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上议院通过新法案 蒙面布卡成焦点
2018年06月28日 6:20 PDF版
穆斯林全罩袍布卡(burqa)。(美联社)
记者/主持人:张玉文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张玉文综合编译)荷兰议会上议院26日通过了一项新法案,在包括学校,政府办公室和医院等公共场所禁止戴面纱。由此荷兰成为又一个实施此类”布卡禁令”的欧洲国家。禁令的支持者指出,为了安全和在公共场合保证有效的交流,采取这一措施是必要的。
综合海外媒体消息,荷兰通过新法,禁止在政府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及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场所穿戴布卡(burqa)、尼卡布(niqab)等蒙面罩袍,以及遮掩脸部的其它物品。
这项新法案的支持者认为,这样对保障学校,医院和公共交通安全至关重要。据报导,新法案用在街道上不适用。当然警方在要确切行人身份时,可以要求具体个人取下面纱。
阿姆斯特丹大学人类学和社会学教授Annelies Moors说:“实际上,这完全是一个禁令,因为女性在街道和私人场所仍然穿戴有面罩的服装。”
2016年,荷兰议会下议院批准禁止在公共场所戴面纱法案后,曾对通过禁止穿戴burqas 及其它遮盖面部物品的法案进行过努力,但是没有成功。
不仅荷兰,其它欧洲国家如法国、比利时、保加利亚和奥地利都已有了此类法律。
在北欧,从今年8月起,丹麦将禁止人们在公共场合将面部遮掩起来。初次犯规者可能面临约合135欧元的罚款。如果屡教不改,第四次被抓到,罚金数额就会提高到1350欧元。
德国法律仅禁止公职人员和某些职业从业者–如教师、司机等在工作时遮盖面部。巴伐利亚州去年通过了更为宽泛的禁止在公共机关蒙面的法律。
布卡(burqa)是伊斯兰女子穿着的外套或罩袍。按照伊斯兰教,妇女在公共场所要把身体和脸部遮盖住。尼卡布(niqab)是穆斯林女性穿戴的覆盖面部的头巾和面纱。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