已构成违法;

2018年12月25日,其一行18人涉邪教案被警方向库尔勒市提起公诉;后2019年2月8日被检察院发回补帧,但同年3月又被补查重报;

2020年6月13日,其等被库尔勒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统一判处2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刑期,其中,其被重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等不服,均表上诉;后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4月7日;据悉,曾因在看守所内拒唱“红歌”等,常遭狱警连体铐、抱铐等体罚虐待。

目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监狱(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建国南路15号,邮政编码:841000)服刑。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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