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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智華:中共土改情結與中共建國后四川涪陵地區的政治運動

2019年04月27日 11:24 PDF版 分享轉發

顏智華:情結與建國后涪陵地區的

導論:中共建立至今已經100年。[1]中國百年共產主義運動就是由若干政治運動前後銜接所構成的一部歷史,即中共黨史。依據唯物史觀,由官方組織或者依據官方政治調子寫就的黨史,從政治本質上看是虛假的,從歷史敘事上看是片面的,從立論上看是政治利己主義的,從論點與論據的邏輯上看是脫節的。這種現象是一黨專政下輿論一律[2]的必然。這些年在黨史之外,官方或者有官方背景的機構又組織編寫出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稱國史。從某些代表性著述看,主要敘事大多還是中共高層的政治決策、決策分歧與紛爭、政策推行實施的過程等內容,稱其為中共治國史更確切。不論黨史國史,都很少把視角放低,著眼于共產主義運動百年漫長歲月中社會底層億萬國民特別是農民階層的社會生活史,苦難史,血淚史,命運史。另外,不少研究者從較單一的傳統社會學角度去敘述中共政權統治下的農村農民的生活狀況,活動軌跡,忽視了中國共產專制社會是一個“對資產階級全面專政”[3],同時把這個專政“落實到社會基層”[4]的高度專制化的社會,幾乎不存在一個民間社會空間。社會生活的所有側面和層面無一遺漏地被高度政治化了,包括個人私生活在內。[5]作者認為,共產主義運動史就是一部政治史,迫害史,掠奪史。這種政治迫害的普遍性和殘酷性;經濟掠奪的全面性和嚴重性是沒有歷史先例的。編寫共運史不寫出它對億萬民眾的迫害、掠奪的歷史,就是完全虛偽虛假的了。與官方編修黨史國史相對,民間學人應該編寫一部百年共產主義運動真實的歷史。本文就是從這個政治歷史角度寫就的以真實歷史敘事作為論據的一篇學術論文。為百年共產主義運動史的編寫添磚加瓦,盡微薄之力。
概念約定。凡研究討論問題,需要概念約定。
政權或者以國家名義的,作為整個共產革命歷程的階段性政治操作。與古今中外歷史上其它形態社會的土地政策、土地權利歸屬等問題變革有本質上的區別,不能同日而語。本文所指是共產黨建國前在北方解放區的土改和建國后在南方的土改。之前在蘇區的“打土豪分田地”也是土改運動歷史之組成部分。
關於土地革命與土改運動。中共黨史把1927年國共分道揚鑣到1937年“國共合作建立抗日統一戰線”為止的十年稱為土地革命時期,內容概括為建立紅軍、建立蘇維埃政權、打土豪分田地等三項基本內容。土地所有制變革只是土地革命的內容的一個組成部分。抗戰時期,毛澤東在延安閑暇之餘,寫就了《新民主主義論》,是為之後中共黨史對中共革命階段性理論定性和時間段劃分的政治理論依據。依據黨史對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定性和階段劃分,從蘇區開始,後來北方解放區土改和建國后的南方土改,沒有政治層面上的本質區別,三個時期的土改都不是單純的生產資料所有或者使用權屬方面的單純的經濟制度變革,而是完全服從於共產革命政治的,也是為共產革命籌集物力和人力資源的一種權謀之計劃,完全服從於政治。在建國前,是為武裝奪取政權服務的。建國后是為鞏固共產黨專政服務的,只是實現土地制度社會主義公有化的一個過渡措施,所謂土地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實際是共產黨黨有制度。所謂“有了政權就有了一切……”。[6]不論從歷史的或者從社會的或者從經濟等學科角度,共產國家的社會主義所有制實質上都是黨有制。對經濟資源從屬的法規制定與解釋權、控制權、管理權、經營權、產品(包括利潤)分配權等都為共產黨。作為共產主義運動進程中一個環節的土改,它是與黨史教科書上宣稱的“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宣示之間沒有正面關係的社會變革行為,更非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為目的的社會革命。從俯瞰人類文明歷史進程的高度;以人道主義價值標準;依據現代政治文明的理念等,作為共產主義運動的組成部分的土改運動,都是沒有任何正當性和正義性的。也違反法理的。就是借用馬克思以生產力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共產黨的土改也完全是破壞生產力和阻礙生產力進步與發展的,這是經過包括蘇聯在內的整個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和以中共為代表的亞洲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狀況所證實了的歷史結論。對於北方解放區土改,這些年來有很多文章著述解開了它的真相,揭穿了黨史教科書中的謊言。建國后南方的土改運動時間離我們更近,揭露真相的文章著述更多。
共產黨的土改,無論暴力與非暴力都是應該全盤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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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情結。本文所指的土改情結,是作者在撰寫1959-1962年4年大飢荒期間的專題史[7]過程中發現的在共產黨幹部中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一種政治價值觀,思想方法論。一種殘暴的鎮壓手段和經濟掠奪模式。蘇共進行的共產主義運動所需的物力人力資源主要依賴於對農民的掠奪,中共更是如此。先在蘇區後來在北方解放區對農民階層的強征暴斂是中共政權的最主要最穩定的維持生計的衣食來源。在抗戰結束后,特別是在關內解放區,單靠對農民和工商業者的稅收是完全不足以維持和支撐與國民黨爭奪江山的戰爭的需要的。於是,在解放區進行土改(包括整黨)運動,就成為中共獲取包括物資、兵員(包括民夫)和製造有利於共產黨的社會政治氛圍的手段。在當時,除與國民黨的戰爭外,共產黨主要的精力都是集中使用在土改運動上面的。從一個側面說,土改運動是支撐共產黨軍事上取得勝利的“法寶”之一。[8]大飢荒期間整個南方地區農村的區委以上,縣委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大多是從北方解放區南下的,他們在北方直接參与、經歷過血腥殘暴的土改運動。之後又領導、指揮、參与了南方所接管地方的土改(鎮反)運動,也是暴力血腥。南下的這批地方幹部,先後參与經歷的這兩次土改運動,構成了他們人生最難忘、最驚心動魄、也是他們第一次最有成就感的歷史記憶和政治功勛。他們在南下前夕,不過是村裡、鄉里、區里的幹部或者政治積極分子,很少數是縣裡的幹部。大飢荒中南方地區的區、公社一級幹部大都是本地土改運動中的積極分子,和南下幹部一樣是既得利益者。上述歷史的、政治的、經濟的、生活層級的、心理的要素構成了他們對土改運動的認同,熱衷,熱情與眷戀。謂之土改情結。和毛澤東眷戀階級鬥爭一樣,“階級鬥爭一抓就靈。”[9]土改情結就是共產黨階級鬥爭情結,整人害人(包括財產掠奪)情結。
土改情結貫穿于中共建國后的所有政治運動。
一、四川涪陵的土改運動與鎮反
據中共黨史編纂的整體構架,建國後土改運動是納入“鞏固新中國國家政權”的革命階段性主題框架中的。包括征糧、剿匪、建政、減租退押、反霸、鎮反、土改等多項任務與環節,各個任務有先後當然也有交叉重合。一般都稱為土改運動,特別在民間的記憶中。
1、“剿匪到那裡征糧到那裡。”1949年底,中共二野中兩個兵團、華野一個兵團及四野兩個軍三面進入四川,沒有遇到國民黨軍有效抵抗,數十萬國軍退縮成都后宣布起義,四川實際上類似和平解放。尾隨野戰軍的是事先組建的各級地方政權的接管幹部班子。軍政人員約30多萬。沿途又招兵買馬,組建地方軍政機構,總人數達到約四、五十萬。還有等待收編或者遣散的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等。需要給養的總人數約60萬以上。當年(1849)民國四川各級政府農業實物稅大部分沒有徵收,糧庫空空。因此,征糧成為共產黨入川后的首要工作,當務之急。征糧的對象首先是地主,地主家中大都無多餘糧食,佃戶普遍拖欠或者少交了地租。征糧對象更多的是非地主農戶。考量到政治合法性,共產黨政權以“借糧”或者抵扣次年(1950年)農業稅收的說辭向農民要糧食。引起了農民階層的普遍反感與抗拒。對“抗糧”不交的地主,征糧工作隊採取捉、關、逼、搜等強制手段,也允許以其它物資抵充糧食。如內江地區可以用糖折抵糧食。所謂“土匪暴動”,多是國民黨鄉村舊軍政人員利用民怨抗糧、搶走徵收的公糧、打砸共產黨鄉鎮政權,襲擊征糧工作隊等活動。征糧工作隊同時是武裝工作隊。剿匪和征糧成為一項工作的兩個側面。江津地委提出“剿匪到那裡就征糧到那裡……”的工作指導方針。類似武裝搶糧。在整個雲、貴、川三省,都是這種征糧模式。其實從1928年初的湘南暴動開始,共產黨在游擊區都是用這種模式籌集糧草。
2、土改運動。
(1)涪陵縣殺了多少人?
