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明年實施分析:立法措辭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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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早舉行的人大閉幕會議程,大會表決通過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也如外界預期通過《外商投資法》。根據新華社最新消息,該法通過後將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美國之音報道,中國2015年曾討論過《外商投資法》,但是在審議過程中被擱置,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在本屆人大會議上重新提出。分析人士指出,新草案的措辭更籠統,更含糊。相比之下,第一版的草案共有171條,但新草案只有41條。
部份人士認為,這有助於該法案獲得迅速通過。一個密切跟蹤中國立法或全國人大的網站「NPC Observer」稱,這項立法措辭含糊,可讓政府在該法案實施后,有更多的空間和時間制定實施條例。
中國歐洲商會主席何墨池認為,這部法律被硬性納入本屆人大會議上審議,部分原因是解決美中談判桌上正在討論的問題。他說:何墨池說:「這不僅是部法律,也是闡述原則,闡述我們(外國投資者)希望聽到的原則。而且這部法律也闡述美國談判代表希望中國落實在文字上的原則。但口說無憑,關鍵在於貫徹執行。」
美國華府諮詢顧問和分析師洛伊說,雖然這部法律對美中貿易談判人員正在磋商的一些擔憂做出回應,但是諸如廣泛適用國家安全審查,以及該法中提到國家安全的議題,引起人們的關切。洛伊指出法案中的相關條款規定,外國企業不應「損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影響國家安全的企業將受到審查。他說:「這些條文實質上是在給予國家-中國共產黨-完全自由干涉廣泛的投資活動,提醒外國投資者,他們最好還是避免對那些可能被認為是政治敏感或政治威脅領域的任何投資。 」
中國美國商會政策委員會主席羅斯說,這不僅產生不確定性,而且新法律產生的問題將使美中談判人員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加複雜。他說:「一方面,雖然在減少外國投資障礙方面,他們展示出某種重要程度的誠意,並且事實上在做出一些實質性的改變,這是好事,然而,一旦該法律開始實施,在雙方的談判過程中,要背離《外商投資法》,可能會更困難。」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