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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收捐款案判定无罪

2017年08月01日 23:06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 自由亚洲电台

刚被褫夺会议员资格的梁国雄,早前被指控出任立法会议员期间,收受老板25万元捐款却没有申报。该案于7月31日由区域法院裁定他“罪”不成立。梁国雄形容案件是对的政治检控。而律政司方面表示,会研究的判决理据和主控官的报告,再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香港区域法院法官在判词里指出,梁国雄在2012至2016年任职立法会议员期间,壹传媒集团老板黎智英一共捐出100万元给政党,当中25万元没存入社民连的银行帐户,而是存入梁国雄的私人银行帐户里。控方指,梁国雄没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披露,剥夺公众知情权,以及削弱公众对立法会议员的信心。不过辩方却指,该笔款项是用于社民连新界东支部,可是未能呈交证明。

法官认为,梁国雄的行为引起一定嫌疑,但是找不到证据显示这笔钱并非用于社民连。而控方在控罪中,没指控梁国雄涉及任何贪污行为;也没有提出黎智英给予梁国雄该笔款项,附带有要求他优待黎智英或壹传媒集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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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考虑所有证据后,认为不能够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该笔款项是给予梁国雄个人,而非梁国雄代表政党收取款项。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下,裁定梁国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不成立。

获判无罪的梁国雄离开法院后,感谢市民支持。他又批评,香港特区政府在进行选择性检控。

梁国雄说︰“派被指受外国势力操纵、收受钱财捣乱香港不是事实。现在案件获判无罪,不是还了我公道,而是我受到政治检控。公道自在人心,为何一个人不停被政府控告。”

梁国雄重申,他自己是以社民连主席身份收取捐款,才没有向立法会申报,而非蓄意隐瞒。

梁国雄又强调,民主派会继续站在市民的那一边,无畏无惧。

梁国雄说︰“我们民主派,不是像所说的受人操纵的政治力量。我们是通过香港人用选票选进立法会的,我希望民主派在未来坚守阵地。我们相信香港人会继续支持我们。”

包括陈淑庄、邵家臻、陈志全、张超雄和郭家麒等泛民立法会议员,还有同样刚被褫夺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刘小丽,也前来法院声援梁国雄。

现场人士高喊︰“政治检举可耻!公民抗命!无畏无惧!”

支持香港政府的“民间团体”“珍惜群组”十多人,也来到区域法院门前请愿,要求严惩梁国雄,与声援梁国雄的人士在现场数度对骂。

珍惜群组高叫︰“长毛收黑金!入册做监趸(关进牢狱做囚犯)!”

梁国雄脱罪后,包括建制派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周浩鼎向媒体表示,为何收受捐款的梁国雄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但是被指向多个泛民政团及时任立法会议员捐款的壹传媒老板黎智英,却不被检控而感到“匪夷所思”。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则发声明表示,控方庭上指称,只要是公职人员不作利益申报,从而令公众无法监察其有否利益冲突,已构成严重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但如引用同一原则,梁振英收取UGL5000万,也没有进行申报,损害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律政司没有理由不对梁振英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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