涪陵縣為涪陵地委機關所在地,土改運動比其它縣先行一步。除包括興隆鄉在內的兩、三個鄉作為地委、縣委的土改試點鄉而提前開展外,整個面上是從1951年1月開始的。
根據中共涪陵縣委1951年6月8日《關於鎮壓反革命給中央的報告》中記載:涪陵縣在土改運動的前期和中期(截止1951年6月8日前)共計殺了反革命3,561人。
涪陵縣土改運動鎮壓反革命情況統計表(第一階段)[10]

 

根據上面的統計表:按當時全縣總人口972,491人計算,死刑佔總人口的3.66‰。如按照當時全縣92個鄉[11]平均每個鄉殺人38.7個,如按照當時895個保[12](相當於人民公社化時期的管區或者大隊)計算,平均每保殺人3.98個。這還不包括之後(運動後期)殺的人。可謂村村流血,殺人如麻。
還搞突擊殺人,涪陵縣從1950年9月—1951年2月上半月的近半年中,“結合中心任務……全縣鎮壓了323人”。“鎮壓結果群眾較前滿意,齊聲叫好……但由於鎮壓(對象)的標準(定得)過高:要首惡具備、要解放前無惡不作血債多、解放后直接參加暴動。惡霸(也是鎮壓對象)條件(指定性標準)(要)條條具備才算惡霸。(另外)個別幹部的右傾思想仍然嚴重存在。(因此)形成鎮壓不嚴,不及時,配合不上運動……”。
(1951年)“2月底,縣委研究了彭真同志鎮壓反革命分子的報告和中央人民政府鎮壓反革命分子條例及上級指示后,分別召集了治安員和區書(農村區委書記)會議進行自上而下的檢查與布置,(對)犯嚴重右傾的兩個區書,調動了工作。(然後)又逮捕了一大批,各分庭和區政府(指農村的各個區法庭和區政府設立的臨時監獄)都裝(裝:關押)得滿滿的。……群眾捲入鎮反高潮,到處搜山捕人犯,自動的到重慶、陝西、南鄭、漢口、貴州捕捉,造成一片殺聲叫好聲。……群眾生長了斬草除根的思想,反對判徒刑,對已判徒刑者再三請求,重判死刑,並與他村他人作比較。區幹部左的情緒隨著群運的開展而滋長喜歡集體殺人,十三區(后劃歸墊江縣管轄)有一個鄉在追反鬥爭中,一天殺了三十個人。收集材料馬虎片面的聽取反映,不加研究整理,便送上呈批,縣委領導上把鎮壓單純的理解為殺人,重殺不重關管,認為‘判徒刑是增加國家負擔,浪費公糧’,“留作(著)反革命分子和地主作惡終是禍根,特別是朝鮮戰爭形勢如有變化更加麻煩,不如殺了痛快’,因此表現草率批條。(又)因(川東)區黨委四月十五號前要從(涪陵)地委收回殺人權,五月上旬地委(又)要集中(農村)區以上幹部整風(開會),(因此)怕各區所關(押)的案犯出亂子;怕(川東)區黨委離得遠(機關在重慶北碚區),批的不及時(指殺人審批時間延遲)。(於是,縣委)連夜突擊積案,只看罪狀不看名字,一夜批了二百多案子,趕工鎮壓一批,殺人來不及出布告,把所殺人犯的罪狀寫錯,張冠李戴或把名字寫錯,已批准殺的人到執行的時候,未抓起來。……三、四兩月份共殺了二千七百三十二人(2,732人),佔全縣總鎮壓數的百分之七十七(77%)”。同時“三、四兩月份全縣地主自殺的有192人”。[13]
如按照兩個月共60天計算,涪陵縣在這60天中,平均每天殺人45.53個、自殺3.2個。血可以匯成河,屍體可以堆成山。殺人確實如麻。
①從“右傾土改”試點與“血流成河”的土改複查——涪陵縣興隆鄉案例。
根據參加過涪陵專署土改試點工作隊小組長的張亞賢先生告訴作者:
在土改運動全面開展前,涪陵專署土改工作隊率先搞的試點,時間大約是從1950年11月開始到1951年1月底(春節前)結束。由時任副專員趙一川帶隊,隊長是南下幹部王瑞祥,副隊長是本地的地下黨幹部周某某。“該鄉土改(試點)運動中就殺了大地主郭鳳陽一人,張亞賢負責的第六、七、八村也未有被判刑勞改的,但被鬥爭的地主很多。殺人少的原因是該鄉不是土匪窩子,參加暴動的人少”。
從1951年2月開始,糾正土改運動中的右傾。據在土改運動時候參加工作的兩名本地幹部撰文[14]說:1951年5月,工作隊又進駐興隆鄉搞土改複查,一次就“鬥爭100多人,判刑32人,其中有死刑16人,興隆鄉惠民村就有5名死刑犯”。那為何在幾個月後又搞複查,並屠殺16人呢?“工作隊轉移到其它鄉(松蔭鄉)去后,封建地主、惡霸土豪等反革命分子,瘋狂地起來反攻倒算。他們造謠說:‘第三次世界大戰快要打起來了,共產黨的天下不長久了’。如興隆鄉藺家壩原住藺家寨的地主藺吉雲,將分給農民的耕牛、農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還威脅農民積極分子”。於是,“地委縣委決定對堡子、興隆兩鄉土改運動進行複查”。
這興隆鄉里在土改複查中被一次槍斃的16名地主是否曾對土改運動搞過“瘋狂反攻倒算”?地主藺吉雲是否真的將分給農民的耕牛、農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根據筆者調查,這純屬子虛烏有。首先,興隆鄉的土改(試點)運動結束於1951年1月底,而從1951年1月開始到同年4月份正是涪陵縣的清匪反霸減租退押運動的高峰期,也是鎮反殺人的高峰期,與興隆鄉相鄰的各鄉村的清匪反霸減租退押運動正殺聲一片,血濺四方。興隆鄉的地主們誠惶誠恐不及,誰還敢對剛結束的土改運動反攻倒算?其次,這興隆鄉里地主是不餵養耕牛的(耕田所用耕牛由佃戶自行解決),只有富農才餵養耕牛,這藺吉雲家中也沒有餵養耕牛。其三,這藺吉雲雖然有約100擔田產,但他為人和善,也未擔任過鄉長保長等偽職。用中共當時的政治術語說,藺吉雲非“地主階級當權派”,也無劣跡。土改複查運動槍斃他,給加的罪名是“私藏槍支不交”和“組織過土匪暴動”(與藺吉雲同村的退休小學教師劉廷福接受作者調查語。劉廷福土改運動時年30歲)。其實,在該鄉土改複查之前的土改運動(試點)時,就已經搞了清匪反霸的,該殺的也殺了,該關的也關了,不可能還有“漏網”的土匪頭頭。但是,後來土改複查工作隊一次屠殺就是16人,還勞改16人,這實際是對三個月前結束的由行署工作隊搞的“右傾土改”的否定,複查工作隊是有備而來的,專為殺人而來的。所謂地主“瘋狂反攻倒算”,只是編造的口實。
鄧小平為反右傾,杜撰地主“殺狗釘刀”。其實在這興隆鄉土改複查兩個多月之前,即1951年2月20日鄧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的《報告》[15]中就杜撰了地主“殺狗釘刀”,反抗運動的故事,為反土改運動中的右傾提供依據。“在川北一個典型試驗鄉,地主殺了一條狗丟在村幹部家門前,還把刀釘在門上,來嚇唬村幹部”。有何根據說“殺狗釘刀”這個故事是杜撰(或者是幹部嫁禍於人)的呢?解鈴還須繫鈴人,讓鄧小平自己來回答吧。首先,發生地主“殺狗釘刀”這事的是一個“典型試驗鄉”,所謂“典型試驗鄉”,就是由縣委、地委或者川北區黨委頭頭們親自出馬過問的,土改工作隊人馬配備充分齊備(都帶槍)“大軍壓境”,地主們如驚弓之鳥,還敢“殺狗釘刀?”再則,運動中,城鄉都處於“武裝戒嚴”狀態,村級政權組織機構強勢有力,“有農會主任、副主任、村長、組織委員、青年委員、生產委員、婦女委員、武裝隊長等。大村發槍二、三十支(民兵),小村發槍10支(民兵),每槍子彈5發。[16]地主被嚴加監視(重點對象要拘禁)。所以,即使出現“殺狗釘刀”,多是嫁禍於人的假案。
張亞賢先生認為:後來土改殺人,主要在於朝鮮戰爭爆發,需要穩定後方。和毛澤東當時的想法一樣。
③如果說南下幹部的土改情結始於老家進行過的北方土改,而南方本地幹部的土改情結則是參与本地土改運動鑄就的。
“當時上級已經指示槍斃人犯不準敲沙罐[17],只准打背心。16名死刑犯每隔約兩公尺並排跪在地上,安排16名民兵按號令同時開槍,只有一名叫劉國貞的女民兵一槍打中死刑犯的背心立即斃命,其它男民兵都未打准而死刑犯不死,又採取補充措施……”。“有一名槍手在拉槍栓時,三八式步槍的子彈退出了槍堂掉到地上,為了跟上統一開槍的號令,這槍手忘記了不打腦殼的指示,一槍把面前的人犯的頭蓋打翻了,腦花與鮮血噴濺……”。“打中人犯胸部一槍斃命的女民兵劉國貞因此受到地、縣、區委的表揚,並安排到鴨江區工作(當幹部)”。[18]
中國傳統社會,一般女性本是溫柔善良賢惠富於同情心的。西方社會,女性被賦予聖潔和天使的光環,“白衣天使”往往出現在殺戮的戰場救死扶傷;死刑犯刑前也受到“神”的關懷。“一槍打中死刑犯的背心(使其)立即斃命”的涪陵縣興隆鄉女民兵劉國貞,殺人時方寸不亂,真如後來毛澤東所賦詩歌“中華兒女多奇志,不愛紅裝愛武裝”。中國特別是農村,重男輕女。讓一名青年婦女充當劊子手殺人,不知是縣委工作隊刻意安排還是這名婦女主動請纓?不過在劉國貞充當劊子手前,鄧小平就宣揚和誇獎(土改運動中)“婦女往往站在最前面。四川婦女勇敢、會說話,現在已經出現了一些婦女鄉長和區長”。[19]筆者翻閱涪陵縣委組織史資料,從農業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農村裡公社和區級政權裏面,一般都有婦女擔任副職,運動中整人的兇狠多數不亞於男性幹部。在1959年—1960年反右傾且時值大飢荒中,涪陵縣榮桂公社雙桂大隊支部書記熊某(女),還組織了由7名年輕姑娘組成的鬥爭小組,專事搜查、批鬥、充當打手。人稱“七姊妹”。這女支部書記和丈夫(大隊民兵連長)權傾一方。在之後的(糾左)整風整社運動中,由於民憤大而被批判的社、隊女幹部不少。
④涪陵縣清溪區土改運動殺人。作者的一位表哥周家德目睹了清溪區一次殺人場面。一次“殺幾十人。清溪場上槍斃20幾個,在河(長江)邊。有個民兵扣動扳機時手發抖,一槍沒有打准。死刑犯扭過頭說:兄弟,瞄準點耶。後來是一個穿軍服的把槍拿過去打的。一個七、八十歲的(死刑犯)走不動路,用滑桿(類似轎子)抬回平安(鄉)打的。”[20]時任該區公安員的何家捷先生接受作者調查:“羅雲(鄉)一次殺了十幾個,那裡有一個暴動。” “和興鄉槍斃人打腦殼,腦花四濺。圍觀老百姓很恐怖,影響不好。後來叫民兵打胸部……。”這事在8年後1959年底縣委反右傾運動,批鬥已經擔任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的何家捷,還舊事重提算老帳,說他“同情惡霸地主,槍斃不打腦殼打胸部”。[21]
清溪區委上報縣委審批的死刑名單中,有一人的姓名欄目里填寫的“鐵腦殼”,罪名是“慣匪”。看來區委連要判處死刑的人的姓名都沒有問清楚。
⑤“赭衣塞道,囹圄成市。各鄉各村抓捕的人犯都送區公所關押,判徒刑者再送縣公安局關押。由於監獄無囚衣、囚被一類生活物品,公安局還發文件,要求各區把已經處死犯人遺留的被褥集中送公安局,物品再利用。監獄人滿為患,疾病死亡率很高。據作者舅舅說,他的爸爸(作者外公)秦紹修就是死在涪陵專署監獄里。被抓時已經50多歲,村農會幹部整他的把柄是其當過保長(解放前3年任職,按照共產黨政策不屬於反革命)。秦紹修入獄是遭村農會幹部公報私仇,據知情的鄉鄰說,起因是兩家因小事發生過口角。秦紹修是由豐都縣押送到涪陵專署監獄的,如果不死不知還要押送何處去勞改?
