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載2個孫子醉駕翻車致1死 獲家人原諒被判緩刑
2019年09月11日 16:29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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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2年。」9月9日上午,在崑山法院民二庭內,審判法官周蓉仙敲響法槌,宣判了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罪。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被告人是64歲的宋某,因醉駕引發重大交通,導致兩名孫子其中一名死亡,一名受傷,自己也受了重傷,最終在兒子、兒媳的諒解下,崑山法院依法從寬判決。
2018年4月22日19時19分,崑山市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警,稱批發市場附近,一輛三輪摩托車翻了,一名老人和兩名小孩受傷,已送至醫院搶救。不幸的是,當民警趕至醫院后,其中一名小孩因受傷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駕車者宋某是兩個孩子的爺爺,雖然其處於昏迷狀態,但民警從其身上聞到了濃烈的酒味,於是對其進行了血樣提取。
后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宋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242mg/100ml,屬於醉駕,且其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輕便正三輪摩托車,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宋某負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宋某經歷了這次血的教訓后,後悔不已,願意接受處罰。此外,宋某的兒子、兒媳也原諒了他,最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於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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