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管班經營者長期侵害女童 "零口供"仍被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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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託管班經營者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卻矢口否認強姦行為。檢察官在「零口供」的情況下,釐清證據,依法追加了被告人的強姦罪。
近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全面採納檢察機關意見、量刑建議,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七年。
朱某退休后,和妻子在某小學附近租了一套民房,辦起了託管班,專門接送低年級孩子上下學,順帶輔導孩子們的課後作業。
小晶的父母都是上班族,無暇照顧孩子。2013年1月,正在讀小學二年級的小晶被託管到了朱某所辦的補習班。一次放學后,朱某借故把小晶單獨帶到一個小房間內進行「輔導」,突然把手伸進了小晶的衣服里······
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兩年多的託管時間里,小晶記得,「經常有那樣的事發生」。當時,只有七八歲的小晶,並不很清楚朱某的這些行為意味著什麼,認為「他只是在跟自己玩」。而朱某見小晶沒什麼反應,越來越膽大妄為。
2015年6月開始,小晶不在託管班補習后,朱某仍然對小晶糾纏不止。朱某到小晶就讀的學校附近找她,又多次將小晶帶到沒人的角落或出租房內,對她實施侵害。事後,朱某都塞錢給小晶,並叮囑她不要告訴別人。
隨著年齡的增長,小晶逐漸意識到朱某的「那種行為是不對的」,並開始躲避朱某的糾纏。直到今年2月27日晚,朱某很長時間聯繫不上小晶后,發簡訊威脅小晶,說要報復她。小晶很害怕,不得不將此事告訴了父母。得知女兒的遭遇后,小晶父母當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過審查,公安機關當日以強姦罪立案偵查,並於同日將朱某抓獲。
朱某到案后對於猥褻行為供認不諱,但矢口否認了自己的強姦行為。由於證據尚不充分,很難證明朱某實施了強姦行為,因此警方以朱某涉嫌猥褻兒童罪將該案移送定海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審查后發現,該案絕不是猥褻兒童那麼簡單,朱某有涉嫌強姦的犯罪事實。為了讓犯罪嫌疑人受到應有的懲罰,檢察官在反覆翻閱案卷、查閱法條的基礎上,對案件事實進行了全面分析,發現朱某認罪態度前後不一,且供述中很多地方自相矛盾,而被害人的陳述前後一致,不僅陳述了被告人實施性侵的大致次數、時間段、主要地點、方式等內容,還包括實施侵犯的一些細節。
「被害人陳述的內容較為客觀,與孩子的認知能力,和她所能表達的事實相一致,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很難編造出這些細節。」辦案檢察官又綜合多方證據,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況下,認為朱某構成強姦罪,且被害人是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加重處罰。
最終,定海區檢察院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對朱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對朱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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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來源於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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