⑥公報私仇的典型案例。私仇公報,還要“斬草除根”,殺了哥哥還要殺其弟弟。涪陵縣藺市區五馬鄉萬松村村長鄧某,本是殺豬匠,土改運動中當了村長。首先對同村農民周海榮私仇公報,周海榮曾和這村長鄧某的妻子通姦,鄧某就抓住周海榮參加過土匪暴動的把柄,讓鄉政府和土改工作隊把周海榮列入死刑名單上報,槍斃了。斬草要除根,鄧某又捏造編織罪名,報請上級判處了周海榮的弟弟周榮祿(19歲)死刑,且密而不宣;當在五馬鄉場上召開公審(殺人)大會,工作隊宣布提審周榮祿時,本村的群眾才得知要殺的反革命中有周榮祿,於是在會場上高聲喧嘩起來,整個會場隨著轟動,還有人大聲呼叫:“周榮祿不該殺,我們要擔保……”。“土改工作隊副隊長王宗瑜立刻叫我(該鄉幹部張旭良)和桂質卿鄉長到群眾中了解一下。……”。“我將(了解的)情況彙報給王副隊長后,王副隊長深入群眾中核實,立即採取措施,吩咐我把布告寫過,當天只鎮壓(大惡霸地主)祖治軒一人,將周榮祿立即交與該村處理,由他們取保領回”。
(2)涪陵縣世忠鄉鄧家壩村(人民公社化時期叫曙光管區)
土改運動划階級成分,鎮壓“階級敵人”簡況
①土改時全村基本情況
解放前叫世忠鄉第四保,解放后因全村範圍內有一壩子叫鄧家壩而取名鄧家村。土改運動時全村人口:250多戶,田土合計1,500多畝(水田1,042畝,土500畝)。每戶平均有田土約6畝。
1951年土改,本村劃地主9戶(田地在鄧家村的外鄉地主一戶不計算在內)。富農2戶。
②鎮反殺人與勞改人數:槍斃9人。槍斃的9人是:
石炳成(解放前死)家,劃地主成分。石家有田、土共計100餘擔並出租。收實物地租:(稻穀)32擔,稻穀一擔為350斤,32擔即11,200斤,如加工成大米有8,800斤;另收租有包穀不多(因包穀產量低)。
石炳成有五個兒子,未分家,即五個兒子尚未對父親這筆遺產進行分割。其中四個兒子在外當官(國民黨軍隊),還有一個叫石國基的兒子當本鄉鄉長。
石家有兩弟兄被殺。
ⅰ石國基,解放前曾任本鄉鄉長,參加中共地下黨,涪陵剛解放時,中共新政權初來乍到,中共地下黨當然是依靠對象,石國基成為中共征糧隊成員,鞍前馬後協助中共征糧征物,非常積極。中共新政權先是平息了武裝土匪叛亂,緊接著清匪反霸,然後鎮反和土改,但這石國基還是未逃過鎮反與土改運動這一關。石國基被殺的罪狀據說他是“十人黨”成員,這“十人黨”是由十個人組成的“反對中共的地下反革命組織”。
ⅱ石成基,本在外當過團長,不知是何原因,剛解放時回家鄉,被鎮壓。
另外3個兒子一直在外至今未回過家鄉。
ⅲ況繼余,有子女五、六人。家有田土60擔。況繼余在鎮反土改運動中被槍斃。解放前未擔任過任何職務,未當過土匪,未搶過人(搶人:指搶劫、偷竊等)。
ⅳ周春和,有田地幾十擔,鄉村醫生,且醫術高明。是鄉村民間一個自發性求神拜佛小團體“觀音會”的頭頭,未做過壞事。槍斃。僅《涪陵市志》記載,在鎮反運動中被取締鎮壓的反動會道門組織有6個。
ⅴ周習光,家有田土十幾擔,當過保長,拉壯丁(即徵兵)時以權謀私,民憤大。槍斃。
ⅵ周某某(周習光的親兄弟),鄉村醫生,小地主而已,也當過保長。槍斃。
ⅶ李伯其,成分不是地主,國民黨政府中的舊人員。槍斃。
ⅷ孫根倫,寺院地主,位於本村的蔭嘴寺(佛寺)的主持和尚,寺院共有和尚五、六人。有田土100多擔,收地租56擔(稻穀)。還招有佃客(又叫田客、土客,即僱工)。孫根倫擔任佛教協會會長,未做過壞事。該寺香火很旺,農閑時節燒香求佛的人非常多,特別是在春節前後熱鬧非凡。燒香求佛者不需送任何錢物,只點上一柱香即可。孫根倫出門坐滑竿。據說暗中養有妻妾。槍斃。
ⅸ舒世超,有田土不多,只幾十擔,本鄉鄉長。有幾個兒子,其中有在外當官的,在家中的一個兒子搶過人(搶劫)。舒世超聽信中共《向西南地區國民黨軍政人員提出的四項忠告》,轉而擁護中共。繼續履行鄉長職責,維持本鄉秩序,參加征糧工作,鞍前馬後很積極,不曾想到共產黨會殺他。結果在土改運動中殺第二批時被槍斃(潘克勤原話:“打的第二批”)。槍斃時50幾歲。舒世超認為共產黨不會殺他,因為這《向西南地區國民黨軍政人員提出的四項忠告》是由中共西南黨政軍的兩位最高大員鄧小平和劉伯承簽署的。但他不知道也不會懂得中共的整個革命戰略部署和策略:用鄧小平的話來說,叫做“剝皮要一層層地剝,先打擊最主要的敵人,再打擊一般主要的敵人,最後再做到消滅階級的敵人”
250餘戶人家的鄧家村,土改運動中有7家共9人被殺。筆者在調查時問:“象況繼余雖然是地主,有田土60擔,但全家人口六、七個,人均土地也就10擔左右。一年的主要收入(實物地租)也就不到10,000斤大米,人均不到2,000斤。又未欺壓百姓,未做過壞事。那殺他的罪名是什麼?”潘克勤答:“地主嘛!有錢。大家說該殺就殺了。”又問:“周春和是醫生,且醫術高明,又未做過壞事,又為啥槍斃?”潘克勤答:“他是觀音會的頭頭,搞封建迷信活動的。主要是這個……。那陣(當時)法庭就(設)在我們村上,只要有人說殺,就殺了……。”
判刑勞改一人:“夏某某(潘克勤一時想不起名字),國民黨軍隊傷員,手掌被炸斷一隻,據說是坦克部隊軍官,有點文化。解放前夕回鄉務農,佃中農(佃中農:即自己無田地,租種地主的田地,但生活好於貧農,即划此成分)。土改運動中晚上裝鬼叫,嚇唬在村公所(農會)里值班的民兵,使其害怕不敢晚上值班。以此定罪為搞破壞,判刑勞改。刑滿釋放后回村,熬到上世紀90年代才死去。”
未計入本村9名地主成分的還有一外鄉(黃旗鄉)農戶,在鄧家村有田地,其地主成分由居住地劃定,其田地由鄧家村分配。
富農2戶:其中一戶有田土60擔。這戶富農的土地面積和收入遠遠高於涪陵地區土改運動中所划的地主、富農中的多數,實際上涪陵地區被中共劃成地主、富農成分的農戶中,在解放前多數都過著糠菜半年糧的艱苦生活。“自己下田勞動,不算地主,定富農成分”。潘克勤說。
小塊土地出租(成分)一戶。中共的土地改革政策中規定:家中人均田土面積未達到地主標準,但出租給別人種的,即划為此成分,政治上享受上中農待遇。
划中農成分的農戶:佔全村總戶數(約)50%;其中自耕中農20%、佃中農30%,“土改運動開始時準備划有‘下中農’成分一個檔次,但到最後確定成分時未採取,只分為‘自耕中農’與‘佃中農’兩個檔次”。潘克勤說。
划貧農成分:佔全村總戶數(約)40%多。(貧農分為“自貧”與“赤貧”兩個層次。“自貧”即自己有少量土地,有房屋;“赤貧”即完全無土地和房屋)。
該村土改運動分配土地情況
潘克勤家情況:潘克勤,男,生於1917年,鄧家壩村人。解放前在長江上當(木)船工約10年,解放時回村,土改運動中的積極分子,貧農(赤貧)。中共涪陵地委第一個示範農業合作社——曙光農業生產合作社社長。土改運動時家有三人(兩成年人一幼子),分得田土2畝6分(水田1畝1分、土1畝5分),(幼子未享受成年人待遇)。
貧農分得好田好土好房屋,地主分配給瞥(pie)田地和茅草房。
由於本村分配后還有一點餘地,分配給了由外村遷來的幾家農戶。
(2004-06-27筆者二訪潘克勤于鄧家村家中)

作者:涪陵縣的土改、鎮反運動,所殺人數(死刑)約佔總人口數的4‰以上,遠遠超過毛澤東事先規定的“……敵情嚴重的地區,可以達到1‰,個別地區可以突破,但不應超過1.5‰的比例”。至於全國殺了多少人,據毛澤東自己說,殺了70萬,關了120萬,管了120萬。來自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1954年的一份報告中說:鎮反運動以來,全國共捕人262萬余名,其中共殺反革命分子712,000餘名,關了1,290,000餘名,先後管制了1,200,000名。捕后因罪惡不大,教育釋放了380,000名。
以被殺71.2萬這個數目,按照當時全國人口5億計算,比例達到了1.24‰.超過他事先預計的平均殺人比例在1‰的水平線。[22]這個百分比是按照5億人口計算,是不正確的。中共建國后的南方土改地區的總人口,只有3億多,由此計算,死刑佔2%以上。
(3)豐都縣包鸞區彈子檯齊心大隊(公社化後行政單位)
土改運動劃地主、富農成分及處死、勞改情況一覽表
全村農戶總數:60幾家人;劃地主7家、富農2家。槍斃1人、酷刑斗死1人。勞改6人。
耕地面積單位:擔(也是糧食重量單位,即1擔=350市斤稻穀(175公斤)

 

耕地面積單位說明:在解放前和土改運動中,涪陵專區的水田面積單位採用“擔”,如某一塊水田在平常年景的稻穀產量為1擔(350市斤),則面積就視為1擔。由於田(或者土)有質量和自然條件好壞之差別,相同單位面積的產量有高低之分,所以田土的單位面積“擔”不是一個固定的面積單位,而是一個隨田土的質量和自然條件的差異等級而有大小差異的面積單位。實際上“擔”是一個以產量(350市斤稻穀)作為量度標誌的耕地面積單位。在租佃或者產權的買賣交易活動中有方便之處。土的面積則以種植包穀的產量計算,包穀1擔=400市斤(200公斤)。
在山區,地主出租耕地一般是水田和旱地一同搭配出租,一般只收取水田的租金(實物稻穀),不收取旱地的租金。水田實物地租一般按“五、五分成”(地租50%)或者“四、六分成”(地租60%)計算。
對上列調查資料的綜述:豐都縣包鸞區彈子檯齊心村一帶本是海拔一、兩千米高的兩座高山的山峰下一條很狹窄的溝壑,喀斯特地貌。齊心村與相鄰的光明村在解放前同為一“保”,土改運動時廢除保甲制,改名棕橋村,隸屬於包鸞區雲台鄉。后一分為二成為兩個村,即齊心村和光明村。在人民公社化時期分別叫齊心大隊和光明大隊。
齊心大隊在解放時約有60戶農家,由於生產力低下,除一、兩家農戶外,就再無人家能夠敞開肚子吃飽飯的(飯:非指大米飯,主要是指玉米、洋芋、紅苕和糠菜等),但土改時劃了7家地主、2家富農,占農戶總數的15%,遠超過中共劃地富成份比例為8%的政策規定,並把其家中的一點點糧食及生活用品給強行沒收了。
該村一個約7家人居住的農家小院子叫“月亮壩”,都姓秦,同宗,就劃了四家地主(秦良甫、秦頂山、秦協甫和秦紹修等四家),分了他們家中老小們用以糊口的那點點糧食不說,還要強迫他們交出“隱藏”的財物、槍支(莫須有),類似老解放區土改運動時“斗地財”,前述那名叫秦良甫的“地主”,就是因為交不出農會幹部們認為隱藏的財物而被活活整死的。該農家小院先後共有3人被以莫須有罪名弄去勞改(秦紹修、秦樽山二人在土改運動中被勞改;秦中永本是公辦小學教師,在1960年“三反”中也被勞改。該大隊另一個被整去勞改的秦中輝,押解到涪陵關押不久被釋放,回家后餓死,臨死前飢餓難耐,吩咐小兒子秦宣昂去離家10裡外的親戚秦秀珍家討飯,秦秀珍給這討飯的小孩先吃了一碗雜糧摻和著野菜煮的“乾飯”,然後拿出從牙縫中省出的一小碗麥面和幾個洋芋,叫這小孩帶回家,算是救濟。小孩回到家興奮地告訴父親:“我在大嬢(大姑姑)家吃的乾飯”。此小孩現在已經老年。
上表備註:
(1)秦鑄九,有田土五、六十擔,全村首富。為人和善,未鬥爭。
(2)秦石琴,中共地下黨員,秦鑄九的長子,解放前曾當過彈子檯鄉長,與該鄉聯防大隊長譚某某不和,把譚謀害(活埋)。解放初以中共地下黨員身分去中共石柱縣政權當幹部,土改運動時有事回家(可能是被誘捕-作者),即被農會扣押,槍斃。1980年代中共給予平反,說是錯殺。
(3)秦錫山,本有三個兒子。長子解放前死亡,後跟隨長孫秦率西家庭生活。
(4)秦率西(抗戰時當過國軍青年軍201師的連指導員,抗戰結束后回家務農),划富農成分。統購統銷運動時被以“鬧糧”罪名判刑勞改。
