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粉丝交流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获刑4年的广东梅州市兴宁市现年61岁的法轮功女学员何新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5年04月19日 7:11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4月19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市兴宁市现年61岁的女学员何新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何新芳市兴宁市,女,1964年生,2025年61岁。以前居住在韶关市,后来居住在兴宁市石马镇刁田村十四组(家仁凹)。

何新芳因修炼法轮功,曾被关戒毒所非法禁闭,关迫害。2006年被劳教2年,2013年被判刑5年。

2024年2月19日上午,何新芳到兴宁市合水镇富和村发法轮功资料时,遭广东省兴宁市合水派出所警察抓捕,关押在梅州市城东,还一度把她关在梅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迫害。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最后何新芳被判刑4年、罚金六万元,2024年11月被转监到广东省广州女子监狱。刑期至:2028年2月18日。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请点赞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