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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二代在美涉恐案11日开审 执业律师点出3关键点

2018年04月05日 11:07 PDF版 分享转发

孙安佐

4月5日报道据台湾媒体报道,艺人狄莺独子因到校扬言开枪,家中被搜出一支9厘米手枪和1600发子弹,让案情从宾州州法犯罪,变成联邦层级,还传出最重可能要面对10年刑期,在台湾掀起议论。有位在美国德州执业的律师H. C. Chang观察此案,提出3个重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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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律师H. C. Chang从已公布新闻资讯分析,宾州上达比警方是根据孙安佐在校和同学不当言行,以“恐怖威胁”罪执行逮捕。有关宾州认定的“恐怖威胁”有3个定义,包括:1、实施暴力犯罪,企图恐吓他人;2、造成建筑物、集合地方或公共设施的撤离;3、无视恐怖威胁带来的风险,造成严重的公众不便,以及权益的受损。

律师认为孙安佐的行为,最多构成第一点的“恐吓他人”,加上恐怖威胁法有规范,法庭审理依照犯罪程度分数量表,对犯罪行为定义,如果只有违反第一款,可能触犯第一级轻罪(constitutes a misdemeanor of the first degree),如果实际上造成群众恐慌甚至逃离、疏散,就会触犯联邦第三级重罪。

孙安佐被以恐怖威胁罪逮捕,但是没有被检方起诉非法持有枪械。律师H. C. Chang指出未来检辩双方展开攻防,检警需要有更多有力人证、物证来证明,孙持有这些枪弹企图发动恐攻、或大部分杀伤。辩方律师则会以孙没有前科犯罪纪录、对美国文化不了解、枪械收藏并未实际造成损害等事实来提出主张。

H. C. Chang律师说,孙安佐官司未来重点在于扬言开枪,和检方实际调查到威胁伤害的证据到底有多充足,现阶段虽有恐吓言论和搜出枪械,但还看不出孙安佐有实际暴力行为、或是策划恐攻等具体证据,认为现在下定论还太早。

最后律师说,美国社会枪击案时常发生,因此生活圈中谈论校园枪击,是非常不适当的敏感话题,加上孙安佐扬言到学校开枪,造成学生、校方恐慌报警,警方也会以高规格来侦办,这也是司法和舆论导致的必然现象。

孙安佐的案件将于11日美国时间8:30召开预审庭,目前被拘留在宾州德拉瓦郡监狱,2日获得典狱长特别许可,和爸爸孙鹏、妈妈狄莺已经先行会面,接下来5日公定探监日,父母也还会再来狱中探视。

来源:网易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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