(5)秦三軍,秦錫山第三子,划富農成分,因“鬧糧”勞改。
(6)秦協輔,解放前死,其妻為戶主劃地主成分。
(7)秦良輔,被酷刑整死,前面已經敘述。
(8)秦中輝,職業本是教師,僅幾擔田產,劃地主成分。可能與解放前任袍哥(哥老會)大爺,當過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極端貧困的三壩鄉的鄉長一事相關。解放初曾經任中共征糧工作隊隊員,村文書等。被押送涪陵專區監獄勞改,后釋放回家,餓死。
(9)秦紹修,前面已經敘述。
(10)秦尊山,前面已經敘述。
(11)劉會風,划小塊土地出租成分。國民黨員,湛普(鄉)小學校長,土改運動時因為“造謠”被判刑勞改。[23]
奇怪的是,該村農戶夏良安,有田土五十多擔,耕地面積與該村首富地主秦鑄九相當,卻划“自耕中農”成分。估計,即使未出租田地,但不可能不僱工。
(本文中關於齊心大隊土改運動前後的有關情況分別根據該村農民秦禹九-中農成分、秦爾植-貧農成分等人所述整理。二人在解放前都曾在本村讀過書,有點文化。秦爾植在抗戰後期還在“青年軍”中當過勤務兵,由於上司秦維明後來逃往台灣,秦爾植雖然是貧農成分但在解放后的20多年中政治上“一直抬不起頭”。)
這豐都中共縣委,還為土改運動中“有些山區土多田少,土地又分散,群眾生活貧苦,在減退工作中貧僱農問題很少獲得解決的地區”制訂了《反貪污草案》,地委在批示中指示:對無押可退[24]的地區,可提出清匪、反霸與減租退押相結合。通過追匪的贓款贓物去清理地主、惡霸和匪首的財產。以追匪根為題,歸債群眾的損失。這不僅在政治上打垮封建勢力,在經濟上也同樣可以解決部分貧僱農的困難。由上述豐都縣委和涪陵地委的文件中,暴露出為達到政治目的而在政策和策略的制訂上不擇手段的真實面目,即把划不上地主富農階級成分的農民打成“惡霸”或者“匪首”,以此沒收其財產。兩個半月後,即1951年4月,地委在一份工作總結中表示:這場運動在經濟上削弱了地主,政治上打垮了地主,農民掌握了三把刀——農會、武裝、政權。[25]由此,暴露了由北方南下的這批中共官員們根本不曾想要把土改運動按照中共自己宣布的法規操作。也從來沒有按照法規操作。僅憑藉共產黨字面文書與政治宣傳來解讀共產主義運動是完全不靠譜的。

鄧小平作為西南行政區[26]黨委第一書記,親自指揮了西南全區的土改運動。他把征糧、土改比喻為比淮海戰役還要困難與大得多的一場戰役。[27]鄧小平出生四川廣安縣農村一土豪家庭,16歲隨由重慶商會資助的留法勤工儉學團去法國學習“實業救國”。在巴黎補習法語半年後國內資助中斷,為生計到工廠做工,后被周恩來羅織去莫斯科進東方大學,回國后成職業革命家。鄧小平率共軍“解放”后,重慶工商業蕭條,工人普遍失業,物價飛漲;農村特別是川東、川南、川北農村普遍發生災荒,嚴重缺糧,百姓苦不堪言。鄧小平還應中共中央要求,緊急調糧由長江東下運去南京、上海救燃眉之急。為調運川中、川西糧秣物資,鄧小平下令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修築成渝鐵路。還大興土木修建重慶人民大會堂。參与修建鐵路的勞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土改運動中被判徒刑的犯人。
如果說北方土改運動嚴重破壞了農業生產力,但共產黨以此成功地把農民階層捆綁上了與國民黨爭奪江山的戰車;南方土改運動,則讓貧農階層給共產黨交了一份“投名狀”。[28]

二、以行政命令為手段,以專政機器作後盾,普遍製造勞改、槍斃等案例以恐嚇,強行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如果不談1930年代前期張國燾紅軍部在川北的蘇維埃政權搞的赤化運動造成的巨大人道災難[29](當年的報刊記載:烈者如闖獻[30]),則中共建國后的土改運動是四川老百姓共產主義運動歷程中社會性災難的開端。
根據薄一波《回憶錄》,[31]毛澤東是把糧食統購統銷作為農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一翼來設計的。
即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包含糧食統購統銷和農業集體化兩項內容。為敘述簡要,本文把涪陵這兩個運動中,黨委以鐵腕鎮壓手段推進運動的進展情況合併起來談論。
糧食統購統銷,是共產黨在高額農業實物稅收的基礎上,變相再增加稅收額度的竭澤而漁的經濟掠奪政策。還包括棉花、食用油料,後來還擴大到畜產品、林產品等。
統購統銷還可以作為懲罰不加入農業合作化的農民的手段,多攤派統購數額。
時間從1953年10月開始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前。
如果說土改運動的既得利益階層是貧農,受打擊的是地主,則統購統銷和農業合作運動受打擊面就是整個農民階層,所謂二次土改。二次土改也非和平。中共當局事先預料到必然遭遇農民階層的對抗,為鎮壓農民的對抗,公安部向各級公安部門發出了《關於保衛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緊急指示》的公文。[32]1953年11月25日和27日,涪陵地委就統購統銷工作如何運作先後兩次向各縣委發出策略性指示:一是“要防止急躁,和簡單懲辦,加強耐心宣傳動員工作”。二是“讓各級幹部和群眾充分暴露真實思想后,再反覆進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講清道理和政策。同時批判各種錯誤思想和作法。但必須採取民主和人民內部自我教育的方法,切忌用鬥爭會和亂戴資本主義帽子等簡單粗暴的辦法”。地委這一指示只是一種理想化的一廂情願的事,但如果另一方即農民對統購統銷這一巧取豪奪的要命政策不順從不配合,即黨委以“非暴力”的“和平方式”貫徹統購統銷政策失敗,那就只得動用階級鬥爭的模式了。階級鬥爭就是暴力。
1、涪陵縣農民的對抗與被鎮壓。
據時任涪陵縣龍潭區幹部的夏淑碧(女)回憶:“1953年10月被派到同樂鄉搞第一年糧食統購統銷工作。當時因征糧任務重,群眾也不理解,所以抵觸情緒很大,如我們宣傳糧食統購統銷是為了支援工業化,為了將來過蘇聯式的生活以及割資產階級尾巴等等,我所在的新勝村一個農民周某說:‘你們說割資產階級尾巴,結果把屁股都割了半邊,還說將來過豬兒生活(涪陵話“豬兒生活”與“蘇聯生活”諧音),現在就要過豬兒生活了’”[33]。又據時任涪陵縣藺市區白魚鄉(后合併歸堡子鄉)文書的郭昌榮回憶:“在糧食統購統銷中,主要問題是主觀主義,脫離實際,下硬指標,把農民的糧食統購多了,當時叫‘農民賣了過頭糧’。農民在生產中缺糧少吃,意見很大,找到村社幹部扭扯,有的甚至鬧到鄉政府,把鄉政府伙食團的甑子都端了”[34]。(甑子:涪陵普遍使用的蒸飯用的木製炊具)。
為應對幹部進家門查抄“餘糧”,涪陵縣涼塘鄉蠶溪村農民洪傳普(土改划貧農成分)把糧食藏在茅廝糞池中。“把包穀裝了7個榨菜罈子,用繩子捆起,吊在豬圈屋茅廝里……”。榨菜罈子(罐子)屬於陶器,如果裝包穀,一個可以裝50餘斤。用繩子捆綁后吊下糞水池中,只露出罐子的口在糞水上面,是要冒很大的風險的,萬一糞水灌進去,包穀就吃不得了。萬幸的是,幹部既未進洪傳普家中來搜查,吊在糞水池中的罐子也安然無恙。
還有被迫自殺的,涪陵縣白濤鄉興隆村一名叫肖恆釗的農民,土改划貧農成分,擔任村裡的會計。終年省吃儉用,勒著褲腰帶過日子,由此家中餘下來的一點糧食被統購工作隊強行統購走了,一氣之下上吊自殺,其妻子後來嫁給了當兵退伍的肖恆釗的親弟弟,涪陵民間把此類婚姻叫“填房”。
1954年10月16日和10月29日,涪陵地委就先後兩次批轉專署政法黨組《關於糧食統購統銷中嚴厲打擊反革命現行破壞活動的緊急措施和加強巡迴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文件:“各縣應及時研究貫徹《意見》精神,以便及時有力地打擊富農、奸商、地主、反革命分子搞破壞活動。在執行政策中,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以鎮懾敵人,可選擇典型案件,掌握火候,適時公開處理……”。
“有的地方對打擊反革命現行活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打擊的對象不夠明確……,今後工作要加強對有關政策的學習和理解,提高對打擊現行反革命活動的認識,加大對破壞統購統銷工作的(敵對分子)的打擊力度,嚴懲重點對象,打擊敵人的破壞活動要做到穩、准、快……”。[35]
從1953年底到1954年底,根據地委部署,農村裡打擊破壞統購統銷的階級敵人的行動就展開了。如豐都縣包鸞區彈子檯齊心村就有農民秦率西、秦三軍(土改划富農成分)被抓捕勞改,罪名是“鬧糧”。勞改一去不返。
涪陵縣插旗鄉群沱子村5組農民黃長義(土改划中農成分),也是被以“破壞糧食統購統銷,套購國家糧食”的罪名被抓捕判刑10餘年,押送新疆勞改的。當時的經過是這樣的:“1953年底,上級給插旗鄉政府下達統購糧食數量的任務后,鄉政府又分攤到各個村,分攤時要加碼(即分攤數量超過上級下達的總任務)。村裡又再分攤到戶。每個村開始實行“自報民評”。就是農戶自己根據黨的統購政策規定,申報自己願意賣糧數量。第一輪自報結束后,如果總數未達到鄉政府分配的數量,就“評”,即由幹部對“少報”的農戶增加數量。鄉政府管轄的村組,經過幾輪“自報民評”,統購糧食的任務在絕大多數村組都分攤下去了。唯一剩下這高石3隊(後來的名稱)分攤不下去,自報的總數量少於分配的任務數量,“民評”過程中,各農戶間為分攤統購糧食數量的多少爭議激烈,矛盾很大,開了幾個晚上農戶會議都落實不下去,都認為自己分攤多了,別家分攤少了。統購糧食數量落實不下去,延誤了全鄉整體工作進度。於是,鄉幹部把情況彙報城郊區委,並說明鬧得最凶的是黃長義。區委果斷指示堅決打擊。於是,抓捕勞改這黃長義的罪名就羅織起來了。抓捕了黃長義,這高石3組的統購任務很快就落實下去了。
這在統購統銷運動中被祭旗的黃長義,男,土改划中農成分。勤勞持家,餵豬缺乏飼料,就起早貪黑過烏江對面涪陵城裡國營糧食加工廠購買米糠。購買數量有限制,黃就“雇傭”加工廠附近玩耍的小孩幫助排隊領取購買米糠的票證,報酬是給能夠買一個小麻花、小油餅的錢。買回米糠除自家餵豬外,還給老丈人家送去部分。這成為套購國家糧食的罪證。買米糠一事原本無罪,只是黨委給黃羅織的一個“罪名”,實際起因還是未順從,不配合村裡分攤統購任務的工作,黃“鬧得最凶”,搞得會上“七拱八翹”(指各戶在分攤糧食數量上互不相讓),不願多分攤的理由就是糧食不夠吃(這是事實)。這就構成了“鬧糧”、攻擊黨和政府政策——破壞統購統銷罪。這黃長義在新疆勞改10餘年刑滿釋放,就地就業后,還把在老家當人民公社社員的妻兒接去新疆,安家落戶。雖然新疆氣候惡劣,勞動強度很大,但吃飽肚子的程度比老家生產隊社員強。
各級黨委對農民實行大張旗鼓地鎮壓高潮是從1955年開展“社會鎮反運動”開始的,又稱第二次鎮反。
