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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南韩列为「甲级传染病」与SARS、伊波拉病毒同级

2020年01月29日 12:58 PDF版 分享转发

保健福祉部疾病管理本部将被列为「甲级」。图为南韩民众抢购口罩。

肺炎疫情仍持续扩散,目前南韩境内已有4名确诊病例,南韩保健福祉部疾病管理本部今日指出,新型冠状所引起的武汉肺炎被列入「甲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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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韩《韩联社》报导,南韩卫生部门在在本月修法,将先前按「1至5群」划分传染病的做法,变更为依据病情轻重、传播性强弱、隔离水准、申报时限等按「甲乙丙丁」四级划分,其中甲级传染病指的是生化恐攻或死亡率高、群聚发病、需负压隔离的传染病,包括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候群(MERS)、甲型流感等17种疾病,而新型冠状病毒所引起的武汉肺炎也被列入「甲级传染病」。

南韩保健福祉部指出,检查、隔离、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所需费用由政府全额负担,包括从开始隔离住院到解除隔离期间全部免费。另外,南韩外交部28日针对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中国全境发布二级旅游安全预警「谨慎前往」,对湖北省全境维持三级红色预警「建议撤离」。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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