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全国泛亚受害人6月13日昆明经侦维权简报

2018年06月17日 14:59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张祖林

2018年6月13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6月13上午8点至10点11个省市的三十多位泛亚难友陆续来到到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经不在原来的地点,搬到前福路附近,位置有点偏)今天昆明难友也来了多位助力,经交涉我们选了8位代表进入接待会议室,接待我们的是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王处长(警号011362,)杨副处长(警号055499),杨大队长(警号087676),今天的接待允许录音,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1)昨天(2018年6月12日)的接待会议上法院的郑庭长说公安局这块已经结案了?我们很纳闷?什么情况,全国各地还有许多机构,的佣金没有追缴,还有许多关联企业和个人资金需要追缴?

王处长回答说:昨天的会议说结案了,追赃挽损有没有说?(没有说),明确告诉大家,到现在为止,公安一直还在追赃挽损。他们说结案应该是指刑事侦查终结。要起诉,法院要判决是各个阶段的事情,但是追赃挽损一直在继续。另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是属地管辖自行侦办。如果当地没有追缴,你们可以向当地反映。为什么不办?公安部也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效率,尽快把资金追到,所以属地侦办。不办理也可以找当地的省公安厅。

2)报告上单九良说钱大部分借给了XX 企业和XX个人,是否真实?除天浩公司以外还有哪些企业和个人?追缴的资产有哪些,比如房产,汽车等等?目前价值多少?

王处长回答说:报告应该是报给清理整顿办的吧?你们找清整办问了解。公安机关办理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没有对外公开的说法。至于追缴了哪些资产你们找法院去了解,一切都是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如果我今天告诉你这东西,等到审判了又不是这个东西,到时你们又来找我,怎么不是这个,最终是要按审判程序的,我们说了也不算。你说的企业和个人,谁告诉你的你找谁去。

杨处长回答说:根据国家保密法刑事案件材料信息在审判审理期间是保密的,现在这个阶段没有办法告诉你,请理解。

3)我们也就是债权人银行流水我们可以打账单就清楚了。但泛亚交易所的软件数据是否完好无损?这些都是返还资产的依据,是否完整的移交检察院?数据里面融资方很清楚,是否在追缴?追赃挽损到哪一步了?

王处长回答说:这些都是初级阶段的必经程序,不把这些事情弄清楚,查得扎扎实实的,检察机关也不敢提起诉讼,法院现在也不会收。那就到不了法院了。数据公安机关侦查时依法调取,后面又聘请了第三方进行鉴定,还有司法部门鉴定。与银行的流水数据一致才可以,此数据最后是要公平公正,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 至于资产追缴公安机关一定会遵照法律,肯定是要有依有据的去追缴相关资产。钱谁不应该拿我们就会去找谁。有些事情不要道听途说,甚至有人来说单九良已经放出来了,可能吗?案子都还没有开始判,主要想告诉你们,任何人说什么事情要让他拿出依据来。 至于钱追了多少,同样的问题就别绕了,刚才已经解释清楚,最后要以法院审判为准,5元也好,10元也好。最后法院要敲锤的。

4)我们那么大老远跑来,年龄都是那么大,不能透露具体数据,那请稍说说大约百分之多少,大中小? 王处长回答说:你们这招已经用过多次,问不出来具体金额就问多少比例,只能告诉你最终以审判结果。

5)政府一会说泛亚合法一会又说不合法?搞得稀里糊涂,所以有些人既没有在当地经侦也没有在昆明经侦报案登记,公安网上也没有登记,怎么处理?还可以在昆明经侦补报案登记吗? 王处长回答说:数据,银行,财务三账我们是要对齐的,不是你们自己报多少就是多少的。如果你们怀疑数据伪造,那银行那边的流水数据他们是不可能伪造的。他们不可能侵入银行系统。外地的还是到你们当地经侦报案,公安部的网上公告你们能登自己也登一下金额,主要也是为了后面核对大家的款项方便。当然最终还是要三账核对一致。 你们说的一大堆红头文件,政府责任的问题你们应该找谁去找谁。公安机关追查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犯罪问题。

6)我查了2014年关于非法集资的若干文件,说协助公众存款的都要追缴,包括银行机构郎咸平以及前期出金的人是否都要追缴? 王处长回答说: 只要是涉嫌犯罪的,参与,主观具有非法性质 或者说主观故意有犯罪行为 依照2014年关于非法集资司法解释里面的第5条都要依法追缴。

我们又问(泛亚受害人代表):案子判了以后在追缴还是现在就追缴?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王处长回答说:追赃挽损是一个贯穿持续的,不管法院判决前还是以后,我们一直都在追赃挽损。

我们(泛亚受害人)又请教:你强调了“主观”那银行的佣金,媒体,名人站台费用等等已经得了非法所得,肯定是事实,那主观是否具有故意或具有非法性质,是否可以追缴?

王处长回答说: 任何法律调查都是要讲事实,讲程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光看法律条文没有什么说的,具体的工作是要做的。你说的问题牵涉到刚才说的,内部调查的情况保密法有规定,新政公开有规定。这个问题归根结底你在问谁犯罪谁不犯罪,牵涉到保密。

我们(泛亚受害人代表)又问泛亚交易所的11亿税款可以追缴吗?

王处长回答说:已经说过所有具体牵涉到案子内部的保密问题,我们没有公开的权利。

7)请问网签的在哪里报案?怎么追佣金?

王处长回答说:网上做泛亚的,当地是否做了笔录?最终都是会向你们核对的。

8)上次来你们说追赃挽损还一直在加大力度的进行,那么这一年你们追赃挽损情况如何?进展如何?

王处长回答说:换种问法我还是不能公开。我必须依法依规的答复,否则单九良都不答应。我只能说我们一直没有停止过追赃挽损,不然也没有底气座在这与你们交谈。

9)从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材料了解到:你们公安上报的材料大部分是诈骗罪,小部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目前检察院却只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罪名上报法院,你们公安有没有提出复议?能否补充诈骗罪的资料上报检察?

王处长回答说:任何犯罪最后以法院判决为准,不以起诉为准。我们只讲证据,只讲依法侦查,无论公检法哪一个部门,都要依法根据事实。

10)你们是否受到行政干预导致有些事情无法去侦查,导致选择性的收集证据?

杨处长回答说:没有上面干预的压力,现在这个社会,没有谁敢干预,也干预不到。我们在下面基层,只是收集核实证据,要说压力是这个案子大,工作繁重,所以压力大,杨大队说一年跑了十多万公里

11)有人提出:现在许多泛亚受害人思想压力很大,晚上睡不着觉,有些也得了忧郁症。。。。。。现在还有一点理性,一旦这个案子落定资金赔偿不满意,很可能就会做出过激的行为,就造成社会影响,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局面。包括下面派出所公安故意骚扰我们的问题请把我们的意见转达到上面领导。

杨处长回答说:这个问题最终落脚点在追赃挽损的问题上,处理好了大家心里也就平静下来了,我们也都知道,不可能随随便便打发就可以,这牵涉到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的追赃挽损。你们到经侦这里来,我们会热情的接待你们,互相理解。我把你们说的问题记录了,会向上汇报的。

12)我们还提出了泛亚事件是属于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问题?对方回答:单位犯罪也好还是个人犯罪,最终要追究到责任人。。。。。12点多了,部分难友买了返程机票怕误了登机,结束了经侦支队的访问。

昆明泛亚有色案件全国12省市受害人代表2018年6月13日于昆明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李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