插旗鄉營盤村農民況世福(土改划中農成分)被勞改案。況世福解放前在重慶參加國民黨軍隊雖然只是士兵,但是有小學文化程度,被發展加入了三青團。1950年初,中共剛接管涪陵政權,即公開告示國民黨的黨政軍群團等人員自首登記。老實的況世福看到《告示》即到人民政府登記,不但交代當過兵,還交代參加過三青團,就為後來發生牢獄之災留下禍患。據時任插旗鄉副鄉長的況世昌(況世福的親弟弟)說:1955年鎮反運動,為給新疆輸送勞動力,把解放前的國民黨舊軍、政、群、團人員(包括保、甲長)大都弄去新疆勞改了。在筆者進一步了解逮捕判刑時所加之罪名時,況世昌回憶說:罪名是“破壞統購統銷”。“判了10年徒刑”。“在新疆煤礦挖煤,勞改1年後,況世福本人申訴,後來四川方面的法院改判成1年徒刑,認為不構成破壞罪,屬於“落後、牢騷話”。留新疆就業后,也把妻兒接去新疆。
涪陵地委在部署(1955年)的社會鎮反運動時,就事先下達了抓捕人犯的數量,這和新疆方面需要輸送勞動力的數量需求應該有聯繫。
統購統銷與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凡被幹部認為心懷不滿的,說缺糧及糧食不夠吃者都稱作“鬧糧”,既是一頂政治帽子,又是犯罪條律。“鬧糧”既是破壞統購統銷也是破壞農業合作化。社會鎮發運動主要是為農村社會主義改造保駕護航的。
在分配和攤派統購任務時,各級黨委及幹部們往往層層加碼,年年加碼。根據1954年1月6日地委《關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初步總結報告》中透露:1953年“全區統購糧食任務為15,745萬斤,到1953年12月底,已統購糧食和歸還欠糧共18,797萬斤,占任務數的119.79%,估計還能入庫一部分”。[36]
1954年9月19日,地委《關於涪陵北雁鄉統購統銷試點情況的通報》中所談的情況,也證實了四川省委和涪陵地委決定1954年度涪陵專區統購糧食數量又在1953年度的數量上加碼的事實:“全區今年統購任務為26,196萬公斤(52,392萬斤),比上級分配數超1,350萬公斤(2,700萬斤),加上其它收購共計46,297萬公斤(92,594萬斤),占當年糧食總產量的31.2%”。[37]
根據上述數據計算分析:
省委分配給涪陵專區1954年度的糧食統購數量為24,846萬公斤(49,692萬斤),比1953年度增加58%;而地委又自行再加碼1,350公斤,變成了26,196萬公斤,實際比1953年度增加66%,
1954年涪陵專區糧食徵購數量比全面完成土改后的1952年翻了一番多,即1954年徵購(公糧和統購糧)糧食數量是1952年征糧(公糧)數量的2.06倍。是1951年征糧(公糧)數量的2.53倍。完全不顧農民階層死活。土改對既得利益階層(貧農)實際是一個陷阱,政治身份上升,吃進肚子里的糧食數量下降。
糧食統購統銷運動對於農民來說,猶如過一道生死關口。據1954年1月6日地委《關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中死人問題的報告》中承認:“全區自糧食統購統銷工作以來,自今已自殺17人”。[38]實際自殺人數肯定不止此數。有勇氣自殺的人畢竟是極少數,在飢餓中慢慢死去的更多。
2、彭水縣鐵腕鎮壓農民鬧糧案例(1954-1958)
彭水縣在涪陵專區的10縣中屬於大山區,山高、坡陡、峽谷深,喀斯特地貌。縣裡超過半數的居民為苗族、土家族。耕地貧瘠,農民貧窮。涪陵縣民間所謂的“養兒不用教,武隆(縣)彭水(縣)走一遭”的諺語不僅反映彭水縣一帶地貌險惡路難行,同時還反映該縣農業生產力低下,農民缺糧——終年“紅苕洋芋包穀粑,想吃大米生娃娃”的困苦生活狀態。自1953年底開始的糧食統購統銷運動的血腥風暴,仍然無一遺漏的掃蕩了這邊鄙縣份里的所有村寨,批鬥、抓捕、勞改甚至槍斃了一大批鬧糧的農民。其中漢葭鎮學壩農民雷 傑被檢舉煽動鬧糧,1955年6月8日被逮捕,10日就被公開處決。[39]從抓捕到槍斃就3天時間。
強征強購過頭糧。1953年底,地委給彭水縣委分配了(1953年度)統購2,000萬斤糧食的任務,至次年1月初實際統購了糧食2,735萬斤,超過地委下達任務的36.80%,按全縣總人口(包括城鎮人口)[40]計算,人均被統購“餘糧”75.56斤,相當於全縣人民3個月的口糧(按照人均25斤/月計算)。
1953年度的征、購結束不久,1954年度的征、購工作接踵而至,從當年5月夏初小春糧食作物成熟又開始了,到秋收結束,該年度(1954)統購入庫數為2,820萬斤,比上一年度增加85萬斤;徵收(農業實物稅)1,758萬斤,比上年度增加23萬斤。全縣人口人均承擔征、購糧食兩項合計126.5斤。
鐵腕手段殘酷鎮壓農民鬧糧。彭水縣至1954年底,以“破壞統購統銷”罪判處23人徒刑。
案例:
“清平鄉直到(1954年)12月中旬尚欠統購糧三萬余斤,巡迴法庭深入當地調查,將歷年抗交徵購糧的許永倫逮捕法辦,掃除了障礙,打開了局面,全鄉迅速完成了徵購任務”。[41]
“大河鄉農民陳仲波按家庭產糧水平可賣一千斤以上,但在評議時只願賣350斤,而且平時對統購統銷牢騷滿腹,但陳參加了巡迴法庭公判地主分子劉在群的大會後,當晚即自報賣糧1400斤”。[42]陳仲波家庭究竟有無餘糧?即使有餘糧其數量有多少?真實情況已經無法知曉。但是,在坐牢與賣掉口糧餓肚子這兩者之間選擇,他還是識時務的,兩兩相害取其輕。以鐵血手段鎮壓典型人物,形成恐怖氛圍,是迫使農民們交納糧食的最有效的手段。
僅在1953年冬—1954年春的數月中,四川全省處決了512名破壞統購統銷的反革命分子。[43]
涪陵專區逮捕212人,處決36人。[44]
即使在鐵血鎮壓,恐怖氛圍之下,嚴重缺糧的農民們仍然鬧糧不斷。
1955年5月至同年6月25日,“彭水(縣)逮捕的127名反革命犯和刑事犯中,破壞統購統銷的犯罪分子113名。6名處決的反革命犯中破壞統購統銷的4人”。
其中:漢霞鎮學壩農民雷 傑(1949年前曾在國民黨軍隊中擔任過低級軍職)被檢舉煽動“鬧糧”,6月8日被執行逮捕,10日被公開處決。[45]
“隨後,鳳鳴鄉高宗樓、龍泉鄉謝剛顯、大河鄉彭信忠、喬子鄉張鎮儒(等)皆因‘煽動群眾鬧糧,搶、騙、套購國家糧食’”罪被判處死刑和死緩。[46]
“清平鄉清平村農民王友慶(1955年)3月對幾個農民說:你們去鄉政府鬧,他們(指鄉幹部)耍都吃得,我們勞動還吃不得?王還對人說:互助組搞得再好,糧食收得再多,還是只留那點,政府也要你賣糧。王友慶以‘鬧糧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47]王友慶曆經大難不死,在28年後的“1983年向彭水縣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要求平反。(同年)4月19日,彭水縣人民法院以《彭法申(83)字第31號》復函:“(原判決)情節屬實,本人供認”。“當時開展統銷整頓工作,根據你的歷史身份(地主子女),按當時的政策,對你的判處是正確的,不屬冤假錯案,不予糾正,望你服判。”法院拒絕給王友慶平反。
從(1955年)5月開始至七月底,彭水縣逮捕各種犯罪分子178名。
之後,縣委向地委請示,要求在原計劃半年逮捕275名的基礎上增加250名,共525名。[48]
經過1954—1955年兩年的強力鎮壓;又由於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快速推進把個體農民加入進農業生產合作社裡去了,其社會身份發生了轉變,成為社員了,喪失了鬧糧的主體資格。向國家交納統購糧的主體變換成了農業合作社這一機構,而非社員個體。地里種出的糧食在分配給社員前,每一顆糧食都不是社員個體的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具有國家政權的終端觸角的屬性。作為社會風潮,鬧糧基本平息。
但是1957年底至1958年初開展的農村大鳴大放運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運動的第一個階段)讓鬧糧風潮死灰復燃。這時饑寒交迫的農民們淡忘了兩年前鎮壓鬧糧風潮時期的恐怖場景,龍溪鄉(農民們)共提鳴放意見11,409條,關於統購統銷方面的意見3,030條,(在各類意見中)數量最多[49]
1958年4月20日,彭水縣委發出《關於堅決徹底作好糧食工作的緊急通知》,通報了全縣(鳴放時期)“鬧糧”情況,“至4月19日止全縣鬧糧的有22個鄉,占(全縣)總鄉數的23.27%,其中嚴重的(有)14個鄉。鬧糧社868個,占(全縣)總社數的43%。鬧糧農戶9,011戶,占(全縣)總農戶的11%。鬧糧嚴重的鄉、社的農戶占(所在鄉、社)總農戶的20-30%,個別的達50%。其中猴狸鄉685戶鬧糧,佔全鄉農戶的53.82%”。縣委《緊急通知》分析鬧糧原因,“主要是富裕農民有糧鬧糧,部分鄉、社幹部思想右傾,對糧食問題是階級鬥爭認識不足,抵制鬥爭不力”。解決的辦法是:“開展群眾性的關於糧食問題的大辯論(此處的大辯論即大批判、整肅的意思)。(批判、整肅之前)新田鄉43個社,(共有)1,582戶,有27.41%的農戶要(求)10萬斤供應糧,(批判、整肅后)降為只有13%的農戶要求供應,共計(只需要供應)36,210斤糧食。結果,(上級分配給)該鄉的返銷糧食指標43,000斤,使用(評定結束)以後,餘糧(還剩餘返銷糧食指標)6,790斤”。
“秋後算賬”。凡是在大鳴大放階段“鬧糧”的農民,“因為鳴放(了)這類意見而被划為四類分子的(農民)比例達70%以上”。如果你土改運動時被划中農成分,因為鬧糧,改變成分為地主則毫無道理,但把你定為反革命分子、反社會主義分子或者壞分子則有政策為依據。在農村對農民不划右派,只戴“地、富、反、壞分子”帽子。
對鬧糧具有代表性的富裕農民摸清情況進行重點辯論(批判),現場教育。連湖鄉櫻桃二社富裕中農羅雲治經常鬧糧,經過辯論,將他家所存糧食700餘斤現場展覽,他不敢再鬧糧了。對煽動鬧糧,破壞農業大躍進的敵對階級分子毫不手軟,堅決打擊。(1958)5月後,彭水縣人民法院重判了一批煽動“鬧糧”的反革命犯罪分子。[50]
陳輝雲,清平鄉人,富農分子。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主要案由:(1958年)4月8日在大青堰工地對農民說“沒有糧食吃,我們不修堰回家去”,煽動50多人離開工地回家。該犯經常到清平、郁山等場鎮搶購熟食,蓄意製造糧食緊張空氣。經查,該犯家中尚存糧食400餘斤。
庹本生,雙龍鄉人,地主分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主要案由:2月,該犯用假意借糧給農民的陰謀手段煽動群眾鬧糧。該犯說:“你們沒有吃的找社長,不解決再找區鄉,再不解決就背起被條到法院去要糧。”經查,該犯家中尚存糧500餘斤。
昌遠如,清平鄉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1957年12月說:“退糧把我家留的五升穀子都收了,小孩餓死了(實系病死)。“(1958年)1月以來,公開叫喊沒有糧食吃,到處煽動鬧糧。經查,該犯家中尚存糧448斤。
