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选举另具特色 选民手握两张选票
德国基本法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德国公民都可以参加选举。(blickpixel/Pixabay)
记者/主持人:勇舒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勇舒综合报导)德国9月24日将迎来新一届选举,默克尔与舒尔茨(Martin Schulz)上周日的电视辩论吸引约1800万民众关注。那麽德国总理是怎么产生的?民众的投票又能决定哪些方面?
选民拥有两张票
德国公民人均有两张选票,一张投给自己选区内的议员,另一张投给所选的政党。相比之下第二选票更为重要。因为它决定着联邦议院的组成。如果一个政党赢得了35%的第二选票,它今后便也可以在联邦议院拥有35%的席位。选民手中的第二选票最终决定着各政党在联邦议院的席位分配。
联邦议院通常设有598个议席,但实际数量有可能增加。比如当一个政党通过第二票在议院中获得100个席位,而通过民众的第一张票,在这个政党中直接选出了110位议员,那这额外的10人可以进入联邦议院。因为议会必须保留第一票直接选举选出的议席。为了避免对其他政党有不利影响,这些政党也能按照比例增加议席。
按照规定,联邦议院中一半议席,即299个位置是由民众的第一张选票,直接选举产生。
基本法带给德国稳定自由
二战之后,德国基本法为德国带来了稳定和自由。基本法第一条要求:“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所有国家权力的义务。”
德国的选举制度与美国、英国或者瑞士的选举制度都有不同之处。德国采用的是比例代表制加单一选区的选举制度,这种体制下,议员起着关键作用。德国基本法特别强调和规定了议员的职责:”议员为全国人民的代表,不受命令和指示的约束,只服从自己的良心。”
联邦总理通常是联邦议院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的候选人,例如今年基民盟候选人安格拉·默克尔( Angela Merkel)在名单中再次名列榜首,马丁·舒尔茨(Martin Schulz )首次成为社民党候选人名单中的头号候选人。联邦总理将由联邦议院中的议员来选,联邦总统提出总理候选人的人选建议。
德国基本法把德国确定为法治国家:所有国家机关的行为都置于司法监督之下。其他基本权利同时也保证了在法律框架下的行动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闻和媒体自由、结社自由等。
根据德国基本法所有年满18岁的成年人,不论其财产状况和受教育程度如何、也不受政治观点的约束,都可以投票参加选举。根据联邦统计局的估算,在2017年的联邦议院选举中有6150万民众有选举权,包括3170万女性和2880万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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