李永良,普子鄉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4月3日帶著全家四口人普子場合作食店兩次搶購熟食,當對他進行教育時,該犯公開煽動群眾說:“老子是沒有飯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查,該犯家中尚存糧200餘斤。
(以上關於彭水縣的史料,均見於彭水縣黨史.地方志辦公室研究人員純世華《糧食的歷史(四川彭水1959-1961)一部實證的三年飢荒的地方專題史》)
涪陵專區1950—1956年逮捕總人數。
據涪陵地委官方文件:“解放后至1955年底,涪陵專區共逮捕反革命和刑事犯8,864名,佔總人口的萬分之十八”(上列數字不應該包括土改運動中就地槍斃的數千人,就地槍斃不存在公安局逮捕的程序-作者)
1956年逮捕人數。1956年3月,地委在批轉專署政法黨組《1956年度鎮反計劃》中作出部署:“各縣要訂出逮捕計劃。政法黨組提出今年的逮捕計劃是3,000—3,500人,佔總人口4,934,865人(當時涪陵專區有11個縣-作者)的萬分之6.07至萬分之7.09”。這一年中平均每個縣抓捕約272—318人。一個萬人的鄉約抓捕6—7人。
從解放截至1956年底,逮捕總數達到11,864—12,364人,[51]佔總人口的萬分之二十五,即一萬人中,逮捕了25人。假設總人口中少年兒童佔一半(不被逮捕),則一萬名成年人中,就有50人被逮捕。又由於婦女被逮捕的很少,假設其在被逮捕的人中婦女只佔十分之一,那一萬名成年男子中就有90人遭逮捕。
1956年後,對破壞社會主義的反革命分子,壞分子的逮捕仍然在繼續。經過從1953年底開始延續到1958年上半年,前後達4年半的對“鬧糧”,對破壞農業合作化的農民的鐵腕鎮壓后,毛澤東於1958年下半年很順利地把6億農村人口趕進他設計的共產主義天堂——人民公社裡面去了。作者經過研究推算,從1958年底—1963年上半年的4年半的特大飢荒中,中國大陸餓死了7500萬—1億2千5百萬人。
三、1959年—1960年反瞞產運動——地道的土改模式。
反瞞產過去三、四十年後,在涪陵農村訪問,問及反右傾運動,多數老農可能一臉茫然。如果問及反瞞產,他們思緒驟然打開。1959年下半年開始的那場反右傾運動,在包括涪陵、四川乃至全國的農村,其具體任務和內容就是反瞞產。多年來,彭德懷被塑造成為民請命的英雄,受難者的化身,這是從黨內政治的宗派的紛爭角度,唯物史觀框架內作出的判斷。大躍進運動不過是在人民公社化運動這個平台上演出的鬧劇罷了。人民公社化運動是第三次土改。是之前的二次土改,即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更高一個階段,一種形式。反糧食瞞產是這個階段與形式軀殼內的一個實體性內容。它是在共產主義天堂[52]軀殼內對農民賴以救命口糧地掠奪,同樣得延續土改暴力。在涪陵,地委領導們則直接從北方土改運動經驗中獲得靈感。
涪陵專區4年特大飢荒,餓死人數約為140萬人左右,約佔1957年總人口的三分之一。[53]其中涪陵縣餓死人數約33萬—38萬。四川全省餓死人數約1200萬—1500多萬之間。這場慘絕人寰的人道災難,完全是人為,黨為,毛澤東所為。其間各級黨委進行的反糧食瞞產運動,給大飢荒中凍餒的農村饑民們雪上加霜。否則死亡人數不會有這樣多。
涪陵反瞞產運動。
1959年涪陵農村反瞞產運動時,地委提出:“拿出土改運動的勁頭,比淮海戰役和三反、五反打老虎的更大的決心,把反瞞產搞好”。“先打第一線(指農村大隊支部書記、大隊長、會計和保管員,當時的反瞞產私分運動中俗稱‘四大柱頭’),然後打富裕農民和小偷小摸。要層層試點”。[54]
地委所指的“土改運動”包括他們這批“南下幹部”在魯、豫、皖、蘇等老解放區所參加的土改運動,主要指山東的土改複查與整黨運動。地委頭頭們要照搬山東農村土改複查與整黨運動中對幹部“搬石頭”[55]與普遍濫打亂殺的經驗,在反瞞產運動中首先要反大隊、生產隊的幹部。認為主要是他們在瞞產私分糧食。要像斗地主一樣反農民偷盜糧食。打擊面之大,酷刑之烈,超過1957年反右運動不說,從另一種角度看,甚至過之土改。但被共產主義運動史敘事與研究輕視了。
涪陵農村,在反右傾政治運動的背景下,反瞞產包含4項主要內容,即反“富裕農民”;反糧食(包括瞞產、私分、偷竊);反榨菜(加工腌制鹹菜的生鮮蔬菜)、反毛豬(指飼養的活豬)等,概括為“四反”。從1959年8月開始,持續到1960年夏、秋。其間,幹部在公共食堂里打死人可以無需任何理由,公社黨委開批鬥大會當場毆斃人命司空見慣。區委、縣委開會捆綁吊打與會幹部。被打死、害死最多的是普通農民。
在餓殍塞于道,千里無雞鳴的涪陵農村,地委縣委仍然如狼似虎,強征農民口中糧。開反瞞產現場會打人特別恐怖。
案例:
1959年10月地委召開十六次擴大會議(參加會議者公社黨委委員以上2500餘人)反右傾,地委委員、曾任涪陵縣委第一書記的劉洪山被批鬥時候被涪陵縣龍潭區委書記和同樂公社黨委書記跳上檯子去毆打(作者分析可能是推搡)。
1959年11月豐都縣委第一書記劉維梓召開反瞞產會議,打傷多人,打死3人。之後全縣“違法亂紀”打人成風。1960年5月初省委第一書記李井泉去該縣指示地委逮捕包括劉維梓在內的縣委主要頭頭4人,逮捕區、公社、大隊幹部及群眾上人,還槍斃幾人。是為豐都事件。對四川大飢荒,很多人知道滎陘事件不知豐都事件。
涪陵專區反瞞產首開打人先河的1959年9月涪陵縣委召開的全縣各公社會計輔導員會議。由分管農業的縣委書記高新建(山東南下幹部)和縣委農工部長主持。事先運來竹條竹板幾大捆。對各公社會計刑訊逼供。被打得最慘的是龍潭公社會計輔導員劉再德。有的小組會場為了敷衍主持會議的縣委領導,板子打在地面上。
涪陵縣委反右傾,把副檢察長何家捷、文教科長任家員、工業科長陳國棟、 商業局長劉維新等4人劃成右傾分子批鬥,何家捷被酷刑幾天幾夜,“是公安局那邊的人出面”。打任家員的有一名校長。陳國棟很會“表演”,凡有人動武,就很誇張地大喊大叫並抗議,結果還有收效。
涪陵縣龍潭區委反右傾(反瞞產)運動使用酷刑案例。
馮世貴,男,時年29歲,小學文化,龍潭區同樂公社共和(雪峰)管區人。在1959年11月的區黨員大會上被整,事出有因。
本公社的一把手,黨委書記羅於民雖然和馮世貴是同鄉,但卻與馮有隙,還在當年初夏,就想從工作中找副手馮世貴的岔子,未果。
馮世貴性格剛直,工作踏實苦幹。大躍進和公社化運動造成水稻生長不良,稻田裡快成熟的稻穀“白吊吊”(即無籽粒的稻穗)很多,他心中有氣,把從田裡扯來的白吊吊拿著去給在本公社檢查生產的區委副書記李成淑(女)看,不言而喻,以無聲無息的事實否定著大躍進和人民公社的優越性,還有毛主席欽定的農業八字憲法法。這說實話也為他日後挨整埋下了禍根。
龍潭區這地方田多地少,1959年初夏收穫的小春糧食很少,到大春(水稻、包穀)糧食作物將成熟前的青黃不接時候,公社裡就開始餓死人。一晚,在同樂公社駐隊的該區區長張祖成接區委開會的通知,孤身一人連夜趕往區委駐地龍潭鎮。彎曲不平的小路,深一腳淺一腳急沖沖往前趕,忽然一腳踩著一個軟呼呼的東西了,嚇一大跳,直覺使他馬上意識到是餓死的人的屍體。
“十月初二(即約在公曆1959年11月13日)下午吃過飯,來了三個人,把我從區糧站(同樂公社的與會黨員的住處)押到區公所里鬥爭”。在這次會議上要整馮世貴是區委事先就安排策劃好了的。當天上午在龍潭場鎮上公社的“大禮堂”里開大會時,區委書記余國民就點名批判了馮世貴,說馮在家中還隱藏了3擔穀子,是代表富裕農民的。余國民還是考慮到“內外有別”,這公社一級的幹部還是不放到大會上去批鬥而在區公所里開小會批鬥為好,參加人員只有幾十人,範圍不大,除區委和各公社的主要幹部外,專門把區供銷合作社的職工中的積極分子組織來了20多人,一是壓陣,怕公社裡的幹部有與被批鬥者同命相憐的人搗亂;二是充當打手。區公所離場鎮還遠,本是一大地主的宅院,四周高牆,內有碉樓,涪陵及整個川東一帶農村凡小有田地的地主院宅里大都用石塊土木等修築有這種防守自衛的建築物,農村匪患不斷,治安不好。土改運動槍斃了宅院的主人,中共龍潭區委、區公所就一直設於此。會議還是由區委書記余國民主持,余簡單講完話后,有人高叫:“馮世貴,過來交代(坦白)清楚問題”!“我過去,還沒有說到三句話,就開打……,原來他們打人也是先準備好了的”。會上的打手有區委的文書舒善祥、龍潭公社副社長何光蘭(女)……等人”。
“給我定的罪名有三條,一是瞞產;二是私分糧食;三是反黨”。
瞞產問題,起因是1959年上半年在重慶召開萬人大會(省委五級幹部會議)時,把1958年的水稻定產每畝600斤,實際畝產只有三、四百斤。馮世貴作為公社黨委副書記,所駐點(直接指揮)的本公社共和管區(大隊),按照畝產600斤計算1958年的水稻總產量,該管區稻穀收割后數量尚差32萬斤,以此說是馮世貴隱瞞了產量。區委給馮世貴定的罪名是:“與共和管區分支書記蔡登國組織瞞產集團,在1958年和1959年兩年裡瞞產19萬斤糧食”。
私分糧食的罪名,實際是本公社的一名叫傳如兵的管區分支書記和公社黨委書記羅於民一起製造的冤案,傳如兵的目的是想打擊頂頭上司馮世貴,以達到自己上爬陞官的目的。傳如兵是如何抓到“把柄”的呢?1959年共和管區把地主富農子女們集中起來,強迫去偏遠的雪峰水庫處幹活,還派有人監督。一名李姓的地主子女從家中帶了點稻穀來工地,用石磨推磨成谷粉煮了吃,結果被參加公社生產檢查組來此地檢查生產的傳如兵看見。當時農村的區里、公社裡的頭頭們對下級普遍不信任,凡檢查生產,都採取不同公社或者不同的管區之間相互交換人員檢查的方式。這傳如兵馬上追問稻穀的來歷。這李姓地主子女惶恐萬分,坦白說是隊里分的,每人20斤。又追查誰指使私分的?有人說是駐該管區的馮書記指使的。這個管區是馮世貴的老家,馮世貴“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其實馮世貴根本不知情,只是管區和隊里的幹部私下搞的,稻穀剛收割,分一點給社員拿回家去煮吃,填補一下在公共食堂里喝的大鍋清水湯的肚子,很正常的。事情露了馬腳,就把責任推到馮書記頭上——以推脫自己的責任,認為打出公社馮副書記的牌子能鎮住這外管區的支部書記。但這傳如兵知道馮副書記與公社黨委的一把手羅書記不和,正好可以借這事整馮世貴以邀功請賞,於是就彙報給羅書記。羅書記早想整治身邊的副手馮世貴但愁未抓住把柄,這下正好有了證據。羅就向上司區委一把手余國民書記回報,於是“馮世貴指示老家所在的隊里私分糧食”,“共和管區有一個瞞產私分集團”的冤案就這樣炮製成了。
關於反黨,在那個時代凡是所說、所作、所寫的,只要與上級領導或者與毛澤東所講不合的都可以給戴上反黨的帽子。
“還強迫我把褲子脫下去,光著髁膝頭(髁膝頭:即膝蓋)跪在剖開成兩塊的竹塊上,竹塊的內側朝上,竹塊鋒利的兩條棱把髁膝頭划磨得鮮血長流,往下流把腳上穿的草鞋都浸透了”。“把我周身都打爛了”。參加過該會議的龍潭區叢興公社關副社長記得當時會上打人,是把幾根細篾條用麻繩捆紮起來,抽打。
“在區公所里被批鬥的一共有9名幹部,除我(馮世貴)外,還有增福公社黨委書記梁國民和社長姚志強、龍潭公社文書姜鶴鳴、龍潭區郵電局長冉太清……等。輪流被批鬥被毒打被折磨,酷刑!
批鬥者們要的是馮世貴承認三條罪名,最關鍵的又是管區里藏匿有糧食,並指使私分糧食每人20斤一事,馮世貴就是不開口承認有此事。馮被酷刑折磨到第五天的晚上,29歲的壯漢自己覺得提不上氣來——呼吸困難,實在挺不住了,有快死到臨頭的感覺。不逃跑是活不出來的,馮世貴想到逃跑。深夜,打手們肚子餓了,吩咐供銷社的營業員送來副食品,打手們一擁而上抓食品吃,有渾水摸魚白吃未付錢的,營業員給余國民書記告狀。余大怒,粗魯地罵了一番並命令清查,嚇得有打手往廁所躲藏。天亮吃飯時,馮世貴借口上廁所,從廁所逃跑了,朝老家跑。在進入同樂公社地界,被人捉住,區委早把電話打回公社裡了,叫捉拿他。被人追趕時跳下河水裡自殺,身上穿著棉衣一時沉不下去,被捉,捉他的就是公社的吳醫生和信用社會計余幫德,二人當時還挺礙情面猶猶豫豫的。在公社裡,原先的下級郭昌福(公社財糧幹事)端來一碗麵條給馮吃,還把馮濕透的衣褲烤乾。又被送回龍潭區里。凡逃犯被抓回都無好日子過的,被打得更加慘,余國民怒氣沖沖叫喊“給我打死……”!還被捆住了雙手,防備再逃跑,鼻涕老往下流,無法揩。被批鬥毒打了七天七夜,至會議結束。然後押回同樂公社,未再打我。后把我下放去生產隊勞動,開始在本公社,后在龍潭公社,1960年春種包穀,還是搞定向密植,叫我把種子一顆顆地往地里擺,未完成任務,不給我飯吃。前後21個月未給我發工資,直到1961年9月。到10月份新任縣委第一書記張令安給安排工作官複原職。九死一生
案例:
社員張天碧“偷吃”紅苕種被幹部當眾鑿掉牙齒並灌尿液。
張天碧;女;1929年(中國農曆)的十月二十四齣生,涪陵縣龍潭區太平(雙石)公社永興大隊第五生產隊社員。當時張天碧一家共五口人,夫妻二人,另有三個小孩。老大是男孩名叫楊代福,1960年年初餓死時9歲;老二楊代瓊,女孩,1960年下半年餓死時7歲;老三是男孩,因為過繼給娘娘當乾兒子,娘娘的丈夫姓羅,取名叫羅正元,1960年餓死時4歲。
在伙食團,張天碧的吃糧標準是:早上2兩(一斤為16兩的舊制,按一斤500克計算,1兩等於31.25克-下同)、中午3兩、晚上2兩,一日一共7兩,合218.75克。勞動一天評8分(工分)。
老二的吃糧標準是:早上1兩、中午2兩、晚上1兩(一日125克)。
“我上坡(出工)回來,順便挖的折耳根,斯茅草根(都是野草),剛放下地還沒來得及用火漂(火燎,指煮熟),就被幾個娃兒從背篼里拉出來生吃了”。野外能吃的野草也很難找得到的。“記得有一次,得到一塊骨頭,老頭(指丈夫楊萬鈞)吃了骨頭上的肉,娃兒把骨頭捶來(捶細爛)吃了。”
“偷吃”紅苕種,被幹部鑿掉牙齒。
為了儘早讓紅苕種發芽,生產隊決定採用“溫床催芽技術”,即在伙食團大院中的小壩子上搭建了一個溫床,溫床用竹條編製而成,大小相當於兩張吃飯用的方桌的桌面(估計約2平方米),裏面墊上稻草和泥土,再把做種用的紅苕擺放在溫床里,再蓋上一層厚厚的稻草和泥土。然後在溫床下面燒微火使溫床保持適當的溫度。永興大隊的農民們把這種“紅苕種溫床催芽技術”俗稱為“殯火芽子紅苕”。“殯”,即埋葬,指把紅苕埋在溫床里的泥土中,然後燒火提高溫度,很快紅苕就發出芽子來了。當天在溫床里殯了幾十斤紅苕,第二天早晨發現裏面的紅苕種被偷了不少。於是懷疑張天碧。
在發生溫床里的紅苕種被偷盜事件以前,張天碧曾偷吃過伙食團大鍋里正煮著的一隻死豬的腳桿(腳桿,涪陵俗話,指豬蹄)。大飢荒中,生產隊的豬也是餓死的。趁炊事員不注意,張天碧悄悄把鍋里一隻蹄子偷走,狼吞虎咽啃吃了。“是半生不熟的,裏面還有血”。後來追查豬蹄的去向,張天碧偷吃一事暴露,遭一頓暴打。打手叫陳世貴,永興2隊人,“用棒棒打,渾身被打青、打腫”。當時張天碧30歲,少婦年紀,幾個孩子的母親。
張天碧偷吃紅苕種是被冤枉的。不由分辯,幾個人把張天碧按在地上,生產隊長張天雨手拿“打鑽”把張天碧的上門牙鑿掉了。當時本隊木匠楊柏仲正在伙食團做木工活,“打鑽”是木工鑽孔用的金屬工具。
“牙齒抖落後,楊永祥舀小糞來灌”。涪陵的農民習慣把人尿叫小糞,茅坑裡大便與小便的混合物叫大糞。為方便,往往把小便解在一個專用的容器里,積存起來,專用來給蔬菜施肥。這楊永祥用來給張天碧嘴裏灌的小糞,大概就是從專門積存小便的公共糞桶里舀來的,發了酵的。楊永祥只是社員,不是幹部,算隊里的積極分子。
這鑿掉張天碧牙齒的生產隊長張天雨曾拜繼給張天碧的母親,是張天碧母親的乾兒子;與張天碧是干兄妹。這張天雨完全六親不認,喪失人性。 “當時你就讓他們抖,沒有反抗”?“我只是哭、叫喊,人又有病(患腫病),當時人都融了,不曉得反抗了”。“只是張天雨一人,是按不住你的,肯定還有其他人按你的頭,壓你的腳”。“當時人恍(惚)了,不曉得還有無他人……”
時任龍潭區委書記余國民,曾經在大會上講過:誰偷紅苕種吃,就抖他的牙齒……。張天碧被抖牙齒與區委書記余國民會上講話是否有因果聯繫不得而知。幾年後文革武鬥時期,余國民被造反派打得慘。
城郊區榮桂公社沙溪大隊代理大隊長陶永慶在食堂打死兩條人命。當場打死富農成分的張耀武,駐隊公社幹部問其打人的因由?回答:“打個樣子出來看看。”意思是顯示個人威風。還用小刀割破偷吃地里嫩胡豆的幾歲小孩陳納元的舌頭。據說小孩的舅舅上城裡去法院告狀,法院叫其去公安局告發。后陶永慶被抓捕,肇因應該還有1960年上半年“三反運動”的政治背景。特別是次年(1961年)的整風整社運動,批鬥、抓捕了一些農村基層幹部中殘害老百姓特別兇狠的人。雖然是掛一漏萬,但對煞住幹部“五鳳”起了震懾作用,老百姓出了一口氣。作者重點調查的榮桂公社(現在龍橋鎮),凡經歷過人民公社化運動時期的鄉親們,不論年齡大小,都有一本苦難史、血淚史。未經歷過那段歷史的年輕人,也從父輩祖輩口中知曉那段歷史。
該公社黨委召開“四反”批鬥大會,無端打死婦女吳朝淑,被群毆暴打。吳朝淑4個小孩,她死前兩個女孩已經餓死,死後留下兩個兒子成為孤兒。
公社黨委召開反毛豬批鬥會,打死公社養豬場場長龐德榮。
有人偷吃了餓死病死的小豬兒被毒打致死。
反糧食瞞產,大隊、生產隊幹部大多數被斗被打,甚至打死。
反榨菜,紅旗大隊有婦女被當場打死。李渡區馬鞍公社一婦女自殺。
城郊區荔枝公社黎明管區5隊社員沈素芳(女)煮食自己餓死的女兒屍體,被大隊幹部黃柄清押送公社黨委,幾小時后餓死在公社機關大院里。
……
中共黨史國史編纂文人們把這段歷史命題為“反映了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的強烈願望”;“社會主義在探索和曲折中前進”等說辭,是對億萬受苦受難者包括悲慘死亡魂靈的褻瀆、侮辱。
四、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重彈北方土改複查、整黨運動時的政治老調。
1963年開始在農村逐步開展的社教運動,是按照毛澤東在1962年8月北戴河會議上重提階級鬥爭,並在次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中,把階級鬥爭為綱寫入會議決議中。1963年5月—1966年底的社教運動,以1965年初出台《二十三條》(《農村社會主義教育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為時間分界成前後兩個階段。運動前一個階段的社會政治理論基礎基本是北方土改複查與整黨運動的老調重彈。以王光美的《桃園經驗》[56]和陳伯達的《天津小站經驗》[57]作為政治模型。王光美受劉少奇派遣,於1963年11月至1964年4月到河北唐山地區桃園大隊搞社教運動試點,化名董朴擔任工作隊副隊長。后寫成《桃園經驗》。經驗稱,運動是按照“雙十條”[58]進行的。“這次社會主義教育是一次偉大的革命運動,是一次比土地改革更為複雜的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它涉及的問題很多,牽連的面很廣,鬥爭也很尖銳。的確是這樣,這次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確實是一次比土地改革運動更尖銳、更複雜、更艱巨的階級鬥爭。”按照雙四條,桃園經驗等作為政策和藍本進行的社教運動,除了沒有地主土地和財物可分外,其它過程基本是土改運動的重演。
以涪陵縣為例,涼塘公社蠶溪大隊支部書記洪傳國,被工作隊定為“蛻化變質分子”,退賠糧食幾百斤,說洪是搞資本主義剝削所得。其實是洪在大飢荒末期的1962年上級黨委政策範圍內多開荒種自留地所得。“後來有人說:不要餓死人。”“才給我們留下了一點。”還把洪家中的毛衣,棉被也拿走了,作為“退賠”的款項。“《二十三條》下來后,退還了毛衣,毛衣已經被別人穿成了‘刷刷’(刷刷:方言-很破爛)”。糧食被人吃了,沒有退還。
縣委社教工作隊在這個公社還改變一、二十戶農民土改時候划的階級成分,說是當年漏划的地主、富農。工作隊的主要負責人是山東南下幹部侯饒禮,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反右傾運動時期任職涪陵縣委第一書記,斗死、餓死三十幾萬人。整風整社運動中民憤極大受批判,降職為縣委書記。毛澤東重提階級鬥爭搞社教運動矛盾向下整農民,他又找回了自我——土改情結。
時任涪陵縣委第一書記張令安,在四清運動也被整。張是1961年初隨省委整風整社工作團涪陵分團來涪陵參加整風整社運動的幹部,當年下半年接替縣委第一書記職務,努力“糾左”,在幹部中很受歡迎。四清工作團總團長地委書記孫俊卿為何要整張呢?原來在1961年時,省委整風整社工作團涪陵分團負責人梁歧山強烈提議省委處分孫俊卿,追究餓死100多萬人的責任。省委第一書記李井泉保護孫俊卿繼續穩坐了地委書記寶座。運動結束梁歧山回省里了。社教運動,孫俊卿藉機報復梁岐山的親信老下屬張令安。要把張的家庭出身由富農改為地主。張不服,要去和孫俊卿理論。張的老婆勸解說:“富農、地主都是差不多的,你就算了吧。”張隨後調回省城去了,擔任某個省局的中層幹部,躲過了文革批鬥,禍兮福所依。拱走了張令安,孫俊卿馬上調親信南川縣委第一書記接任涪陵縣委第一書記。
作者在自己最近出版的一本書中探討過毛澤東重提階級鬥爭發動社教運動的目的:主要是重新拾取三面紅旗運動導致的大飢荒,而喪失的政治合法性。其政治靈感仍然來源於北方、南方的土改運動。
五、華國鋒暴政期間,土改幹部群體土改情結的再次迸發。
1976年10月華國鋒政變“粉碎四人幫”與1979年開始的部分非毛化運動沒有政治上的邏輯聯繫。
華國鋒在17年時期是黨內紅人,官運亨通。又是文革受惠者,由省委副職務躥升至中央副主席。以偽善面孔欺騙了毛澤東,毛屍骨未寒就主導了顛覆毛澤東文革理論和成果的政變。所謂“按既定方針辦”;“兩個凡是。”等,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話。華要回到文革前,四清后的社會政治經濟形態與專政模式。恢復文革前的政治權力結構。由他取代毛澤東位於權力的金字塔的頂端,他之下是從高到低的各級官僚階層,把老百姓壓在社會的最底層。[59]作者認為毛澤東通過文革實現了由17年的共產黨一黨專政(他和官僚集團的集體專政)轉變為其個人獨裁。這是文革政治結構與17年政治結構的重大區別之一。華國鋒搞政變是宮廷內鬥,爭權奪利,組織清洗,是共產黨內的幫派鬥爭。他只否定毛澤東文革理論,組織上要清洗黨內文革派;社會上要殲滅文革中形成的以造反派為代表的政治思想反對派。採取極其兇狠的手段搞階級鬥爭,鎮壓政治上,思想上的反對派,同時大整老百姓。有人把華國鋒政變抓捕四人幫說成是歷史轉折,實際只是鄧小平一夥舊官僚個人命運的轉折。華在台上實際掌權兩年多時間,他採取的整人手段是土改、鎮反、反右、社教和文革運動整人的模式的綜合,非常殘酷。與文革不同的只是矛頭向下整群眾。對造反派秋後算賬,如還鄉團。兩年中把逃過毛澤東殺害的人都殺了,如在江西殺李九蓮殺鍾海源並活摘器官。對農民,割資本主義尾巴。製造大量的冤獄。華國鋒就是一個變形的小毛澤東。當年作者在涪陵一個70餘人的國營工廠里當工人,有兩名工人曾經用業餘時間給外單位做工掙得幾十元工錢,被當成資本主義批判。農村裡對土改時期劃成地主富農成分的農民普遍搞無端批鬥。掀起農業學大寨運動高潮,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時期的“五風”[60]死灰復燃。限於文章篇幅,不列舉詳細案例。
華政變后在文化藝術領域解禁的第一部電影片,就是《洪湖赤衛隊》。故事演繹與歌頌1930年代賀龍在湖北洪湖地區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鬥爭及蘇區人民在共產黨領導下翻身做主人的幸福生活。華國鋒共產革命生涯自山西西部呂梁山區開始,后南下湖南當縣委書記,一直當地方幹部,指揮過前後兩次土改運動,土改情結深入骨髓。
中共在中國的共產主義運動歷史的特徵,毛澤東自己用一句話概括了:馬克思加秦始皇。[61]這種統治的野蠻、愚昧和殘暴,頗具有自秦王朝開始至滿清王朝滅亡為止的中國二千余年中間,不斷出現過的皇權暴政的原始性和皇權制度下如宋朝梁山草寇[62]、明朝末年闖王張獻忠造反隊伍[63]的嗜血性;同時,它又全面吸收了現代德國法西斯,最主要還是承襲了列寧、斯大林共產極權暴政的社會理論、制度模式、運作程序及現代技術手段等,並“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發展創新,達到“第三個裡程碑。”[64]
自列寧建立共產黨專政初始,第二國際領袖之一,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社會民主主義者卡爾.考茨基就揭穿了共產主義的本質[65]。之後百年共產主義運動歷史和以無產階級專政為招牌的共產黨專政下的暴行完全證實了考茨基的判斷。
代結語:
土改情結是毛澤東全部革命理論中的內核。其形成與完善經歷了一個艱難的過程,它是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期和三十年代前期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和我們黨內盛行的把馬克思主義教條化、把共產國際決議和蘇聯經驗神聖化的錯誤傾向,曾使中國革命幾乎陷於絕境”的危急情況中,毛澤東“在同這種錯誤傾向作鬥爭並深刻總結這方面的歷史經驗的過程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它在土地革命戰爭後期和抗日戰爭時期得到系統總結和多方面展開而達到成熟,在解放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繼續得到發展。”“是集體智慧的結晶。我黨許多卓越領導人對它的形成和發展都作出了重要貢獻,毛澤東同志的科學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66]即使在毛澤東的最後革命——文革中,除“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理論外,其餘現象[67]都無不折射出地地道道的土改運動情結。所以說,土改情結貫穿於之后的所有政治運動之中。

註釋:
[1] 以1920年中國共產主義小組建立計算。
[2] 毛澤東《駁“輿論一律”》(毛澤東同志為批判胡風反革命集團而寫的一篇文章)(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中文馬克思主義文庫 -> 毛澤東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marxist.org-chinese-mao-19550524.htm
[3]張春橋論對資產階級的全面專政《紅旗》雜誌一九七五年第四期)
[4] 學好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 《人民日報》編輯部 1075.02.09載《人民日報》一九七五年二月九日,社論
[5] 從戶籍制度、檔案制度、政審制度到婚嫁、穿戴、飲食等。
[6] 林彪《“五.一六”講話》
[7] 顏智華《餓死在人民公社囚籠里的140萬鄉親-四川省涪陵專區農村共產主義運動紀實》。
[8] 見黨史教科書中關於“解放戰爭”一章。
[9] 見毛澤東語錄和《》
[10]中共涪陵縣委1951年6月8日《關於鎮壓反革命給中央的報告》見《中共涪陵縣委:關於加強公安工作、清匪、鎮反的指示,意見,通知,報告,總結,統計表(1951年1月—1951年12月)》中的《中共川東涪陵縣委關於鎮壓反革命給中央報告》(1951年6月8日)之“附表”(P34)(涪陵縣委文書檔案-1951-171-1-25、26)
[11] 《涪陵縣委:各區、鄉戶數、人口、保甲長人數、田土統計表》(1951年土改運動)(涪陵縣委文書檔案1951-171-1-30)。
[12] 同注11。
[13] 同注10。
[14]馮文凡、孫子云《颯爽英姿女民兵》-(M)王宗藩主編《南坪風雲》-涪陵《南坪風雲》編委會-涪(內)(2003)字第052號(2003-07出版)-涪陵鑫業印務公司承印。及《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P12、13。
[15]見《鄧小平西南工作文集》中央文獻出版社﹒重慶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P340-345
[16] 時任涪陵縣涼塘鄉村幹部況世昌接受作者調查所陳述。
[17]沙罐:一種煮食物用的陶器,比喻人的腦殼、頭。
[18] 同註釋19.
[19]同前《鄧小平西南工作文集》( P340-345)
[20] 作者表哥周某親見。接受作者調查時的原話。周從土改運動開始一直擔任村幹部。
[21] 何家捷在1959年底反右傾運動時,因得罪縣委第一書記侯某,被打成右傾分子。遭受毆打折磨。何是本地地下黨出身幹部,受排斥。
[22]楊奎松《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研究(1)》P191、217-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一版
[23]本文中關於齊心大隊土改運動前後的有關情況分別根據該村農民秦禹九-中農成分、秦爾植-貧農成分等人所述整理。二人在解放前都曾在本村讀過書,有點文化。秦爾植在抗戰後期還在“青年軍”中當過勤務兵,由於上司秦維明後來逃往台灣,秦爾植雖然是貧農成分但在解放后的20多年中政治上一直抬不起頭。
[24]押,即押佃,地主出租耕地時所收取的抵押金。
[25]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16-17.
[26] 中共在進軍西南地區前,把四川省劃分為4個省級行政區,加上雲、貴、西康3省,中共西南局下屬7個省級黨委和重慶市委。
[27]見《鄧小平西南工作文集》中央文獻出版社﹒重慶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鄧小平是淮海戰役共軍前委第一書記。
[28] 見明末施耐庵《水滸傳》。當時聚集在梁山泊的一夥反政府者約定,凡新來入夥者須得先殺人掠貨作為條件。
[29] 見趙曉鈴《1933年四川兵災》見2013年第8期《炎黃春秋》。據當年四川新聞界和官府估計,張國燾部在四川省東北部建立的蘇維埃政權涉足20餘縣,造成上百萬人死亡及流離失所,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
[30] 指明末農民起義軍張獻忠部屠四川。張獻忠和李自成都稱闖王。
[31]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8年1月第一版-P185-186-187
[32]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59
[33]夏淑碧《翻身不忘共產黨》-(M)王宗藩主編《南坪風雲》-涪陵《南坪風雲》編委會-涪(內)(2003)字第052號(2003-07出版)-涪陵鑫業印務公司承印。
[34]郭昌榮《20世紀50年代的區鄉工作》-(M)王宗藩主編《南坪風雲》-涪陵《南坪風雲》編委會-涪(內)(2003)字第052號(2003-07出版)-涪陵鑫業印務公司承印。
[35]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74
[36]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62
[37]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63
[38]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62
[39]見淳世華《糧食的故事》轉引自彭水縣檔案館33-1-31卷-彭水縣人民法院:法刑執(55)字第002號)
[40] 按照1954年總人口361,977人計算。(見淳世華《糧食的故事》-轉引自《彭水縣1949-1957年國民經濟計劃統計資料》)。
[41]彭水縣人民法院《關於保衛糧食統購統銷的工作總結》1955年1月6日-見彭水縣檔案館33-1-31卷
[42]同前注。
[43]李井泉《關於幾個問題的講話》1954年8月20日-見彭水縣檔案館1-1-69卷
[44]涪陵地委《關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初步總結報告》、《關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中死人問題報告》1954年1月6日-見彭水縣檔案館1-1-68卷
[45] 《彭水縣人民法院:法刑執(55)字第002號》-彭水縣檔案館33-1-31卷
[46]彭水縣人民法院《法刑執(55)字第003號》-彭水縣檔案館33-1-33卷
[47]彭水縣人民法院《彭(55)法刑字第532號刑事判決書》
[48]彭水縣委《關於鎮反運動的情況彙報》1955年8月8日-見彭水縣檔案館1-1-116卷
[49]彭水縣委《關於龍溪鄉社會主義思想試點工作總結報告》1957年12月7日-彭水縣檔案館1-1-225卷
[50]彭水縣檔案館33-1-56卷 據以下是《彭水縣人民法院(58)法布字第一號
[51]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涪陵地區大事記》(1949-11—1978-11)(M)-(徵求意見稿)P87
[52] 見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政治宣傳。
[53] 見顏智華《餓死在人民公社囚籠里的140萬鄉親-四川涪陵專區農村共產主義運動紀實》第六章。-美國國際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
[54]
[55] 包括山東在內的北方解放區土改、整黨運動中,認為鄉村裡的基礎幹部是阻礙運動開展的石頭,把基層政權推倒重建。
[56] 《關於一個大隊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經驗總結》。1964年7月5日,王光美在中共河北省委工作會議上作題為《關於一個大隊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經驗總結》的報告。9月1日,中共中央轉發此文以指導全國的社教運動。批語由劉少奇所寫。
[57]中共中央《中央關於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奪權鬥爭問題的指示》(《轉發天津市委關於小站地區奪權鬥爭的報告》)1964年10月24日。此文件由天津市委起草,陳伯達審閱。劉少奇加批語後下發。
[58] 《關於目前在農村工作中的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1963年5月20日)後來被稱為“前十條”。由此“四清運動”初步展開。1963年10月25日,毛澤東起草了《關於印發和宣傳〈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一些具體政策問題(草案)〉的通知》,先後由鄧小平和劉少奇修改。將題目改為《中共中央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中的一些具體政策的規定(草案)》下發。稱后十條。
[59]參見吳思《文革:超極權體制的建構》。
[60] 五風:共產風、浮夸風、一平二調、瞎指揮、幹部特殊化。
[61]王子今《毛澤東:秦始皇比孔夫子“偉大得多”》人民網-文史頻道http://history.people.com.cn/GB/205396/14296647.html(2019-03-23)
[62] 見中國著名古典小說《水滸傳》,書中主要描寫了佔據“梁山”作為營地武裝造反的一夥匪徒打家劫舍,殺人如麻的故事。小說作者在創作思想上把這一社會現象歸結為“官逼民反”。
[63] 張獻忠,現在的陝西省北部定邊縣人,當過縣衙里的兵丁和邊境守兵。明朝末年兩股農民造反軍之其中一股的頭領。性格狡詐兇悍,嗜殺成性,歷史上有張獻忠屠四川的記載。在由湖北攻入四川后,在成都稱帝,國號“大西”。后死於與清軍的作戰中。
[64] 中共官方把“毛澤東思想”稱頌為“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真理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馬克思主義發展的第三個裡程碑。(列寧主義是第二個裡程碑)。
[65] 見卡爾.考茨基《共產主義與恐怖主義》(1918年)
[66] 參閱1981年中共11屆六中全會《關於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67]除“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理論外,其餘現象:北京的“紅八月”(紅衛兵暴行,大興縣屠殺)、1968年湖南道縣、廣西全省以及涪陵地區農村等地區發生的大肆屠殺地富及其子女。二月鎮反、清理階級隊伍、一打三反等運動。後來的華國鋒暴政時期的批清運動、農業學大寨運動等都具有土改運動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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